零星維修工程管理規定
零星維修工程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集團公司維修工程管理,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有效控制維修費用的合理使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小編精心為你整理了零星維修工程管理規定,希望對你有所借鑑作用喲。
零星維修工程管理規定 篇1
一、零星維修工程範圍
各部門改造、維修專案,預算價在30萬元(不含30萬)以下的工程。
二、零星工程的報建及審批
(一)維修工程報建程式
1、公司各部門於每年年終制定本部門次年年度維修計劃,報公司資產管理科彙總。由資產管理科統一上報公司領導,經審定同意後列入公司當年財務預算。
2、零星專案維修部門、資產管理科及施工單位做出工程設計方案、工程預算一併上報公司領導核定。
3、緊急情況下,報請公司主要領導批准後,再補辦手續。
(二)維修工程審批程式
1、單項工程預算價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專案,履行以下審批程式:
維修部門申請→資產管理科組織論證→分管領導審批。
2、單項工程預算在5000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的專案,履行以下審批程式:
維修部門申請→資產管理科組織論證→分管領導稽核→總經理審批以及公司相關會議透過 。
三、施工單位確定
(一)集團公司以選擇兩家技術過硬、信譽好、有資質的企業,作為承擔公司零星維修工程的施工單位。
(二)施工單位的選擇採取自主公開招標方式。一般選擇兩家施工單位。
(三)招標行為準則
1、招標採取下浮率招標的方式,招標檔案及評標辦法應經公司相關會議批准。
2、招、投標截止時間屆滿時投標人少於3個的,應當重新招標。重新招標後報名人數或者投標人仍少於3個的,報集團公司批准後可以進行邀請招標或者比價議標。
3、開標會議由資產管理科組織,集團公司紀委及相關人員監督。
4、在中標單位確定後,經集團公司領導審批,資產管理科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並簽訂《零星維修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一年一簽。
5、公司資產管理科制定相應的考核制度,對施工單位進行考評。對當年維修專案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等進行綜合考評,考評結果上報公司。技術過硬、信譽好的施工單位續簽承包合同。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弄虛作假、服務態度差的施工單位,將不再續簽承包合同。
四、具體專案施工合同簽訂
1、單項零星工程預算造價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由兩家進行比價,確定其中一家作為施工單位,並簽訂施工合同。
2、有特殊要求的維修專案,由專案維修部門提出申請,可以透過公司相關會議指定維修施工單位並簽訂施工合同。
五、施工過程管理
(一)施工單位在接到工程任務後,必須按要求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文明施工。
(二)在施工過程中,原則上一般不增加維修工程量。如確需增加維修工程量,或較大變更預算書的內容(材料、型號、增加工程量等),必須由維修部門提出增加維修專案的書面報告,按程式報批,經批准後,方可施工。否則,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責任。
(三)資產管理科負責組織施工前的準備工作,負責施工質量、進度及現場的協調,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六、竣工驗收與結算
(一)維修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由施工單位申請及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資產管理科、專案維修等部門共同對報驗的工程進行驗收。
(二)驗收完畢開具驗收單,須註明具體內容。由施工單位簽字蓋章,參加驗收人員簽字。無開工報告及竣工驗收單,一律不予結算。
(三)零星工程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在七個工作日內及時將簽證單、結算書(竣工圖紙)等送至資產管理科。
(四)資產管理科初審,再送審計部門稽核並出據報告。結算造價應按照《零星維修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下浮率計算。
(五)竣工工程必須按照住建部現行規定進行保修。付款時預留總工程款5%的保脩金,保修期為2年,所留保脩金額,待工程保修期滿後全部返還(不計息)。
(六)計劃財務部按規定支付工程款。
七、附 則
本規定自透過之日起執行。
零星維修工程管理規定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校內零星維修工程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工程質量,強化維修操作規程,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零星維修工程是指單個金額在30萬元(不含30萬元)以下的維修工程。
第三條零星維修工程包括緊急搶修專案、零星維修專案和弱電工程。
1.緊急搶修專案是指不能透過事先預測到的突發設施故障,直接影響師生正常教學和生活,按照正常審批程式無法滿足時間要求的工程專案。
2.零星維修專案是指學校房屋建築物、道路、水電氣、公共設施維修、裝飾裝修和土建工程等(涉及結構、消防、燃氣、防雷、安保技防等專業工程除外)。由學校年度公共經費預算支出的零星維修專案參見本辦法第十七條。
3.弱電工程主要包括綜合佈線工程、光纖工程及相關輔助施工內容等。
第二章零星維修工作職責
第四條學校零星維修工程具體管理部門為後勤管理處,負責零星維修工程的審批、實施、監管和驗收等工作。資訊化辦公室為相關弱電工程技術指導部門。
第五條學校後勤維修部門負責轄區內各類建築物、水電氣和其它公共設施的基本維護和維修。
第六條物業公司負責轄區內各類建築物、公共設施及水電等養護和維修(以物業招標委託合同為準)。配合學校相關工程施工的水電使用管理以及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七條因人員和技術條件的客觀限制,物業公司和學校維修部門無法完成的維修專案,由施工單位承擔完成。學校每二年招標入圍施工單位完成校內相關零星維修工程。
第三章零星維修程式
第八條專案申請
1.日常維修專案由使用部門提出維修申請;學生宿舍樓內維修工程由宿舍管理員提出維修申請。
2.物業公司和學校維修中心無法維修的專案需填寫《上海理工大學零星維修報修單》,上報後勤管理處。
第九條專案實施
1.報修後由物業公司和學校維修中心組織人員及時到場,根據維修內容落實維修並做好維修記錄。因人員和技術條件無法維修的專案需告知報修部門並及時上報後勤管理處稽核。
2.後勤管理處相關科室對上報的維修專案進行稽核和現場勘查,並報後勤管理處負責人審批後實施。
3.對在5萬元以下的專案,後勤管理處直接指派入圍施工單位安排施工。
4.對在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維修專案,由後勤管理處進行專案論證。對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30萬元(不含30萬元)以下工程,後勤管理處根據專案申請部門提出的.建設目標,對擬建設專案做建設金額概算。由規劃發展處對擬建設的專案,組織專案可行性論證,提出立項建議並報校長辦公會稽核。
根據專案建設金額概算,後勤管理處組織入圍施工單位提供施工方案和專案建設報價。經綜合評判,擇優確定施工單位後實施。
第十條特殊專案
1.對確需特殊專業施工的零星維修工程,後勤管理處可另行委託其它具有專業資質施工單位實施。
2.對直接影響師生正常教學和生活,按照正常審批程式無法滿足時間要求的緊急搶修工程,後勤管理處可直接安排施工,搶修結束後及時補辦相應手續。
第十一條專案變更
對20萬元以下工程,施工過程中確需專案變更時,施工單位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工程量,並書面提交後勤管理處稽核後方可實施。
對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30萬元(不含30萬元)以下已批准立項的基本建設專案變更,按《上海理工大學基本建設專案立項及變更管理辦法》(上理工〔2017〕57號)實施。
第十二條專案監管
對專案較複雜且涉及隱蔽驗收的維修工程,後勤管理處可委託工程監理單位對維修工程的安全、進度、質量等進行監管。在入圍有效期內,對施工單位服務質量進行評價考核,對評價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單位取消其下一期零星維修招標入圍資格。
第十三條專案驗收
20萬元(不含20萬元)以下工程結束後,由後勤管理處組織工程驗收。立項審批金額在20萬元以上30萬元(不含30萬元)以下的零星維修專案由規劃發展處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經審計予以結算。
第十四條工程結算
按照《上海理工大學建設工程專案審計實施辦法》執行。
第四章經費管理與專案立項
第十五條經費預算
學校零星維修專案經費列入學校年度專項預算,經費由後勤管理處管理。學院零星維修專案經費列入學院年度公共經費預算,經費由各學院自行管理。後勤管理處統一負責專案實施與管理。
第十六條經費支出
校內公共樓宇、公共設施,各職能部門和各學院樓宇的公共區域等(如建築物屋頂、牆面、樓道地面、衛生間、水電等)維修改造費用原則由學校年度零星維修專案專項經費支出;各學院辦公室及實驗室等室內的維修、改造和裝修等工程費用原則由各學院自行支出。物業公司在委託合同範圍內的維修費用自行支出。
第十七條專案立項
1萬元及以上的由學院年度公共經費預算支出和20萬元以上30萬元(不含30萬元)以下的校內所有經費來源的零星維修專案需經規劃發展處立項;5萬元(含5萬元)以上20萬元(不含20萬元)以下的學校年度預算內零星維修專案需經規劃發展處立項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