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彙報
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彙報
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彙報(一)
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區審計局對我鎮《**任**鎮黨委書記期間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後,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認真檢討了我鎮在日常財務管理上存在的的問題。雖然我鎮在執行財經法規方面是嚴格的,但在“預(決)算執行、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部門收費”方面還存在未按財經法規去做的現象。鎮主要領導和財政所對這次經濟責任審計非常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針對存在的問題再次進行自審並以積極的態度加以整改,將整改情況彙報如下:
一、對於在預(決)算執行存在的問題,我們做了認真細緻的分析,存在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虛列的財政收支、空轉稅收已經調整了有關預算科目;擠佔截留的村級轉移支付已列明計劃,並逐步按計劃撥付到位;透過鎮經委向納稅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後不在支付;對專項資金已單獨核算,今後不在擠佔挪用或直接彌補經費的不足;對農業稅收的徵繳,今後按稅法規定的科目,按時足額上繳。
二、對於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強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義的存款已轉入單位的銀行存款帳戶;對庫存白條進行了清理清查,公務借款,基本收回,並以做了帳務處理,個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書,限期收回;對業務費已建立了開支制度,今後業務費嚴格執行開支制度,特別是從嚴掌握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固定資產已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健全了固定資產帳簿,並把已有的固定資產登記入帳;加強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杜絕不合理開支;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足額補繳入庫。
三、對部門收費存在的問題,鎮民政辦已把違規收費所得全部上繳鎮財政,並加強了對部門收費的管理,堅決杜絕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
四、對停收租金的水泥廠,我鎮經過調查核實,經黨委會研究決定,制定了租金徵收辦法,保證了集體資產的增殖和收益,不斷增加鎮財力。
在積極整改的同時,認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訓,在今後的工作中著重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強財務隊伍建設。組織財會人員學習《財會基礎知識》,學習相關專業技術,抓好業務技能培訓,強化思想訓練,提高財會人員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
二是加強預(決)算執行。嚴格按照《預演算法》的規定編制鄉鎮預算,堅決杜絕虛列財政收入和支出。對村級的轉移支付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不擠佔、挪用,確保惠農政策執行不走樣。
三是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制度的規定,進一步加強會計工作的規範化,建立健全財務內部管理制度,按規定設定會計科目,進行帳務處理。1、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對專項資金,注重資金使用效益,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確保專款專用,不擠佔挪用;對村級的轉移支付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2、加強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關制度,深挖節支潛力,緊縮鄉鎮財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費用報銷制度。透過建章立制,從嚴控制購置費、招待費、車輛費用、獎金補貼等開支,堅決制止鋪張浪費。對不真實、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入帳。3、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對鎮政府和鎮直部門的固定資產清查評估,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相關帳簿,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4、健全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基礎管理和增強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認識,根據《會計法》規定,結合本鎮經濟發展的水平和現狀,,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固定資產、債權、債務清理制度;稽核、制單、複核、記賬等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範措施和治理對策。
四是加強對鎮直部門預算外資金的管理。鎮財政加強對預算外收費票證的管理,建立、健全預算外收費票證領、銷、存和登記、報告制度。收取算外資金時,必須使用省級財政機關統一印製或監製的票據,收取的算外資金,必須依照法律、法規和有法律效力的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專案、範圍、標準和程式執行,堅決禁止亂收費,同時也避免了預算外資金的體外迴圈。
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彙報(二)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報告20XX年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
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關於20XX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並作出了《關於加強對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問題整改監督的決定》。市政府高度重視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門單位強化審計整改責任,採取有效措施,切實糾正審計查出的問題。同時,要求突出長效機制建設,完善制度、強化措施、硬化手段、規範管理,防止類似問題再度發生。各相關責任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成立審計整改工作機構,制定審計整改工作方案,明確審計整改工作責任,落實審計整改工作措施,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條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審計報告》中反映應整改的問題27個,已整改到位21個,涉及單位26個,正在整改的問題6個,涉及單位5個。家電摩托車補貼資金違規共立案調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審12人,批捕1人。追回家電摩托車補貼資金733.27萬元,取得了較好的整改效果。
二、審計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於年初預算編制不夠完整和細化問題。20XX年市本級已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預算編制不夠完整問題已整改到位。
年初預算不夠細化問題,主要是預算編制時間與部分專項工作任務確定時間存在差異造成的。我市部門預算編制時間較早,一般於每年9月份開始編制下年預算,而一些專項資金如教育費附加和城市維護費等支出,具體安排專案在預算編制時無法確定,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調研論證,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實到專案,專案安排情況已單獨向人大彙報。今年將督促有關部門提前做好專項資金專案準備工作,爭取20XX年相關支出與部門預算同步向人大彙報。
(二)關於部分用地單位至今年5月拖欠國土出讓收入41593.94萬元問題。今年以來,市政府對國土出讓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緊、謀劃早,多措並舉進行清繳。一是召開清欠動員大會和每月的工作排程會,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務,排程清欠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清欠工作落實到位;二是加強職能部門協調配合,下達催繳通知書,組織人員上門催繳;三是強化清欠工作措施,對欠繳單位採取停辦一切手續、不準參加新的土地招拍掛等措施。對無任何理由長期拖欠國土出讓收入的單位,由國土部門提請仲裁,再透過司法程式進行強制收繳。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億元的基礎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國土出讓收入欠款2451.57萬元。
目前仍欠繳國土出讓收入39142.37萬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繳20294.37萬元,欠繳單位12個,20XX年度欠繳18848萬元,欠繳單位2個。14個欠繳單位中有兩個欠繳大戶:即小埠投資開發集團公司欠繳10200萬元,佔欠繳總額的26%;湖南中寧置業有限公司欠繳16650萬元,佔欠繳總額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別專門召開國土出讓收入欠款清繳排程會,要求欠款單位儘快繳清所欠國土出讓收入,逾期未繳的收取一定滯納金,小埠投資開發集團公司和湖南中寧置業有限公司均已承諾11月底前繳清欠款。
(三)關於國土出讓收入133749.96萬元未及時清算繳入國庫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資金存放在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和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問題。20XX年前,市級國土出讓收入由市鄉鎮財政管理局負責設立專戶統一徵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直接徵收、專戶核算、收入分解、淨收入上繳國庫”徵管模式。從20XX年起,市級國土出讓收入徵收職能進行了調整,實行由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委託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徵收模式,國土出讓收入直接繳入市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資金結算後由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繳入國庫納入基金預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鄉鎮財政管理局“暫存款”的108305.49萬元,主要是20XX年前發生的未結算支付的預付款和保證金,以及部分專案未及時辦理相關結算手續暫不宜確認為國土出讓收入的款項,因此未及時繳入國庫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來,加大了這部分資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結算轉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萬元,從20XX年10月起,市級國土出讓收入將納入市財政國庫管理局財政專戶管理,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國土出讓收入賬戶將予以撤銷,今後類似問題將不會出現。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賬上餘額36272萬元,主要是因開發商竟得地塊的土地出讓金未全額繳清,暫未辦理相關手續而未到市鄉鎮財政管理局開具一般繳款書,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系統無法進行收入確認而影響了及時上繳。以上“待查收入”已於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確認並全額上繳國庫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實到位。
(四)關於國庫集中支付指標結餘掛賬23856.9萬元問題。主要是特設專戶專案進度及上級指標下達過緩造成指標結餘較大。這部分結餘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工程在建、專案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辦理結算形成的結餘;二是特設專戶專案進度過慢形成的結餘;三是零星指標未及時清理使用形成的結餘;四是待付的往來資金或代管資金結餘;五是非稅收入結餘;六是專案完工結算後形成的專項淨結餘;七是正常經費結餘。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市財政局多次召集會議、制訂方案,對市直集中支付單位指標結餘情況進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認真查詢原因,提出了處理意見和建議。一是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二是及時清理零星指標;三是加強往來資金清算;四是加強財政監督檢查;五是統籌安排結餘資金。同時,擬在編制20XX年部門預算時,將20XX年結餘指標納入部門預算,部分結餘資金由市財政收回統籌安排。對已完工結算專案產生的淨結餘,由市財政收回,統籌安排用於下年度新增專案;對納入預算管理,實行以收定支方式撥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確定撥付比例時綜合考慮上年度指標結餘情況,對撥付後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結餘的指標,由市財政收回;有正常經費結餘的單位,原則上不考慮追加工作經費,對撥付後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結餘的指標,由市財政收回。
(五)關於財政專戶歸口管理不徹底問題。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整改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管理意見的通知》和《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專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檔案精神,高度重視財政專戶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財政專戶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財政專戶歸併、撤銷;三是狠抓財政專戶歸口國庫管理。印發了相關檔案,明確了工作職責,分工協作,逐步推進。同時,按照上級檔案精神,建立健全財政專戶管理長效機制,結合上級審計和同級審計提出的整改意見,出臺相關管理制度,明確管理部門工作職責,強化內控機制建設,建立不相容崗位嚴格分離制度,完善財政專戶資訊管理系統,確保財政專戶資金安全高效執行。至10月底止,除根據《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一條規定保留“郴州市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並更名為“郴州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專戶”,加蓋國庫部門印章外,審計報告中所指定期存單55張已按相關規定歸併到36張,9個非稅收入專戶已實現非稅與國庫共管,8個土地出讓收入支出賬戶撤併工作正在進行中,預計本月可完成,市本級財政專戶歸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這項工作得到了上級財政部門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財政專戶整改工作通報中,兩個市受到省廳的表揚,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關於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於規定用途的比例問題。一是根據有關政策精神和要求,從20XX年起,散裝水泥辦、牆改辦作為參公單位編制預算,所有工作經費將列入公共財政預算,不再從基金預算中列支;二是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取消部分非稅收入專案省級分成的通知》(湘財綜[201X]17號)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 “兩項基金”上繳省級部分。今後將進一步規範專案申報程式,積極開展專案調研活動,加大對相關專案建設的支援力度,嚴格執行《郴州市本級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機制。一是推行預算績效管理。堅持績效優先理念,強化部門預算支出主體責任。從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級財政申報50萬元以上的專案,必須同步申報績效目標。預算批覆時同步批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時同步跟蹤績效目標。對沒有按時完成績效目標,工作不規範,評價結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調減預算。二是建立資產配置預算稽核制度,加強政府採購方式審批,實行基本建設計劃申報,促進預算編制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有機結合。三是完善政府採購預算編制。加強政府採購方式審批,在批覆政府採購預算時一併批覆政府採購方式。四是加強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合理設定專項資金,逐步淡化專項資金“基數”的觀念,加大資金整合力度,統籌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財力辦大事,提高專項資金預算編制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二)進一步強化財政精細化管理。一是加強對宏觀經濟形勢的科學研判,密切關注財稅政策的調整,切實將研判結果及財稅政策變更對我市財政的影響納入到財政收入管理中。同時,積極跟蹤“營改增”改革後續政策,實時掌握該項改革對財稅、企業的影響及改革成效,確保財政收入全面、真實、合理,努力做到財政收入管理精細化、科學化。二是做好預算基礎業務管理,加強預算指標管理。依法按時批覆年度市級部門預算,及時將部門預算指標匯入指標管理系統,嚴把資金稽核關,嚴格按資金支付審批程式撥款。三是強化專項資金監管,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作為財政監督和績效評價的重中之重,綜合運用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專項檢查等監管手段,對專項資金使用實行全過程控制監督,不斷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四是積極推進財政監督轉型,從20XX年起財政監督檢查機構全程參與部門預算編制執行,推動財政監督由注重事後監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的全過程監督轉變,由突擊性、專項性檢查向日常性、常態化檢查轉變,建立起預算編制、執行、監督、評價相互制衡的管理機制。
(三)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監管。一是嚴格預算評審。嚴格執行財政、審計和建設三家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專案建設工程預算控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郴財辦〔201X〕12號),明確預算控制價的約束作用,對不執行預算控制價管理的政府投資專案建設工程,財政部門不撥付建設資金、招標主管部門不予招標備案,審計機關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核減。二是加強重點環節監管。嚴把招投標關、變更關和監理關,明確投資概算調整的審批程式,嚴格控制專案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對重點專案實行審計全程跟蹤審計,控制建設成本。三是建立投資專案資金績效和風險評價制度。由市財政局牽頭,組織專家和中介機構成立資金績效和風險評價小組,對專案資金概算、預算執行、財務管理、債務風險等進行評審,為專案建設決策提供依據。四是建立投資專案資金監督檢查制度。由市審計局牽頭,抽調專家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專案建設進行跟蹤監督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違法違規事項。
(四)進一步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一是建立審計整改問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問責和責任追究的重點物件,問責的主要內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二是建立審計整改結果報告制度。被審計單位要在一定時間內,向政府、人大報告整改落實情況,並逐步公告被審單位審計整改結果,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審計整改跟蹤檢查機制。在一定時間範圍內,跟蹤檢查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採用審計報告意見與建議以及處理審計移送事項的結果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審計結論落實反饋制度和審計回訪制度,確保審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得以落實,發現的問題得以整改。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