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轉移公告範文
職能轉移公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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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轉移公告範文1
根據《xx省人民政府xxx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粵府令第169號)和xx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粵機編[xxx]22號),經履行公開報名、評審、轉移前公示、協議簽訂程式,我局已將xx省著名商標認定職能轉移給xx商標協會,轉移期限暫定為兩年。
特此公告。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x年3月26日
職能轉移公告範文2
一、職能事項名稱:工程專業技術資格初審。
二、轉移單位:xx市xx區有關行業協會[xx行政區域以工業為主的實體經濟類且社團登記的業務指導(主管)部門是經信部門的行業協會和產業集中在xx且社團登記的業務指導(主管)部門是經信部門的市級行業協會]。
三、轉移方式:採取向行業協會委託購買服務方式。
四、工作承接要求
1、嚴格審查申報物件。
在xx轄區內工業企業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
2、嚴格審查申報材料。
助理職稱評定條件(全年度申報):①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②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③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④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⑤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中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市部門年度定期申報):①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②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③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④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⑤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⑥博士學。
高階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市部門年度定期申報):①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稱職務五年以上;②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稱職務五年以上;③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稱職務五年以上。
3、對上述職稱評定條件另有新檔案規定要求的,按新檔案規定執行。
五、承接主體條件和資格要求
1、必須是《xx市市本級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條件的社會組織目錄(第一批)》或《xx區區本級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條件的社會組織目錄(第一批)》公佈的行業協會;
2.具有廣泛代表性和權威性,會員行業覆蓋面達50%以上;
3.有相當數量的專職工作人員和辦公設施(裝置)。在配備的專職工作人員中,有一定比例的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或有本行業(專業)工作經驗;
4.近幾年來開展活動正常有序,有公開、公平、公正辦事制度和良好的社會誠信記錄,無違法亂紀行為和無被社團登記部門、社會監管部門處罰記錄,社團登記部門年檢合格,會員和社會反映良好;
5.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自律監督制度及人員管理、目標考核、經費使用、教育培訓等規範運作的保障機制;
6.經評估被評定為4A(含4A)以上的行業協會予以優先推薦。
六、報名競爭程式
符合條件的行業協會,請於8月31日前提交《申請表》(附件2)一式二份和相關申請材料(附件1),逾期不受理。材料報送至xx區經信局,《申請表》電子版請傳送至電子郵箱:xxxxxxxxxx。聯絡人:王苗苗,聯絡電話:xxxxxxxxxx。
附件:1、申報材料清單
2、社會組織確認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條件申請表
xx市xx區經濟和資訊化局
xxx年8月24日
職能轉移公告範文3
按照《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一、職能事項名稱
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的初評
二、轉移單位
xx市民政局
三、轉移方式和期限
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政府職能向社會組織轉移暫行辦法的通知》(溫政辦〔xxx〕127號),按照轉移程式,實施公告、報名競爭、公示名單等步驟擇優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社會主體承接。本次轉移事項承接期限為1年。
四、工作承接要求
按照評估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開展初評,按照評估標準進行資料分析、實地考核、人員訪談、綜合評審等工作,並出具受評單位的初評意見和評分理由詳細說明;在評估中秉持客觀公正,嚴格按規定要求和程式開展工作,不接受受評單位或相關利益人的吃請和財物饋贈、不徇私舞弊,併為受評單位儲存技術和商業方面的秘密。
五、承接主體條件和資格要求
承接主體為社會組織的,應已列入市政府公佈的《市本級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條件的'社會組織目錄(第一批)》;承接主體為科研院所、中介組織的,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須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健全的內部治理機構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在承接購買服務之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
承接主體還需具備下列條件:(1)基本瞭解各類社會組織的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社會評價等方面的情況;(2)曾開展相關領域標準化建設、評估評審實際操作或相關研究工作;(3)擁有一定數量具備評估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人才。
六、報名競爭程式
(一)接受報名。自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社會主體根據公告的條件向市民政局提出書面承接申請。申請材料包括:
1.《xx市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申請確認表》(一式兩份);
2.具備承接主體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對應第五點承接主體資格的各項要求);
3.承接職能轉移工作的措施方案。
(二)組織評審。成立評審小組開展專項評審,稽核申請材料,從中擇優選擇1個社會主體作為承接物件。
(三)公示名單。在擬定承接主體後,在xx市民政網和xx市社會組織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四)簽訂協議。公示期沒有異議的,市民政局與承接單位簽訂承接轉移職能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取消承接資格的條件等內容。
(五)事項交接。市民政局在簽訂協議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事項交接工作,並在xx市民政網和xx市社會組織網站向社會公告。
聯絡地址:xx市民政局(xx大道2299號)1701室
聯絡人:xxxx
聯絡電話:xxxxxxxxxx
xx市民政局
xxx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