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鄉村教育實施計劃”教育的工作計劃

“加強鄉村教育實施計劃”教育的工作計劃

  一、明確政府深入實施“扶貧助教”工程

  1市政府將按照《教育法》三個增長”規定,不時增加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確保農村稅費改革後教育經費投入不低於稅費改革前的水平並逐年增加。

  2鄉鎮政府承擔相應的辦學責任。要積極籌措資金,改善辦學條件,促進農村各類教育健康發展。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農村中小學校的危房改造、新建校舍、教學裝備、學校冬季取暖和區域性辦公經費的資金籌措。

  3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經費的管理。根據《 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決定的意見》 政發[ ]9號)關於“農村稅費改革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新增農業稅用於教育部分,統一納入縣級財政年度預算,撥付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用於教育,依法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專題演講,並接受其監督和檢查”規定,為確保有限的教育經費足額用於教育,對農村轉移支付資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由鄉鎮、辦事處會同教育局提出教育經費年度使用計劃,由教育局報送市政府主管市長審定後交市長辦公會透過,由財政撥付給鄉鎮、辦事處。如中途需要調整計劃,改變資金用途,需由鄉鎮、辦事處和教育局、財政局共同提出調整演講,經市政府主管教育市長審批後,由財政依照調整後的使用專案予以撥付;鄉鎮、辦事處必需依照審批稽核後的資金用途使用教育資金,如私自擠佔挪用教育資金,除追究相關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外,市政府要追回同等額度的資金並上繳國庫,用於全市農村教育。

  4繼續開展部門包校活動,深入實施“扶貧助教”工程。要全面做好省市財政各項扶貧助教資金及省市上級單位對我市扶貧助教的物質、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要全面落實我市科局包校工作責任制。市相關科局、單位及上級駐 企事業單位至少要包一所農村單薄學校,用3至5年的時間,使所包學校的危房、危廁、危牆得到翻新和改造,教學裝置得到添置,辦公用品得到及時補充,不時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鄉鎮、辦事處也要組織區域內的機關單位開展外鄉鎮、辦事處的包校活動。要開展城區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輔單位對農村貧困村小的幫扶支援活動,開展城區初中、小學與農村單薄學校的業務對接活動。

  5繼續發揮農村村民自治組織在實施農村義務教育中的作用。要鼓勵和支援村民自發為農村義務教育發展集資、捐物、收工出力。

  6積極鼓勵和支援農村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農村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是增加學校收入,彌補學校教育經費缺乏的重要途徑。各部門要積極扶持農村學校勤工儉學活動,對於農村學校利用出租閒置房屋、開辦商店、書店、食堂等從事經營活動及利用校辦企業和校田地進行生產活動的給予政策上的優惠,要在稅費繳納、行業管理上給予傾斜,切實增加農村學校收入,彌補教育經費的缺乏。

  7農村學校的校田地收入是學校辦學經費來源之一。各鄉鎮、辦事處要確保農村學校都有一定數量的校田地,明確校田地的產權歸屬,保證不被擠用。

  8要切實維護農村學校的資產。對於農村學校因為佈局調整、危房改造、撤併學校後所突出的校舍和校田地等資產,一律歸屬相關學校管理使用;禁止各鄉鎮、辦事處、村以任何理由佔用這部分資產,已經被鄉鎮、辦事處、村轉讓、出租的資產,要在調查核實後收回,並交還給學校,已經出賣的所得資金必需全部用於教育。

  二、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中小學佈局結構調整,最佳化配置農村教育資源

  9各鄉鎮、辦事處要以積極的態度加快農村學校佈局調整的步伐。要結合鄉鎮、辦事處實際,科學合理制定學校佈局調整規劃,積極籌措佈局調整資金。調整後的校舍等資金必需保證用於發展教育事業。可以採取建立九年一貫制的鄉鎮中心學校、一個鄉鎮的幾所中學合併、中心校附近村小向中心校合併、一個村的多所村小合併、相鄰的村小合併等形式進行佈局調整。有條件的鄉鎮可以試辦寄宿制學校。

  三、採取切實有力措施,有效控制學生流失

  10要進一步明確“控輟”工作責任。鄉鎮、辦事處對“控輟”工作負主要責任,鄉鎮長、辦事處主任是控輟”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控輟”組織、領導、協調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控輟”管理工作,鞏固和提高“普九”效果。

  11深入開展扶貧助學工程。建立 市扶貧助學基金會,採取各級政府預算撥款、社會贊助、幹部職工捐助等形式,籌集扶貧助學基金;助學經費要全部用於貧困學生的學習費用,切實解決農村學生因貧困輟學的.問題。

  12積極開展“一幫一”包扶貧困生活動。全市副局級以上領導幹部、相關機關幹部及熱心農村教育事業的社會各界人士,一對一地幫扶貧困學生,協助解決貧困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困難。

  13繼續深化農村初中辦學模式改革。堅持“兩個輸送”辦學方向,實行以“三個教育”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初中辦學新模式。要堅持農村初中既要打實基礎教育,為上級學校輸送合格新生,又要面向全體學生,為社會輸送高素質的勞動者的辦學方向;要在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實施綠證教育、分流教育和職業教育,讓農村學生畢業升學有奔頭、回鄉務農有技術、出外謀生有出路,增強農村初中教育的辦學活力和服務功能,增強農村中學畢業生的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剩餘勞動力轉移。鄉鎮、辦事處要加強學生實習實施基地建設,要從基地建設用地、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援,每個鄉鎮(含九郊辦事處)至少要建好一處實習實踐基地。鼓勵農村學校與相關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業單位共建各種型別的實習實踐場所,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四、深化農村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14建立機制,政策引導,充分調動農村教師工作積極性。根據省政府 政發[ ]9號關於“認真落實國家和省規定的對農村地區、遙遠地區、貧困地區中小學教師津貼、補貼政策。對農村教師、職稱評定、工資待遇、子女入學等方面予以照顧”要求,鼓勵教師到遙遠、貧困缺編鄉鎮任教,解決區域性遙遠農村學校教師“招不進、分不去”問題。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 實際,向政府提出用人計劃。

  15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師。要有計劃有步驟的面向社會擇優招聘具有教師資格的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改善農村教師隊伍結構,提高農村教師整體素質。

  16要強化農村教師培訓,提高教師隊伍素質。要抓好農村教師的全員培訓、專業對口培訓、學歷提高培訓、新任教師上崗培訓、骨幹教師培訓、農村校長培訓、農村學校後備幹部培訓工作。要從教育經費中劃撥一定比例的專項資金,用於農村教師培訓,切實保證農村教師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教育,拓寬農村學生的就業渠道

  17積極推進農村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堅持實行靈活學制,降低就學費用,實行“訂單”培養的辦學形式;堅持以學生就業和守業為導向,使農村職業教育成為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和培養“藍領大軍”綠色通道;要將職業教育向農村教育滲透,把全市農村實踐建設成市職教中心的分校,實施職業預備教育,允許農村初三學生提前進入職業教育學習,重點將沒有希望升入高中的學生確定為培養物件,對農村學生畢業後就業、守業服務;要最佳化配置城鄉職業教育資源,降低農村職業教育本錢,增強農村職業教育的吸引力,堅持實行“雙重學籍”管理方法和綠證教育、職業預備教育、中等職業教育三級銜接、三級遞進、城鄉聯動的職業教育模式;要建設好 市職教中心,把我市的農村職業教育做大、做強。

  六、大力發展農村幼兒教育

  18要明確農村幼兒教育的責任。鄉鎮、辦事處要保證對幼兒教育的經費投入,健全完善幼兒園的配套設施,每個鄉鎮(含九郊辦事處)至少要建一所標準的中心園。

  七、不時最佳化農村教育發展的外部環境

  19要規範對教育的各種檢查行為。對農村學校的檢查要採取聯合辦公的形式進行,各相關部門應在同一時間檢查,對教育的檢查原則上每年中只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放在規範依法行政上,一般不予罰款;對於依照法律政策必需罰款的要將罰款全部上繳市財政,並用於發展教育。

  20要規範各種攤派行為。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不準向學校攤派各種報刊、雜誌及與學校教育教學無關的資金攤派任務。

  21千方百計緩解農村學校的欠債壓力。各鄉鎮、辦事處要積極籌措資金,用來歸還學校因“普九”和維持學校運轉所欠債務,防止因債主惡性追討、法院強制執行、銀行直接劃撥的事情發生而影響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切實減輕學校的負擔。

  22嚴禁擠佔挪用農村學校各項收入資金。農村學校納入鄉鎮會計核算中心管理的資金,必需全部返還給學校使用,鄉鎮、辦事處不準利用資金管理的便利擠佔、挪用學校資金。

  23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周邊的網咖、遊戲廳、娛樂場所的整治工作,淨化學校周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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