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職稱的優秀工作總結
教師評職稱的優秀工作總結
一、事實闡訴
1、農村學校中高階職稱指標太少,是造成教師評職稱難的主要原因。每當評職稱時,都會有老年教師掉淚、中年教師哽咽、年輕教師無話可說的場景。這種情況導致了農村教師,特別是偏遠的農村小學教師不安心本地、本職崗位工作,千方百計想調入城鎮學校或改行幹其它工作,嚴重影響農村教師隊伍的穩定和農村基礎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結果造成大量活的優質教育資源——教師,迅速集中到城裡,城裡的學校和重點中小學教師大量超編,偏遠地方,鄉鎮學校嚴重缺編,只好請代課教師上課。結果荒廢了農村教育,造成了城鄉教育嚴重不公。
2、硬槓槓多,過於苛刻。學歷要“達標”、要有論文、科研課題、教學成果,計算機合格證、獲獎證書,普通話合格證、培訓進修證書一樣也不能少。職稱評定的條件成了一個筐,有人還嫌這個筐不夠大,又把下鄉支教作為一個限制性條件塞進來。真是荒唐。其實,給評職稱附加這麼多條件也是指標問題,為了解決指標匱乏問題,各地就制定出一大堆限制性條件,來阻擋教師。
對於長期工作在中小學教師來說,他們有的可能沒有文憑,有的可能沒有大部頭的著作和連篇累牘的論文,但他們當中不乏一些講課深受學生喜歡的“專家”,並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形成了一套針對中小學生特點的教材、教法,完成了對大批少年兒童的啟蒙教育。就在課堂上涉及的知識面和對教育事業的貢獻而言,中小學教師一點也不亞於一個大學教授。中小學教師這種博而不精的狀況是基於中小學階段教育的`特殊性而出現的,也是中小學生的實際發展需求決定的。
3、標準和辦法欠規範。教師職稱評定沒有一個統一標準,一個學校一個標準,但都有其不合理性。有的是全校教師投票排序,有的是按獎勵證書加分,有的是學校領導決斷,不管怎樣都存在著許多弊端。投票的可以搞串聯;獎勵證書可以花錢買、造假;領導決斷的,更有其傾向性,弄得幹群關係緊張。
5、扭曲了教師的心靈和人格,製造矛盾、產生悲劇。由於名額有限,每年評職稱時,夠條件的教師,都使盡渾身解數,採用種種手段(吃、喝、送、玩以致獻身),爭取評上職稱。為了職稱,弄虛作假,明爭暗鬥;為了職稱,有的老淚縱橫,有的動口動手,斯文失盡;更有甚者,上樑下河。經過不正當的競爭,難免會離心離德,甚至相互嫉恨和拆臺。評上職稱的,自然是心中竊喜,沒有評上的,垂頭喪氣,滿腹委屈和牢騷。不少人從此消極怠工,或是與領導“干戈相見”。
每年一到評職稱時,各個學校領導都愁,參評教師更是煩心,在這期間無心備課,上課也難專心,每次評職稱幾乎都是在爭吵中,打鬧中,上告投訴中落下帷幕。給許多教師的心理留下一種難言的心痛。年復一年地在撕裂著教師們的心,本是好同事,卻在職稱評定中成了相互揭短、相互抵毀的對手。有的氣大窩火者竟弄得精神崩潰,患上精神病,而無法上課;更有甚者,由於激動得了中風,搶救後留下殘疾,有的腦溢血搶救無效死亡。一年一度的教師職稱評定都是對參評教師身心健康的一次摧殘。職稱評定已成為老師們的一種包袱,或一種痛。
某中學一位女教師,55歲,32年教齡、師範院校的本科畢業生,教學很好,多次被評為模範教師,在等待張榜公佈的時候,她自殺了。由於高階職稱名額很少,而競爭者很多,學校裡瀰漫著一種不友好的競爭氣氛。這使她很不習慣。一個老師對她談論另一個老師不該佔著茅坑不拉屎。她聽後覺得是在說自己。另一個老師在辦公室大罵某老師好狗不擋道,她聽了心驚肉跳。一些和她有競爭的老師,見了面不再和她打招呼,她更是無法接受……
6、缺乏監督和上訴、糾錯機制。各級主管職稱官員不受監督,評委的產生和工作也沒有監督。沒有上訴、糾錯機制,對有證據評審不公的案例無法上訴。
教師評定職稱,相互競爭本是題中之義,而現行的評審辦法,往往不是激勵人們在日常工作中去競爭,而是集中在一個短時間內,把僧多粥少的矛盾充分凸現出來,評定職稱成了教師們爭搶而過的“獨木橋”,難免引起人們的心靈傾斜。評職稱評出了腐敗、評出了歪風邪氣,評出了矛盾、評出了不和諧、評亂了教學秩序。比如教學經驗保密,教研活動開展不起來,教師之間勾心鬥角,互不買賬,甚至相互攻擊,關係緊張。
難怪有教師說,給教師評職稱不如健全和完善工資制度,平平和和地讓教師按勞取酬,按時加工資,用制度辦事,而不是人治,加大獎勵力度,對教績突出者給予應有的獎勵,就行了,就滿足了。主要是圖個安逸。中小學教師職稱該停了!
二、建議:
1、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健全和完善中小學教師工資制度,落實《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工資待遇。
2、如果既得利益部門不願意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那就取消名額指標限制,凡是夠條件的都可以申報,全省或全市統一評審,這樣就避免了逐級分配指標(市分到縣,縣分到校)而產生的“鍋底效應”(即靠近“中央”的指標往往較多,所以城市學校的指標往往多於農村學校),有的到點就評,有的等到退休都評不成的現象。
3、對歲數較大、教齡又長(如男57歲、女52歲)的農村中小學教師,凡具備了中高階職稱任職資格條件的,即可申報評審,給予晉升機會。讓他們享受到相應的中高階職稱待遇。以此來解決農村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中的突出矛盾,穩定農村教師隊伍。
4、取消一些過於苛刻的硬槓槓。如論文、科研課題、教學成果、計算機合格證、獲獎證書,培訓進修證書、下鄉支教等條件。
一位教育專家說:中小學教師只要教好書,就是好教師,他們不是理論工作者,不是科研人員,不需要承擔科研任務,也不用搞什麼課題。老師們的主要任務是安下心把孩子們教好,給國家培養人才,有時間當然可以總結總結經驗,也不一定要發表在刊物上,工作心得、教學體會都可以作為評審參考。
有的老師課上得好但未必能寫得出好論文,而寫得出好論文的未必課上得好。教書育人才是中小學教師的根本任務。因此,沒有必要把發表論文當作他們評職稱的一條硬槓槓。把論文當作一種評職稱的條件,很容易助長教師抄襲論文的不良之風。有位專家說,中小學教師的論文大多數都是抄的。現在網路發達,想要什麼樣的論文都可以在網上搜到,或者透過搜尋,將幾篇相關的論文拼湊成一篇論文。
5、逐步實現中小學教師中高階職稱“應評盡評”。在實行教育一費制的情況下,硬性規定教師中高階職稱的比例(有人說,重點中學高、中、初級職稱的比例為3:4:3),並不符合實際情況,不利於調動大家的工作積極性,一些傳統上教學水平較高的重點學校,往往人才濟濟,符合職稱晉升條件者眾多,應實行“應評盡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