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大賽活動啟事
攝影大賽活動啟事
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攝影大賽活動啟事,供大家閱讀參考。
攝影大賽活動啟事1
xx縣xx鎮xx是一個以大別山原生態自然山水環境為依託,以花田、竹海、園林、溪流為主題,以鄉村旅遊、休閒度假、傳統文化傳承等為主要功能的鄉村經濟轉型示範村莊,現已建成茶梅園、玉蘭園、紅楓園、桂花園等,栽種各類植物120多萬株,年接待遊客3.5萬人。
為了推介xx的綜合旅遊資源,激發更多攝影愛好者的創作靈感,宣傳展示xx的風景、人文、歷史、文化以及經濟建設成就,更好的推動xx城鄉經濟和鄉村旅遊發展,特舉辦“美麗鄉村 · 詩畫xx”主題攝影大賽活動。
一、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xx縣文聯、xx生態觀光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xx縣攝影家協會、xx論壇
二、比賽主題
比賽主題:美麗鄉村 · 詩畫xx
主要內容:展現xx優美的田園風光、旅遊資源風光、獨特的人文景觀,風景、風情、人物、紀實等題材均可。
三、比賽作品徵集時間
xxx5年12月7日——xxx6年9月30日,攝影作品只要是截稿日前拍於xx鎮xx的'即可。
四、獎項設定
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
二等獎:2名,每名獎金3000元;
三等獎:3名,每名獎金 1000元;
優秀獎:30名,每名獎金300元;
入圍獎:20名,每名獎金100元;
為了調動全縣文藝愛好者參賽的積極性,擴大獲獎範圍,等級獎不得重複獲得。
主辦方將組織大型採風活動,給參賽者提供創作機會,詳情屆時關注相關通知。作品徵集結束後,聘請資深專家對作品進行公正評選。評選結果將在xx論壇、大別山攝影網上公佈。
五、送交方式
攝影參賽作品需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作品標題、拍攝時間,作品為電子版照片(邊長不得小於1xxx畫素,統一為JPEG格式,檔案量不小於1M),入圍作品接通知後,一週內再發送有完整ExifEditor資訊的原圖檔案至組織者電子郵箱,逾期未提交原圖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圍和獲獎資格。
六、參賽具體要求
1、作品主題限定為“美麗鄉村”、“詩畫xx”,內容積極向上,接地氣,充滿正能量;
2、省內外、縣內外攝影家、攝影愛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數量不限,不收參賽費,不退稿;謝絕以親屬、朋友等非本人拍攝的姓名投稿。評選結果將在網上公示,以利公平公正。
3、謝絕電腦創意和改變原始影像,後期製作僅可做亮度、對比度和色彩的適度調整,不得做合成、新增、塗抹和大幅改變色彩等技術處理;
4、投稿作品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相關法律責任,均由作者本人自負;
5、對獲獎作品,主辦方有權用於展覽、畫冊製作和因工作需要製作宣傳展板,不再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七、投稿郵箱
賽事詳情諮詢xx縣文聯
電話:xxxxxxxxxxx
xx縣文聯 xx生態觀光有限公司
攝影大賽活動啟事2
為充分展示近年來xxx改革開放與建設的發展成就,不斷提升xxx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激勵全市幹部群眾積極投身建設開放富裕和諧美麗xxx的熱情,市委宣傳部、市文聯決定舉辦“美麗xxx”攝影大賽活動。
一、參賽主題
本次攝影大賽以“美麗xxx”為主題,面向市內外徵集xxx2年以來,反映xxx市自然風光、人文風情、城市建設和工業、農業及三產服務業等各產業、各領域發展成就的攝影作品。
二、主辦單位和徵稿時間
本次攝影大賽由市委宣傳部會同市文聯主辦,市攝影家協會具體承辦。徵稿時間為xxx5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
三、獎項設定及稿酬標準
本次攝影大賽獎項設定及稿酬標準為:特等獎1名,獎勵稿酬5000元;金獎1名,獎勵稿酬3000元;銀獎2名,各獎勵稿酬xxx0元;銅獎6名,各獎勵稿酬1000元;優秀獎100名,各獎勵稿酬300元;特約獎20名,各獎勵稿酬500元。
對同一作者的作品不重複進行獎勵。對獲得銅獎以上的作品將不予退還,由市委宣傳部進行統一收藏。其他獲獎作品統一展出後退還作者。
四、徵稿要求
1.本次攝影大賽,每一位市內外攝影家、攝影愛好者均可參賽投稿。大賽組織者、評審者不得參與銅獎以上獎項的評比。
2.參賽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組照參賽作品每組不超過10張,每組按一幅作品計算參評。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xxx2年1月1日以後,在xxx市境內拍攝創作的作品。
3.投稿作品採用電子版形式報送:JPEG格式,長邊處理為 800-1000畫素,每幅作品採取姓名+作品名稱+手機號碼形式,報送至市委宣傳部辦公室[email protected]郵箱,聯絡人:趙xx,聯絡電話:xxxxxxxx。作品經專家評選入展後,由市委宣傳部統一向作者調取圖片原始檔案,用於統一展覽、畫冊製作和媒體展播宣傳(圖片JPEG格式最高壓縮後不小於5M),圖片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入展資格。
4.投稿者必須對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權。入展作品將適時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5.本次大賽的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可以在公益宣傳方面重複使用入展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6.本次攝影大賽活動未盡事宜由牽頭主辦單位負責解釋。
中共xxx市委宣傳部
xxx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xxx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