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強化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簡報
交警強化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簡報
交警強化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簡報一
為切實加強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範和遏制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新學期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交警支隊認真分析當前轄區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特點與規律,積極總結工作經驗,立足實際,理清工作思路,加大管控力度,全面推進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確保廣大師生出行安全。
一、部門協調,落實責任分工。各大隊積極聯合轄區安監、交通等職能部門召開聯席會議,組建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相關職能部門職責,完善相關管理措施,細化管理工作任務,落實管理工作責任,建立和完善 “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安全防範機制,有效保障了校車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安全檢查,落實源頭管理。各大隊對轄區所有校車駕駛人進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稽核駕駛員的駕駛資質,發現有駕駛證未年檢、準駕型號與駕駛車輛不符、三年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等問題的,一律取消其駕駛校車的資格。路面執勤時,查獲到校車駕駛人超員、逆行等嚴重違法行為,一律扣證扣分;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校車的一律拘留,徹底打消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僥倖心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三、內部管理,落實管理責任。各大隊積極與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把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管理情況納入全年績效考核範疇。督促各學校積極配合交警工作,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加強校車和駕駛人的教育管理,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員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堅決制止,不得放行。堅決杜絕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凡違反規定的,一律追究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同時,對校車駕駛人進行面對面安全教育,簽訂安全駕駛責任狀,切實增強其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本著對學生生命高度負責的精神,不開“帶病車”,不駕超員車,隨時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執行。
四、嚴查嚴糾,落實路面管控。各大隊採取重點路段線上巡,重點時段點上查,重點車輛面上控的勤務模式,建立點、線、面立體式管控體系。充分依託護校崗,針對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組織警力不定期開展校車集中整治行動,嚴格查處校車超速、超員、不按稽核確定的路線行駛、不按規定在校車站點停靠上下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杜絕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車輛、報廢車和無經營資質的客車接送學生,一經發現,堅決予以取締。
五、教育引導,落實校園宣傳。各大隊為提高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安全意識,為廣大學生鋪設安全通道,各大隊與轄區教育主管部門、學校負責人協調聯絡,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力求做到“與校領導見面、與校車駕駛人見面”,切實增強中小學校師生、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廣大學生安全上下學。同時,組織民警深入各中小學校採取發放宣傳資料、張貼標語、懸掛宣傳橫幅、上交通安全課、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等形式對中小學生及其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學生堅決不乘拼裝車、報廢車等非法運營車輛和超員車輛上下學。並充分利用媒體輿論監督力量,對舉報接送學生車輛違法建立獎勵機制,促進全民參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交警強化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簡報二
為保障廣大師生的出行安全,山東冠縣交警大隊結合轄區實際工作情況,以開展“守護平安 幸福童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主題宣教活動為契機,全力做好中秋節後秋季轄區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一是結合開展“守護平安 幸福童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主題宣教活動,要求各交警中隊要主動加強與學校的聯絡溝通,做好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的工作,禁止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不符合要求的駕駛人駕駛校車,同時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學校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學生上下車、橫穿道路和行車過程中的安全,堅決杜絕惡性事故發生。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要求學校安排專人在放學期間配合交警加強對非法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宣傳教育,達到杜絕“黑校車”從事接送學生行為的整治目的。
二是組織民警深入轄區學校,與學校師生共同進行“文明交通我知曉”交通安全知識闖關賽。進一步提高和鞏固學生們的交通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
三是充分藉助冠縣交警官方微博、微信等使用率較高的輿論平臺,釋出道路交通典型事故案例、實時路況資訊、交通安全提示、行車知識、《刑法修正案(九)》新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等,擴大宣傳輻射範圍;
四是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透過組織媒體記者隨警作戰,開展“守護平安 幸福童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主題主題宣傳以及近期交通違法整治重點進行輿論宣傳,並採取專題報道、以案說法、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典型案例等方式引起公眾關注,進一步增強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和配合交警部門做好秩序管理的積極性,人人參與,警民共力為祖國花朵營造安全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