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工作彙報制度範文
安全生產工作彙報制度範文
篇一:安全生產工作彙報制度
為促進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和考核,確保及時、準確掌握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及生產指標完成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各單位應嚴格按本制度開展安全生產彙報工作及相關工作。各單位安全生產資訊彙報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全面及時、專人負責、嚴肅認真的原則。
2、安全生產工作彙報的形式和內容
安全生產資訊按即時、班中和定期三種形式進行彙報。
(1)即時彙報是指當各單位發生如下事件時的請示和彙報:
人身、裝置等事故的報告;
裝置異常情況報告;
裝置檢修即時報告;
礦要求即時上報的有關事項;
其它重要事件的請示和報告。
(2)班中彙報是指各單位跟班隊長和班長接班時彙報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安排;班中彙報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和有無各類事故影響;交班前彙報當班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和下班需處理的問題。
(3)定期彙報是指各單位按每日、每週、每月等定期向礦排程室和安監處彙報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資訊。主要包括:安全、技術監控、裝置可靠性和生產情況等彙報。其中安全、技術監控、裝置可靠性的彙報按照相應的管理規定的彙報程式及要求進行彙報。
3、安全生產彙報工作要求:
(1)對於人身、裝置等事故的報告按《山東煤礦生產事故調查資訊報告和處置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上報;裝置執行異常情況報告是指當裝置發生非計劃執行、停運,存在重大缺陷、隱患,存在其它異常情況時的報告;
(2)即時彙報是指當裝置開始(完成)大修、小修(擴大性小修)、節日檢修、事故搶修時的彙報;
(3)各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彙報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彙報工作負責人。
(4)各種安全生產報表、報告和申請在填寫過程中要認真、仔細,保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5)對彙報不及時、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的單位,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和處罰。
4、各單位、各部科室建立安全生產彙報記錄,由單位(部門)負責人每季度檢查一次,並做好相關記錄。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糾正,並根據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5、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篇二: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報告制度
*************煤業有限公司檔案
興煤通字 [ 2015 ] 24號
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報告公示制度》的通知
礦各科室、隊組:
根據六煤安教【2015】10號檔案關於轉發《國家煤監局關於貴州省煤礦安全生產有關工作的報告》及相關領導批示精神的通知,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五個全覆蓋”,完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報告及公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現將制度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目的
為規範礦井的工作分配及彙報,加強礦井內部事務的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的工作效率和礦井運營質量,及時瞭解礦井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掌控各項工作進展情況,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報告內容
1、生產績效
報告採掘工作面採掘進尺、井下巷修進度、裝置安裝與檢修工程。
2、違章行為
報告在生產過程中所發生或出現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和行為。
3、隱患排查與治理
報告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以及針對隱患和安全生產問題的整改情況。
4、管理問題
報告安全管理制度、責任落實情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技措資金落實情況、災害防治工作等內容。
5、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結果
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結果,及事故原因調查情況,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事故教育情況,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三、報告範圍
全礦範圍內
四、報告程式
工作彙報堅持“逐級報告”制,報告流程如下:
礦各隊組(現場跟班管理人員)→礦排程室→礦各分管領導(公司排程)→礦安委會主任(礦法人)→上級公司安委會(集團公司董事長)
五、報告時限及要求
1、礦各隊組(現場跟班管理人員)對礦排程室採取一班三報告,即班前、班中、班後三報告,特殊安全生產情況隨時報告。
2、排程室對各分管領導及公司總排程進行一班一報告,特殊安全生產情況隨時報告。
3、各分管領導對安委會主任(礦法人)進行一旬一報告。
4、礦安委會主任(法人)對上級公司安委會(集團公司董事長)採取一月一報告。
六、公示
每月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對當月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類彙總,提交書面報告,並利用礦務公
開欄對安全生產情況報告進行公示,提高企業員工和社會對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的知曉率。
七、其他要求
1、相關各分管領導應對下屬單位的工作報告進行批閱,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對延遲的工作任務要嚴加督促,對下屬管理人員提出的問題及建議要及時反饋。
2、所有管理人員及職工需嚴格本制度執行,對於不及時上報者予以通告批評處分,經批評仍不能按時完成上報的給予200元經濟處罰。
3、各部門工作報告應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