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2020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

農村2020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

  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關係到農村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以下是瑞文網小編給大家分享的農村2020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供您參考。

  篇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重要檔案計劃精神,結合鎮政府要求,積極開展建立食品安全示範區活動,結合我村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 落實工作任務

  (一)加強宣傳教育。採取多種形式,大力開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和食品衛生知識“五進”活動,做到家喻戶曉,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健康意識,努力營造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加強資訊員與群眾間的聯絡溝通,引導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管。

  (二)加強日常監管。重點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以及網格轄區內市場和餐飲耽誤的監督管理、自辦宴席登記,把日常監管落到實處,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良好秩序。

  (三)加強隊伍建設。完善食品安全資訊員隊伍建設,提高責任意識和監管能力,確保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取得成效。

  (四)

  二、 完善監管網路

  村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抽調1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並指導一級網格開展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的日常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和資訊員在鎮食安辦指導協調下開展工作。

  三、 強化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建設,監管網路、強化監管、簽訂年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狀,落實屬地、行業和部門監管責任,嚴格按照時間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落實監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項監管制度,加強工作巡查和資訊收集、報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是直接責任人的意識,切實提高公眾認知水平。

  3、嚴格考核獎懲。堅決執行食品安全“一票否決”制,將食品安全納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年度考核優秀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個人實行“一票否決”,並給予其包片責任人以適當的經濟處罰。

  篇二:

  各鄉鎮(街道)食藥監所、衛生院:

  為加強我區農村集體聚餐活動食品安全監管,有效預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切實保障農村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莆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農村集體聚餐活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方案》(莆食藥監餐服〔20xx〕99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完善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機制、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為主線,堅持強化監管與積極指導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有效落實農村集體聚餐活動食品安全責任,嚴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農村集體聚餐活動食品安全。

  二、職責分工

  農村集體聚餐活動是指城市郊區及農村地區家庭或者單位因婚喪嫁娶、節慶聚會、喬遷賀喜等事由舉辦的非經營性自辦宴席,其日常監管的職責分工明確如下:

  (一)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做好本轄區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資訊彙總,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以及流動廚師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現場指導以及應急處置工作。

  (二)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以及流動廚師的建檔與管理,承擔本轄區農村集體聚餐活動食品安全監管的具體組織實施。

  (三)鄉鎮(街道)衛生院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協管員兼任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負責轄區內農村集體餐飲活動食品安全備案及檢查指導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申報備案。應對5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活動進行申報和登記備案管理。聚餐活動舉辦者或廚師應於活動舉辦前5個工作日內填寫《涵江區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申報表》(詳見附件1),將聚餐活動舉辦時間、地點、參加人數、原料來源和菜餚清單等內容提前報告本村食品安全協管員。食品安全協管員接到報告後,應對聚餐場所衛生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並認真填寫《涵江區農村集體聚餐備案登記表》(詳見附件2),詳細記錄現場檢查情況,提出餐飲食品安全指導意見,與集體聚餐活動承辦人和廚師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詳見附件3),並及時報告鄉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指定的單位。

  (二)現場指導。對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農村集體聚餐活動,應由村食品安全協管員進行現場指導,必要時由鄉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派人進行現場指導;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動,由鄉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派人進行現場指導,必要時由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派人進行現場指導。重點督促和指導聚餐活動舉辦者和廚師做好自辦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鍋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動舉辦場所和加工場所不得有雞、鴨、豬、狗、貓等家禽家畜進入;廚房要有防蠅、防鼠、防塵設施和冷藏設施;食品原料應從正規渠道採購,並索取對方銷售憑據,以備查驗;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開,原料與成品分開,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食品加工應燒熟煮透;不具備冷盤製作條件的,不得製作冷盤等。對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活動,要督促和指導聚餐活動舉辦者或者廚師對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進行留樣,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容器內,並放置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克,並做好留樣記錄。

  (三)監督檢查。重點對農村集體聚餐活動加工場所的周邊環境、衛生條件、食品及其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廚師健康狀況、餐飲具洗消、用水等進行監督檢查,嚴禁採購腐敗、變質、黴變等感官性狀異常、“三無”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嚴禁採購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嚴禁採購和使用亞硝酸鹽等。採購外賣熟食必須查驗熟食製作時間及保質期限、儲存條件等,包裝運輸要符合衛生要求,食用裝盤前應重新加工燒熟煮透,拼制裝盤要注意規範操作,防止汙染。

  (四)建檔培訓。各地要會同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對轄區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和流動廚師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建立檔案。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定期對轄區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必要時可上報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安排開展專題培訓或選派業務骨幹對口培訓,努力提升農村監管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監管能力。要組織農村流動廚師參加崗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進行健康體檢。同時,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從業期間專題培訓,努力強化其從業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誠信自律意識。

  (五)事故報告。發現農村集體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時,聚餐舉辦者和廚師或村食品安全協管員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調查處理操作規程(試行)》的要求立即向當地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第一時間將病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對發生食物中毒後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應急管理。鄉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聚餐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明確應對處置、責任分工、規範報告、調查處理程式,細化各項工作措施,不斷提高農村集體聚餐食物中毒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做好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創新監管機制和方式方法,不斷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的監管和指導,切實防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強化保障,明確責任。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廚師是聚餐活動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聚餐活動舉辦前應主動向本村食品安全協管員申報,並接受協管員或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監督和指導。鄉鎮政府對農村集體聚餐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負總責,要督促村委會將農村家庭自辦宴席申報備案管理制度列為村規民約,並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重視和支援,落實食品安全協管員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宣貫,營造氛圍。要透過常態化、多樣化、通俗化的方式,組織開展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導工作的宣傳教育,深入農村宣傳集體聚餐實行申報備案制度和現場指導的重要意義,為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導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教育聚餐活動承辦者和廚師守法誠信操作,引導廣大農村群眾增強食品安全風險意識和維權意識,科學安全地舉辦聚餐活動。同時,要加強對基層食品安全監督人員、食品安全協管員對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業務培訓,提高相關人員對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導水平。

  (四)舉報投訴,暢通渠道。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公佈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核實查處投訴舉報線索,認真落實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和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督,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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