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鄉村農業兩稅清理工作彙報範文

關於鄉村農業兩稅清理工作彙報範文

  一、基本情況

  我鎮26個村委會,313個村小組,有農業人口41655人,勞動力22910人,農業戶9079戶,耕地面積25080畝。

  這次清理化解鄉村墊交農業兩稅債務範圍是26個行政村,具體涉及村23個村,共計墊交農業兩稅債務為4673269.96元,其中鎮政府墊交4220xx8.75元,村級組織墊交347752.5元,鄉村幹部墊交105348.71元,涉及人數28人。

  二、債務形成原因

  一是上級下達農業兩稅任務重,農村經濟薄弱,稅源不足,特別是農業特產稅,雖然稅收品目多,但實際徵收中根本無法徵繳。如瓜果、松脂、水產、林木等產品,上級下達任務大大超出農業稅收,2002年門嶺鎮和長嶺鄉上級下達農特稅額為969000元,而農業稅只有492000元,超出1.97倍,可想而知,當時農民主要產業以種糧為主,而經營農業特產為輔,農業特產稅根本無法徵收,導致鎮村兩級只能以墊稅才能完成任務。

  二是農業稅收涉及千家萬戶,包乾到戶後,農戶經營水平低,收入不均衡,貧困戶所佔比重不低於30%,加之稅改前鄉村統籌任務重,50%的農戶都難以完成農業稅和鄉村統籌費任務,帶來墊稅面廣,數額之大。

  用於墊交農業兩稅的資金來源:

  一是以個人名義向農村信用社和農業銀行借貸;

  二是向個人借私債;

  三是鄉村幹部工資墊交;

  四是挪用鄉村統籌費墊付。

  我鎮截止200x年末,政府賬面反映應付未付帳款計2021165.95元,所欠債務絕大多數是上述三項組成的。

  三、債務化解措施

  根據黨和國家現時政策規定,農戶所欠各種稅費早已三令五申,禁止一切清收和追繳,只能依靠國家來清償,而基層政府資金來源都靠上級政府支援和國家轉移支付資金,來解決人員工資和正常辦公經費,目前鄉鎮政府自籌資金基本無來源,這樣一來,鄉鎮政府是很難化解這一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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