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工作簡報(通用5篇)

人民調解工作簡報(通用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說到簡報,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簡報具有一般報紙的新聞特點,特別是要求有很強的時效性。那麼你有真正瞭解過簡報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民調解工作簡報,歡迎閱讀與收藏。

  人民調解工作簡報 篇1

  為切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金海湖鎮司法所狠抓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預防、減少社會矛盾糾紛,促進鎮域內和諧穩定。

  一、主動調解解民憂。建立健全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路,運用鎮、村、組三級調解組織力量,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力度,主動挖掘矛盾糾紛“潛在”隱患,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制定針對性的化解措施和辦法,落實責任人員,力求發現一起介入一起、化解一起。春節前夕共開展普遍矛盾糾紛排查2次,預防糾紛12件,受理各類矛盾糾紛30件,成功化解糾紛29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7%。

  二、聯合調解釋民惑。充分發揮聯合調解力量,實行隱患、糾紛 “聯排”、“聯調”機制,努力化解矛盾糾紛。自2013年至今,聯合調解專項組以協助調解、聯合調解、明理止爭專項行動等形式主動化解矛盾糾紛30件,形成書面調解協議17份,有效避免了矛盾糾紛的激化和各類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動態調解穩民情。大力開展進集市、進企業、進村居、進礦山等調解宣傳活動,鎮村兩級調解組織以近期多發的典型糾紛為主要切入點,透過現場調解、以案講法的形式,在化解糾紛的同時向當事人和周圍群眾普及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達到了“調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春節前夕,共開展“現場調解、以案講法”活動2次,解答法律諮詢130餘人次,發放宣傳資料800餘份。

  四、滿意調解暖民心。以“群眾滿意”為目標,要求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嚴格按照調解格式文書要求進行規範操作,做到糾紛受理和調解結果件件有記錄。對易激化、易反覆的糾紛或有給付內容的糾紛,在糾紛調處成功後及時透過電話、走訪等形式對當事人進行回訪,瞭解當事人對調解工作的意見、要求、協議的履行情況,達成協議沒有履行的,督促當事人儘快履行,切實實現案結事了。現調解協議履行率100%。

  人民調解工作簡報 篇2

  為適應新形勢下全區維穩工作需求,進一步最佳化人民調解員隊伍,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作用。近日,長治市城區司法局舉辦了“長治市城區人民調解志願者培訓班”,共計40餘名人民調解志願者參加了此次培訓。

  培訓班上,授課人員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和典型案例,分別就《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等法律主要條文的理解和適用以及人民調解的基本知識、注意事項與調解技巧等進行了詳細講解。本次培訓共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40餘本、普法讀本90餘本、信訪條例40餘冊。

  透過此次培訓,有效地提高了人民調解志願者的業務能力,增強了實用調解技能,對於全面提升全區調解工作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設“品質之城、幸福之區”具有重要意義。

  人民調解工作簡報 篇3

  近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投服中心)與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證券期貨糾紛訴訟與調解銜接機制,投服中心作為特邀調解組織開展訴前、訴中調解工作,杭州中院為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的效力確認工作提供必要支援。

  這也是投服中心會同浙江證監局落實證監會、最高院《關於在全國部分地區開展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的重要舉措和實踐安排。合作機制確定了委託調解範圍、調解啟動及期限、調解協議效力確認、調解終止情形、日常聯絡制度、保密原則等方面的內容,於2017年1月起正式實行。

  根據合作機制安排,在訴前、訴中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投服中心和浙江證券業協會作為調解組織,建立規範的調解工作制度流程,依法公正開展調解工作。調解案件類型範圍包括中小投資者與上市公眾公司的虛假陳述等民事糾紛;中小投資者與從事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侵權行為人之間的糾紛;中小投資者與證券、基金、期貨、私募等經營機構的民事糾紛;其他適宜透過非訴調解方式解決的糾紛。

  同時,杭州中院為投服中心開展案件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審查確認工作提供業務支援。浙江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投服中心、證券業協會的調解組織工作,監督調解組織完善內部制度並規範執行。

  據瞭解,去年以來,投服中心以構建調解工作機制為基礎,以提升調解能力為重心,積極研究有利於中小投資者的機制,創新設立小額速裁機制,大力開展糾紛調解工作,積極推進全國調解中心建設,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截至目前,已與全國23個地方證監局和中基協建立合作機制。包括小額速裁機制在內,投服中心登記糾紛2944件,正式受理各類糾紛案件986件,調解完結550件,調解成功531件,調解成功率達95%,投資者獲得賠償金額達3700萬元。

  投服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浙江尤其杭州轄區是資本市場高度發達的區域,杭州中院也處理了較多市場前沿創新性糾紛訴訟,透過雙方合作,投服中心將進一步為浙江和杭州轄區糾紛提供專業便捷高效的多元糾紛化解服務。下一步,投服中心將積極建設形成“收的進來、分的出去、管的到位、調的認可”的調解體制機制,與全國各地法院建立訴調對接合作機制,共同推進證券期貨市場糾紛化解和投資者保護工作,切實維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人民調解工作簡報 篇4

  為切實解決群眾矛盾,化解糾紛,保障人民切身利益,有效推動訴調對接,形成多元化解格局,縣司法局聯合貴定縣人民法院於2021年8月3日正式成立貴定縣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設在縣法院,設立了人民調解室並配備辦公、文印等工作裝置和條件。現有調解主任1名,專職調解員2名。調解委員會堅持“為民服務”的理念,積極與縣法院快速對接,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減輕當事人訴訟成本,緩解訴訟案件壓力,提升訴訟服務能力。

  自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共計調解矛盾糾紛6件,案件涉及遺產糾紛、借貸糾紛、債券糾紛、勞務糾紛等多種關係人民切身利益的案件。為保障人民自身利益不受損害,矛盾得以解決,委員會調解前就每件案例進行案例分析,對矛盾進行梳理,調解時對矛盾雙方關心對待、言辭懇切,力求為雙方化解矛盾、解開心結。

  貴定縣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始終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始終堅持為人民服務為思想核心,以化解矛盾為工作核心,力爭為人民解決生活矛盾,提高人民幸福感和滿意度。

  人民調解工作簡報 篇5

  九月響巖鎮清水村村民王金蘭來司法所,要求進行調解離婚,以解決其婚姻糾紛。在耐心的聽取其敘述後,我瞭解到王金蘭與沈平樹屬於再婚,且沈平樹原本住在江油市站旗鎮,為了修房子長期在江油,只有在農忙時才來清水村與王金蘭同住。沈平樹為了湊齊修房子的錢還要外出打工,夫婦倆聚少離多感情比較淡漠。我又與沈平樹通電話得知其不到清水村長住房還有其他原因,王金蘭在婚前育有一子田友冬已經成年一直與其生活。田友冬對於母親再婚有一定的意見。也成為王金蘭和沈平樹感情不和的原因之一。

  瞭解了這些情況後,我認為王與沈的感情並沒有完全破裂,仍然有合好的可能。只是因為長期分居缺乏溝通以及王的兒子的原因,造成二人誤會,以至於提出離婚。針對這些原因我決定讓二人見面,當面將自己的情況和要求提出來,以取得對方的諒解。同時與王金蘭兒子田友冬取得聯絡向他講明《婚姻法》的規定讓他明白子女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透過二次調解王、沈二人消除了誤會。田友冬也表示尊重母親的意願。最終達成書面協二人繼續維持婚姻。沈平樹在江油修的房子可以供田友冬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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