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監督工作調查報告
消防監督工作調查報告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後撰寫的。那麼,報告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監督工作調查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xx省基層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基層消防監督取得了一定的實效,特別是在推進“三項基本工程”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社會火災發生、為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為消防工作奠定堅實基礎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派出所的消防監督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在這裡。筆者就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談一點看法,請領導和同志批評指正。
一、影響和制約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受傳統知識影響,社會消防工作一直是群眾中消防部門考慮的問題,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普遍認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消防部門是消防監督工作的執法主體,派出所不需要負責消防工作。有的公安幹警認為自己的人員和經費都在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無權干涉。消防監督工作只是他們自己的額外工作,但不做也可以。很多地方都存在抓在上面,動在下面的被動應對局面。
(二)消防任務重,經費不足。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派出所承擔的任務範圍不斷擴大。此外,派出所現有警力不足,部分基層單位只有3—4名正式民警。因此,派出所經常把消防工作放在一邊,以應對日益繁重的社會治安工作。此外,警察的頻繁流動導致一些接受過消防知識培訓的消防監督因工作變動而調離原崗位,導致缺乏成功。再者,由於目前派出所自身經費不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消防工作的正常開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監督職責時正常的辦公經費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消防監督業務生疏。消防是一門多學科、跨學科的綜合科學,消防工作內容廣泛,專業性強,要求從事消防監督的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相關工作經驗。目前,從事消防監督工作的警察沒有接受過消防專業培訓,在日常消防檢查工作中很難發現火災隱患。不熟悉的業務也直接導致工作走馬觀花。據調查,大多數派出所反映,消防監督執法程式複雜,僅通過幾次培訓很難將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實際工作中,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實際工作中,他們往往不善於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消防行政執法和火災原因調查。
(4)考核機制不完善。公安派出所在實施消防監督中,存在發文多、措施不完善、工作部署多、檢查評估少等現象。有的公安機關沒有把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工作納入工作考核,有的納入了,但在總分中所佔的比重很小,所以有的派出所認為消防工作好壞。由於責任制不健全,考核機制不健全,沒有必要的獎懲措施,這些因素使得一些派出所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被動應對。
二、解決上述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一)轉變觀念,增強派出所的責任感。公安部令第73號《消防監督檢查條例》明確規定,派出所應當對居住區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的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對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給予專業指導。該規定不僅是新形勢下改革公安消防部門、加強消防監督管理、減少和預防火災事故的重要舉措,也為派出所履行三級消防監督管理職責提供了功能。派出所作為消防基層管理機構,必須轉變思想觀念,統一認識,以自覺履行消防監督職責為己任,充分發揮其點面廣、聯絡群眾最廣、管轄情況最熟悉的優勢,主動為消防部門分憂解難,做好參謀。
(二)完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保障機制。一是建立主任、分管副主任、專兼職消防民警、社群民警分級負責實施的消防監督機制;二是透過年初簽訂目標,年中組織督察,年底進行考評,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納入基層公安工作考評工作、目標管理工作、年終和月度工作考評等。,並要求基層派出所將消防監督工作與其他公安工作結合起來進行規劃、步驟、實施、評估和獎勵;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標準化建設,認真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做好鄉鎮消防監督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同時,一定要發揚務實作風,堅決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檔案和賬目,讓派出所能夠把精力集中在實實在在的工作上;四是建立派出所的`典型引導機制,充分發揮其點到面的作用,不斷總結推廣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經驗;第五,派出所消防培訓要納入正常工作日程,做到長計劃、短安排。結合公安工作的特點,培訓應分階段、分批進行,採取以會代訓的形式,輪流去消防隊見習。此外,透過邀請轄區內派出所民警參與典型消防安全檢查、建築工程驗收、火災隱患整改和火災原因調查,在實踐中不斷提高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做到宣傳、檢查、執法和管理。
(3)充分發揮派出所的資源優勢。一是警力資源優勢,城鄉派出所覆蓋面廣,大量聯防保障隊伍,可以緩解消防機構警力嚴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會資源優勢,派出所熟悉所轄區域內的場所、單位、社會情況,與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組、社群關係密切,能迅速動員社會各方面開展工作。第三,行政執法資源優勢,派出所在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方面有著長期積累的經驗和良好的基礎,其對轄區內情況的熟悉也保證了消防行政執法工作沒有空白點,減少了消防違法行為的失控和洩密。公安消防機構在指導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時,要充分發揮派出所的資源優勢,進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監督職能,抓好重點消防安全單位管理、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消防組織網路建設,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村組和單位,形成群防群管、聯合管理的社會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確消防部門和派出所的消防監督職責,量化工作標準,明確執法責任,規範執法許可權。嚴格按照規定,結合消防監督工作的特點和實際,明確消防部門和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範圍和職責,明確執法責任,規範執法許可權,做到管轄明確、任務明確、權責明確。制定合理的派出所內部審批程式,履行消防行政審批和消防行政處罰,加強內部監督,提高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效率和規範化水平。
(5)加強監管,形成合力。根據《消防監督檢查條例》的規定,將部分消防工作移交派出所,並不意味著減輕消防部門的負擔,而應視為增加責任。因此,在消防監督機構中,要把指導派出所做好轄區消防工作作為內部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實責任人員,及時掌握資訊,注意協調。特別是在消防任務部署和協同消防安全檢查中,要充分考慮派出所的實際情況,儘可能將消防監督管理納入整個轄區的治安管理,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所的作用,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消防部門要不斷強化派出所的監管意識、法律意識和服務意識,及時做好角色轉換工作。
三、對派出所消防監督重點工作的幾點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監督的同時,要充分發動群眾,走特殊群體相結合的道路,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消防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消防法律法規是消防監督執法的依據,任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要透過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提高法人、組織和群眾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意識,鼓勵群眾自覺打擊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和氛圍。
(二)狠抓消防宣傳工作。目前,人們的消防意識普遍薄弱,消防安全知識缺乏,自衛和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應根據轄區特點,積極在學校、企業、村莊和社群開展防火宣傳。在宣傳方面,要結合單位和企業的特點,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消防知識和逃生自救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消防能力。
(三)突出對重點單位的監管。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重點加強對重點單位的監管。在工作中,要以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為重點,注重日常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要及時發現問題,制止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發生。
總之,加強派出所在消防監督管理中的作用,彌補公安消防監督管理力量的不足,拓展消防監督管理的渠道,減少失控和管道洩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隨著我國消防法律體系的完善,在新的消防監督模式下加強派出所的消防監督,進一步拓展派出所在消防監督管理中的職能,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