瘧疾防治工作計劃範文

瘧疾防治工作計劃範文

  為及時發現和治療瘧疾病例,控制瘧疾疫情,有效落實消除瘧疾各項技術措施和方案,鞏固201年全縣消除瘧疾目標的成果,實現《中國消除瘧疾行動計劃(2010-2020年)》,根據省、市消除瘧疾監測任務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訂《xx縣2016年瘧疾防治工作計劃》。

  一、提高認識

  瘧疾是與艾滋病、結核病並稱為全球三大危害最嚴重的疾病。去年達州市衛生局組織專家對我縣消除瘧疾工作現場考核驗收結果:xx縣瘧疾防治工作已達到國家消除瘧疾標準,透過消除瘧疾縣級考核評估。建議xx繼續加強對瘧疾防治工作的領導,強化醫療機構的血檢,注重血檢質量;繼續開展消除瘧疾後的監測、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高瘧區迴歸人員管理,做好輸入性瘧疾疫情的處置,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繼續做好瘧疾防治知識宣傳、人員培訓、健康教育和瘧疾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不明原因發熱病例血檢工作。

  二、抓好培訓與宣傳教育

  按照分級負責,逐級培訓的原則,做好全縣各級醫療機構臨床醫生、檢驗人員培訓,要加強基層醫務人員瘧疾防治意識和診斷水平,充分發揮他們在瘧疾防治工作中的“前哨”作用,培訓覆蓋率要求達到100%。針對不同的目標人群,制定有針對性的瘧疾防治宣傳和健康教育核心資訊,要充分採取中小學校健康教育、社群專欄板報廣泛深入宣傳瘧疾防治知識;426“全國瘧疾日”各級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宣傳單、手機簡訊等多種途徑和形式開展瘧疾防治宣傳活動,做到瘧疾防治知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群眾積極支援、參與瘧疾防治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繼續開展瘧疾監測工作

  (一)監測目的:及時發現和治療瘧疾病例,掌握瘧疾傳播狀況及其影響因素,評估瘧疾傳播潛在風險和防控效果,為指導和評價消除瘧疾工作提供依據。

  (二)監測物件:瘧疾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和帶蟲者(參見《瘧疾診斷標準“WS29-2006”》)。

  (三)監測內容

  1疫情報告。縣級醫療機構、各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個體診所臨床醫生一旦發現疑似、臨床診斷和確診的瘧疾病例,應當在24小時內填寫傳染病報告卡,透過國家疾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系統進行網路直報。

  出現瘧疾突發疫情時,應根據《瘧疾突發疫情處理預案》(衛疾控發〔2006〕號)相關規定,透過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管理資訊系統報告。

  2病例核實與個案調查。縣疾控中心應有專人負責每日瀏覽國家疾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系統,發現本轄區內報告的疑似、臨床診斷和確診瘧疾病例後,應當立即與報告單位聯絡,對報告病例的血塗片進行復核。病例診斷髮生變更後,及時在疾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系統中進行訂正。

  根據《消除瘧疾技術方案(2011年版)》的要求,縣級瘧疾防治專業人員在病例報告後天內對每個瘧疾病例(包括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進行個案調查,調查內容應包括病例基本情況、流行病學史、治療史以及本次發病、診斷和治療情況;2天內錄入個案調查表並上報。病例的本次治療情況,應由調查人員在病例完成治療後1周內,再次訪問病例進行補充調查,填寫瘧疾病例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並及時透過寄生蟲病防治資訊管理系統進行網路報告。

  主動偵查病例。按照《消除瘧疾技術方案(2011年版)》的`要求,在病例網路直報後1周內,縣疾控中心負責組織對活動性疫點和非活動性疫點開展病例篩查。在疫點採取逐戶走訪的方式,對2周內有發熱史者採集血標本,進行瘧原蟲鏡檢或快速診斷試紙條檢測(以下簡稱RDT監測)。如發現1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的瘧疾病例或帶蟲者,應對疫點內所有居民採血進行瘧原蟲鏡檢或RDT檢測。對於篩查發現的瘧疾病例,應按本監測方案要求開展個案調查,並及時進行報告。

  4開展不明原因發熱病人血檢。按照《消除瘧疾技術方案(2011年版)》三類流行縣的標準要求,我縣應開展不明原因發熱病人血檢4000人次(任務分配附後)。縣級醫療機構、各中心(鄉鎮)衛生院對不明原因發熱病人採血塗片進行鏡檢,並做好登記,傳播季節(-10月)血檢人數不低於血檢總數的80%,對於血檢發現的瘧疾病例,應按本監測方案要求開展個案調查,並及時進行報告。血檢任務務必落實到具體科室具體人頭,納入年終考核目標,保證任務完成。

  四、抓好輸入性瘧疾病例管理

  (一)境內流動人口瘧疾管理

  1病例發現地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病例的診斷、報告和治療,並告知間日瘧患者於次年-4月份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休止期治療。

  2所發現的病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對病例血塗片的鏡檢覆核、流行病學個案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判斷其可能的感染地點,並在發現病例後一週內向病例感染地的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報疫情資訊。

  流動人口相對集中地各類工程建設專案施工單位,應作為瘧疾預防控制工作的重點關注目標,一旦發現瘧疾病例,應及時報告,並迅速開展疫點調查和處置。

  (二)境外輸入性瘧疾病例管理。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如發現境外輸入性瘧疾病例時,除按規定進行疫情網路直報外,應及時逐級上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對所有輸入性瘧疾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同行人員的追蹤調查和健康諮詢,必要時視情況對病例所在地的環境進行傳播風險評估和疫點處置。

  五、做好資料統計和管理

  (一)統計分析指標

  1發病率指標:年瘧疾發病率、間日瘧發病率、惡性瘧發病率、瘧疾死亡病例數、輸入病例的比例;

  2病例鏡檢指標:血檢率、血檢陽性率;

  病例診斷、報告和調查指標:疫點調查率、疫點篩查比例;

  4漏報指標:漏報率。

  (二)資料管理。各血檢單位的原始資料應妥善儲存,尤其是監測工作原始記錄、表格、工作小結等技術資料,要注重瘧疾防治資料的收集、整理、補充、完善、歸檔、儲存、備查,保持瘧疾防治檔案的科學性、規範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六、抓好質量控制

  (一)疫情的核實工作。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必須對所報瘧疾病例全部進行核實。

  (二)病原學檢驗的核實工作。各血檢單位應保留所有血檢病人血片或濾紙血樣,省、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對陽性血片全部複核;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對陰性血片至少抽樣10%進行血片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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