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所工作總結

法律服務所工作總結

  時光飛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回顧過去這段時間的工作,收穫頗豐,來為這一年的工作寫一份工作總結吧。但是卻發現不知道該寫些什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務所工作總結,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法律服務所工作總結1

  精誠合作又一年,我們作為貴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在過去的一年裡,在貴公司領導的科學決策和大力支援以及公司法律事務部全體工作人員的廣泛、努力配合下,並經我們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舊的一年過去了,新的一年飄然而至,為總結工作,繼往開來,以更好開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現將過去一年以來法律顧問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結案件的執行工作,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損失。

  二0××年的公司的催收貨款的訴訟案件,主要有三個,一是××縣××鎮潘××拖欠貨款案,二是廖××貨運合同糾紛案,另一是廣東省××縣何××等人拖欠貨款案。現三案早已結案並已申請進入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式。前一案,經我們與××縣人民法院的積極、主動配合,並多次、及時與執行法官溝通,使得執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後取得了法院及時退回了我公司的訴訟保全保證金,潘××所欠的貨款也依法執行完畢的園滿結果。後兩案,執行工作很不順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當事人居無定所且現下落不明,我們目前還未掌握他們的行蹤及定所,法院也因我們提供當事人的住所不能而無法開展執行工作,使得後兩案的執行尚未了結。從而無形中導致了公司的眼前損失。在新的一年裡,我們將積極主動多方打探上述兩案當事人的蹤跡,催促法院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並全力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該項損失。

  二、依法出具了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要求客戶履行約定義務及指導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務部有序開展法律事務工作。主要表現如下:

  (一)向河南省××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貨款的公司出具律師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貨款的公司及時清償貨款,以使得公司貨款及時回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為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公司員工人身權利,應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見書。

  20××年10月份,前公司員工孫××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脅我公司主要領導李××並進行敲詐錢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時,我們深感事情的嚴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聯絡,及時同公司領導研究孫平的行為性質及其法律後果。透過研究分析,我們認為孫××的行為已構成敲詐,於是向公司明確表示:孫××的行為性質嚴重,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其已涉嫌犯罪。為制止不法行為發生,保障李××人身安全,我們建議向公安司法機關報案,由公安司法機關介入偵查,以追究孫××的刑事責任。為此,連續兩次向公司出具了兩份關於孫××涉嫌敲詐罪的法律意見書,以更好地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

  三、為規範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產經營,繼續出謀劃策。

  公司的經營、管理,特別是大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依法對其進行規範,使其科學、有序進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個大公司,且日益發展壯大,為此,對我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規範就顯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們積極、主動同公司法律事務部聯絡,及時調整、修改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並進行細化,使公司、員工的行為儘量做到規範化。同時,針對個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進行重點調整和修改,比如,在農藥行業管理方面,我們依法向公司修改並提交了《對中國××行業管理的幾點意見和建議》一文,供公司參考。

  四、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營銷人員的擔保制度,辦理了部分營銷人員的擔保手續。

  (一)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營銷人員的擔保制度。對公司歷年的營銷人員的擔保制度進行了總結,並進行了完善,制定了《擔保工作操作規程》、《保證合同》、《內部銷售承包合同》、《擔保人基本情況表》、《擔保財產清單》等。

  (二)辦理了部分營銷人員的擔保手續。20××年3月份,分別到桂林、玉林、貴港、柳州等地,辦理了部分營銷人員的擔保手續。

  (三)為維護公司利益,挽回經濟損失,繼續對李××等人拖欠公司款項糾紛一案的申訴、抗訴。李××等人與公司欠款糾紛一案,歷經一審二審,法院均裁決為公司內部事務,由公司自行解決。我們認為,法院裁決依法無據。現案子已申訴至區檢察院,區檢察院已將案件移送至××區檢察院立案審查,並將做出抗訴。

  以上是我們一年以來的顧問工作總結,回顧過去的一年,儘管有些貨款得不到及時回籠,已結的案子亦執行不回,但我們欣喜看到,公司的業務蒸蒸日上,公司的執行有序規範,訴訟事項明顯減少。這在客觀上,與我們顧問律師的努力工作是分不開的。對於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我們深表歉意,並真誠希望在未來的20××年內,我們能通力合作,盡心盡力地參與公司的經營與管理,為公司的科學決策提供法律依據,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在市場經濟當中運用法律知識這個武器,共同把貴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做得更好,確實地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努力地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取得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法律服務所工作總結2

  法律服務所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經xx市司法局、民政局批准,自年7月份登記成立後,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遵守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根據司法部規定的業務範圍和執業要求,面向基層的政府機關、群眾性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務。

  我們在xx區域偏小,案源不足的情況下,辦理各類民事、經濟案件件,業務收費餘萬元,為企業和個人挽回或避免經濟損失多萬元,同時,我們因xx開發拆遷所引起的家庭之間、鄰里之間的'糾紛做了大量的非訴訟工作,還耐心說服為在徵地拆遷中多得到賠償的假離婚,假負債的案件的當事人,積極配合xx的開發建設,為xx的社會穩定貢獻了我們的一份力量。

  在歷年的辦案過程中,我們始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齊全各項制度、嚴肅執業紀律、提高執業道德水準、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

  我們還應該加強所內同志進行先進性教育活動。認真學習業務專業知識,努力提高服務質量,造就一支政治強、道德好、紀律嚴、業務精、形象好、能適應新形勢需要的高素質的基層法律服務隊伍。

  我所在年一年中來市局、區局、西門街道政法辦的正確領導和督促下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力爭維護索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在辦案過程受到當事人的好評。

  二、全所全年立案件辦結件,其中:民一件、民件、業務收入元,顧問單位三家。

  三、在西門街道大力支援下,我所做到法律服務進社群與四個社群訂立了講課諮詢等協議,同時參加過二次大型諮詢活動。

  四、我所從業人員能善於相互學習共用提高探討各種疑難案件,對案件善於做庭外調解工作。

  五、存在問題:因為我所退休同志多,缺乏求上進有點烙守陳規,因而今後我們決心提高思想認識,多參加政治學習,充浦新鮮空氣,增加活力。

  法律服務所工作總結3

  一年來,在街道工委、辦事處及區局的正確領導下,我所確立了“以改革為動力,以作為爭地位,以信譽求發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司法部“兩個辦法”規範了法律服務市場,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執業,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了法律服務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一是以制治所,規範服務近年來,板橋法律服務所注重各項制度的建設,堅持用制度治所,以制度管人,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首先,建立自律機制,制定和完善各項制度。我所制定了會議學習、廉政建設、所長職責、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管理等五項制度。在規範各種制度的同時,在我所興起了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依法辦事觀念,心繫群眾觀念,嚴明紀律觀念,顧全大局觀念,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觀念,全所人員牢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服務觀。

  其次,注重所容所貌,文明執法。我所捨得在硬體上投入,去年,共投入近萬元進行內部設施改造,增添了一間國辦公房,配備了電腦、印表機等從環境上讓當事人一種信任感。軟體臺帳都登記造冊,查閱案卷十分方便。與此同時,我們在軟環境上狠下功夫,制定了工作人員“十不準、三保證”。所內人員人人使用文明禮貌語言,當事人一到所,就有工作人員熱情接待,說寬心話,不厭其煩地傾聽反映情況,解答疑惑,從而杜絕了“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衙門作風。

  再次,樹立良好形象,完善監督機制。結合開展司法行政系統行風評議活動,我所向社會各界發出了公開承諾書,公佈監督電話,建立了收案審批制度,實行一案一卷,錯案追究制,對因錯案造成當事人損失的,追究辦案人員行政及民事責任。

  二是面向基層,謀求發展。

  法律服務工作是司法行政對外服務視窗,必須和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有機結合,充分發揮自身功能。面向基層,妥善處理了一些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對一些影響大局的穩定敏感問題,耐心細緻地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同時尋求發展。

  我所在妥善處理農村焦點問題的同時,堅持“以人為本”,不斷擴大自身社會聲譽,在農村廣泛開展協辦公證業務。我街道地處遠郊,農民佔絕大多數,經歷了市場風雨的這些農家子弟們,如今已越來越感受到協辦公證的好處,不論是在房屋的租賃、買賣上,還是在贍養撫養協議等方面,他們總是習慣來到板橋法律服務所,對達成的協議,合同要求法律公證。

  三是以為爭位,服務改革。

  結合司法部“兩個辦法”頒佈實行,進一步拓寬法律服務領域,抓住所有制結構和經濟結構調整這一契機,推動法律工作者更加積極投入以經濟建設主戰場,把法律服務觸角伸及全街道各個環節,滲入領導決策層、滲入企業法人層、滲入公民守法層。

  今年以來,法律服務所與基層單位共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家,代理訴訟案件及非訴訟案件件,協辦公證件,提供法律諮詢和接受法律諮詢人次,寫法律文書份,為基層挽回經濟損失近百萬元。同時,我所人員認真學習法律理論知識和提高司法實踐能力,著力在服務質量上追求高層次。

  xx年是企業改制攻堅年,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深化企業內部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在企業改制上求突破,真正把“包、租、賣、股”改革落至實處。為此,街道成立企業改制辦,我所作為改制辦的法律顧問,理所當然要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當好參謀。在改制當中,我所主要負責經濟合同草擬、稽核。改制工作可以說是一項新的工作。前人沒有做過,無經驗可學。我們只能在幹中學、學中幹,不斷地在實踐中摸索。因此,在改改制前,我所人員認真組織學習《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把有關問題向雨花臺區進行諮詢、協辦;向區法院請教學習,真正做到簽訂一份,一份就生效。避免了以往因合同條款不規範,不合法造成集體資產流失;避免了雙方當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出現的經濟糾紛。使得合同雙方當事人認識到法律的嚴肅性,履行合同義務的必要性,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去年xx月,街道工委決定對下屬企業鳳翔碼頭進行產權拍賣,採取競標的方式,逐輪進行,以過十二輪的較量,鋼渣公司標出其出萬元,超過底價額萬元,此次招標會程式由法律服務所運作。這次企業改制採用產權公開拍賣方式在我街道尚屬首次,中標價高了底價如此多,不但防止改制中集體資產流失,而且有效地盤活集體資產,為企業注入新的經濟活力,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無法估量的。難怪當時街道工委書記何宗春同志在總結此次招標會時說:“我街道法律服務工作已滲入到所有制改革之中。”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所人員將牢固樹立大服務的思想,更新服務觀念,開拓服務領域,提高服務層次,最佳化服務質量,謁誠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我們深信在街道工委、辦事處和區司法局的領導下,板橋法律服?所將成為一顆耀眼的明珠。

  法律服務所工作總結4

  一、推進法律服務進顧問村,為構建和諧農村作貢獻。我透過定時定點和不定時不定點相結合的方式向各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目的是提高農村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促進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推動顧問村民主法制建設,構建和諧農村。為此,我主要承擔著以下幾項工作任務:

  一、是為顧問村集體經濟發展搞好服務,努力促進顧問村依法管理。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程序的不斷前進,要實現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農產品流通和農民生產生活資料供應等現代流通體系建設、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招商引資、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扶貧開發等現代農業,必須將法律服務送到顧問村經濟發展最需要的地方,促進顧問村集體經濟守法經營,依法管理;

  二、為顧問村穩定搞好服務,努力解決顧問村“三農”問題。三農問題主要集中在差距過大,城鄉收入差距過大,城鄉社會發展都差距過大,過於懸殊。這個差距已經到了非常危險的程度,已經影響到整個國家經濟、政治、社會的發展和穩定。現在中央對三農問題是非常重視。

  如今圍繞影響顧問村穩定的突出問題,加強對土地承包經營、徵地補償、宅基地使用、農村權益以及生產發展等方面所產生的矛盾糾紛調處的法律諮詢與指導,幫助化解群體性、複雜性、易激化的矛盾糾紛,加強對顧問村有關社會穩定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顧問村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徑表達利益訴求,為顧問村新農村建設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三、是為顧問村民主法治建設搞好服務,努力推動顧問村民主法治建設向更高層次發展。加強對顧問村村幹部、村各類經濟組織管理人員和個體經營者法制宣傳教育,幫助提高村幹部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管理農村社會事務的能力,引導他們依法辦事、紮實開展民主法治村建立活動,推動顧問村民主法治建設向更高層次發展;四是為顧問村農民群眾依法搞好服務,推動法律服務進顧問村。

  進一步拓展法律服務在顧問村覆蓋的廣度和深度,實現法律服務與農民群眾零距離接觸,幫助顧問村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推動法律服務向農村的延伸。例如,我就告知顧問村徵地補償的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首先徵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實施並將批准機關、批准文號、徵用土地用途、範圍、面積及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補償期限等在鄉村予以公告。

  其次由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公告期內,持有關證書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再次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根據批准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鄉村公告,聽取村集體和農民的意見。各項土地補償費用的歸屬,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所有人所有,安置補助費則須專款專用一般用於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險。

  四、採取多種形式為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顧問村的法律需求情況,鑑於以前顧問村操作程式簡單,不夠規範,往往引起各種矛盾,村民對村委會的工作也有意見,產生很多糾紛,既影響了村集體經濟發展,也影響了顧問村的和諧穩定。

  為維護村集體經濟合法利益和穩定,我採用了提供法律諮詢,進行釋法解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幫助修訂村規民約以及合同、協議;幫助困難群眾依法獲得法律援助;協助處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例如,鳳潭村村幹部就問我,他們能否將村集體土地轉承包給他人,承包期限能否為30年?集體土地轉承包是可以的,但該轉承包的期限不得超過從原承包日起三十年。

  也就是說,鳳潭村先行的承包土地是始於1999年,根據土地承包法律的相關規定,土地承包期限30年,即從1999年至2029年。所以土地轉承包的期限最長只能到2029年,故轉承包的期限不可能為30年,最多隻能為21年。再如,一村民詢問其父親投資設立的店鋪,現在由他的兄弟經營,未參與經營的他能否分得該店鋪的財產?

  我的解答為你父親是否還健在,若健在的,則由你父親決定給予哪一個人,因為該店鋪是你父親的個人財產。若你父親不在了,那麼該店鋪屬於你父親的遺產,你們兄弟兩人可以根據繼承法繼承,如果你母親還在的話,你們可以各分得三分之一的財產。我為各顧問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務時,一律不收取費用,為顧問村集體及村民代理訴訟、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償服務的,由法律服務機構與服務物件協商一致,並以合同形式另行約定。透過訴訟和非訴訟途徑,為村裡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法律幫助。此外,我在擔任農村法律顧問過程中,若發現顧問村有違法經營和不依法管理行為的,立即予以指出並督促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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