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技術人員鑑定工作總結
醫療事故技術人員鑑定工作總結
20xx年省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辦公室在中華醫學會醫鑑辦的指導和省衛生廳及學會的領導下,辦公室工作人員兢兢業業,嚴格執行《條例》和《暫行辦法》,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有序進行,比較順利地完成了工作任務。
現將一年來醫鑑辦的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一、深入學習《條例》及配套檔案,加強醫鑑隊伍自身建設。
做好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必要條件就是領會《條例》及配套檔案精神並運用到工作中。醫鑑辦經過三年多的運轉積累了一定的辦案經驗同時也吸取到了教訓。在每週的例會上及時討論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一些疑難案例事前組織集體討論,查詢相關法規和向資深專家諮詢,做到胸中有數。並反覆在現有法律法規上尋找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平時注意收集與醫鑑有關的各種法律、法規條款和部門規章,使醫鑑工作人員認識到要想做到公平、公正,自身素質的提高非常重要。
二、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及時、便民,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醫鑑辦的組織工作原則是按《條例》規定和法定程式,嚴格稽核受理條件,充分索取相關資料、證物。為專家鑑定組提供完整真實的鑑定材料,組建合法有效的專家鑑定組,積極配合專家組長主持工作。在組織鑑定工作中強化依法意識,規程意識,角色意識和協調意識,體現出組織主體作用,做到組織不主持,參與不干預,到位不越位。醫鑑辦獨立對多起鑑定案例進行了鑑定前的調查取證工作,為專家提供第一手完整的資料,還會同專家對因特殊原因不能到達鑑定會場的病例進行了現場醫學檢查,方便了患者。今年我們透過邀請當地的主流新聞媒體報道了鑑定會的召開過程,提高鑑定工作的透明度,對某些不實的報道及時響應,召開新聞釋出會進行正面宣傳,努力為鑑定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多起鑑定中邀請法院同志旁聽,提高法官判案的準確度,也得到了廣泛好評。
三、加快工作節奏,及時處理鑑定案例。
醫鑑辦目前的情況仍是經費不足、條件簡單、人員緊缺,但我們克服不利因素在保證程式合法的前提下,從提高工作效率入手,及時辦理鑑定案件。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5日醫鑑辦接受要求再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案例共241例。其中衛生行政部門移交93例,司法部門委託141例,醫患雙方共同委託7例。到目前已處理案件近200例,其中組織再次鑑定158例,終止案件14例,經協調後自動撤消委託16例,退回不符合受理條件案件6例,目前有30餘例仍在辦理過程中。
經再次鑑定的158例案件中,屬於醫療事故65例,事故率41.1,其中一級醫療事故13例,二級醫療事故5例,三級醫療事故29例,四級醫療事故18例,醫療事故集中在婦產科和骨科,從發生醫療事故醫院的級別來看以二級醫院居多。
四、及時溝通、互相學習,提高鑑定工作質量。
做好醫鑑工作,醫鑑辦之間的溝通很重要。今年醫鑑辦先後到三個市醫學會進行了實地的溝通和交流,聽取市醫學會對我們的意見和建議。到醫鑑工作開展出色江蘇省和浙江省醫鑑辦參觀學習取經。我辦在今年召開了兩次全省醫鑑工作座談會,在會議上通報了各自工作的基本情況和最新資訊,商討醫鑑工作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確立了兩級鑑定辦之間移送鑑定材料的相關制度,並對市級鑑定辦之間專家庫互補共享的做法達成共識。同時對醫鑑辦利用庫裡專家資源豐富的優勢,以專家意見的形式來滿足司法部門對相關醫療案件的諮詢要求給予了充分肯定。在座談會上對部分經過省市兩級鑑定甚至中華醫學會三次鑑定的案件做了探討,列舉了今後鑑定工作中的注意事項,促進鑑定工作質量的提高。
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1、進一步完善醫鑑辦各項規章制度,修訂和規範鑑定相關文書的基本格式與內容。
醫鑑辦成立之後制訂了《醫鑑辦工作人員守則》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在三年多的'時間內指導醫鑑辦正常運轉發揮了作用。目前醫鑑工作開展基本順利,進一步完善並切實執行既有規章,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也是做好醫鑑工作的有力保證。日常工作中醫鑑辦發出各種通知和程式檔案種類繁多,法律文書具有相當嚴肅性,我們發現沿用醫鑑辦成立之初所有格式的檔案在部分情況下已不合時宜,接下來將對所有與鑑定相關的文書進行一次重新修訂,除此之外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操作軟體也將作相應修改,力求做到鑑定辦工作的每一步都有充足的法律依據。
2、調整現有專家庫,並加大對專家的業務培訓。
專家庫是開展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基礎,在三年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中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但目前的專家庫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學科設定不合理、部分專業人員數量不足、鑑定專家實際鑑定能力參差不齊等等。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對專家來講不僅需要醫學專業技術,還需要具備較全面的政策法規知識和文字的組織表達能力。目前大多數醫學專家長期忙於臨床工作,對《條例》精神的理解、標準的常握仍有誤差。按《專家庫管理辦法》中專家任期四年,到期調整的要求。醫鑑辦將對專家庫作出全新的調整,放棄任期已滿且不擅長擔任鑑定工作的專家,同時適當增加符合條件並樂意參加鑑定工作的中青年專家。因此這次調整中培訓專家是首先要做好的工作。除學習《條例》及配套檔案及衛生法律法規之外,還要針對鑑定會所出現的問題,選擇性的對專家進行培訓,比如:專家在鑑定會上的提問技巧,如何中性提問,不引起新的矛盾;違法違規行為的判定,不同級別醫院區別對待應遵循的基本原則;鑑定書必須闡明的因果關係,如何描述原發疾病在最終結果中的參與度;如何正確引用6條免責條款等等。做到大會培訓與鑑定會前培訓相結合。並再次鑑定強調鑑定工作紀律,加強專家的責任意識,並實行動態管理,為推向鑑定責任專家負責制而努力。
3、加強與衛生行政部門、司法部門的溝通,統一認識、統一做法。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離不開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與監督,醫學會是組織鑑定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是處理解決部門。在處理醫療糾紛中很多資訊需要互相溝通,醫鑑辦要及時把掌握的資訊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同時承擔法律和法規所規定的各項義務。目前鑑定案例中超過一半是司法部門委託的,司法部門委託進行的鑑定要求與《條例》的規定往往會有不同,比如:要求鑑定醫療過錯、明確因果關係、要求鑑定人出庭等等。好多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就需要我們透過反覆協商達成共識,共同做工作,互相諒解,換位思考。我們計劃聯合衛生行政部門及司法部門召開座談會就實踐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力求在部門之間找出一些切實可行的辦法,為化解矛盾,構建和諧社會共同努力。
4、透過分析醫療事故形成原因,向醫療機構反饋資訊提高醫療質量。
透過對已鑑定的數百例醫療事故爭議的分析,在構成醫療事故的案例中尋找導致醫療糾紛的常見原因,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案例往往其中也存在不少缺陷和不足之處,醫鑑辦將各種原因彙總、分類、加以分析。得出的結果傳遞到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得到這些資訊後有針對性地制訂出預防措施,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最終達到減少和避免醫療事故的目的。
今年我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今後要做的工作還很多,我們將繼續依靠衛生廳和中華醫學會的指導和支援,學習兄弟省市的先進經驗,取長補短,把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規範、平穩地開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