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與公告的異同及寫法

通告與公告的異同及寫法

  有不少朋友都分不清通告與公告有什麼區別,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通告與公告的異同及寫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相同點

  它們都屬於公開性檔案,在有效的範圍,瞭解其內容的人愈多愈好。

  在寫法上要求篇幅簡短,語言通俗易懂、質樸莊重。

  2、不同點

  內容屬性不同。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兼有訊息性和知照性的特點;與公告相比,通告的內容是“在一定範圍內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具有鮮明的執行性、知照性。

  告啟的範圍不同。公告面向國內外的廣大讀者、聽眾,告啟面廣;通告的告啟面則相對較窄,只是面向“一定範圍內的”的有關單位和人員。

  使用許可權不同。公告通常是黨和國家高階領導機關宣佈某些重大事項時才用,新華社、司法機關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門也可以根據授權使用公告。而通告則適用於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

  3、定義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公告與通告的一般寫法 :

  (一)公告的寫法

  地方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是不能使用公告這一文種的。因此,對於公告的寫法這裡只做簡要的介紹。 首先,公告的標題通常是發文機關加文種。有的只寫“公告”兩字,落款寫發文機關的名稱,加蓋公章。 其次,公告的正文由公告的事由和公告事項兩部分組成。一般情況下,不寫結束語,全文要直陳意向,文字凝鍊,不加議論。

  (二)通告的一般寫法

  1.標題。通告的標題有三種形式:(1)發文機關+事由+文種;(2)發文機關+文種;(3)只標明文種名稱,落款寫發文機關全稱,加蓋公章。

  2.正文。通告正文的'語氣一般應比較平緩,語句平實,有時需要帶上懇切要求協助或辦理的語態。在結構上,通常可以分為三部分: 開頭。說明發布通告的原因和目的。這部分提出的根據要充分,目的要明確,為下文提出“應該遵守和執行的事項”奠定基礎。 中間。寫通告的具體事項。如果通告事項涉及到的要求、措施較多,應該分項予以說明。分項說明宜採取遞減法,由主及次,由大到小,以便讀者或聽眾能夠迅速、正確地領會檔案的精神實質。通告的具體事項是要面向公眾,要求公眾周知和執行的。因此,要力戒表述上的主次不分或忽輕忽重,否則就會使人產生繁雜無序的感覺,不利於讀者或聽眾迅速地、準確地理解檔案的精神實質。

  結尾。寫執行的具體要求(包括時間、程度、範圍等)。最後可以“特此通告”收束,也可以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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