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縣林農朋友的一封公開信

致全縣林農朋友的一封公開信

  林農朋友們:你們好!

  改革開放以來,在你們的積極參與和大力支援下,我縣林業建設進展順利,森林生態體系不斷完善。在此,向你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林業發展深層次問題日益顯現,特別是集體山林,存在歸屬不清、權責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林農負擔過重、經營機制不活、產權流轉不規範等問題,制約了林業生產的發展和林農增收。去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於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就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提出了21條政策措施,並在全省拿出七個縣(市)進行了改革試點,這些政策措施對加快林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今年4月,在試點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省委、省政府決定從今年第二季度起在全省全面推開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根據這一要求,縣委、縣政府結合實際,決定從今年5月份起在全縣推開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為了使林農朋友能夠準確理解這次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現將我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時間、範圍和主要內容介紹如下:

  一、改革時間

  我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從200/年5月1日開始,到200/年5月31日結束。200/年底完成林權證發證率達50%以上,20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確權發證工作。

  二、改革範圍

  本次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範圍主要是縣以上人民政府區劃界定的商品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公益林,不列入本次改革範圍,但應換髮林權證。權屬有爭議的山林,暫不落實經營主體。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進入爭議地從事除護林防火之外的其他林事活動。

  三、改革內容

  1、明晰產權:就是對森林、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的使用權進一步明晰,落實經營主體,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即:自留山穩定不變;保持責任山承包關係穩定;目前仍由集體統一經營的山林,尊重群眾意願,採取多種形式落實經營主體;已租賃的'山林維持經營期限不變;保持國有林場經營範圍的長期穩定,劃給國有林場經營的協議林維持國有林場的經營主體;對已經流轉的集體用材林,凡程式合法、合同規範的,維持其經營主體不變;退耕還林後依法辦理手續,核發林權證。

  2、減輕稅費:實行“兩取消、兩調整、一規範”。即取消木竹農業特產稅,取消鄉、村出臺的所有木竹收費專案;調整育林基金平均計費價格,將定向培育的工業原料林、10釐米以下間伐材計費價格調整為每立方米180元,其它商品材每立方米360-450元。標準竹每根徵收育林基金1元,(篙竹按3根篙竹折1根標準竹的比例計徵)調整育林基金分成比例,省、市共讓利7%,全部補助給鄉鎮,即省、市、縣、鄉四級分成比例為8%∶15%∶70%∶7%;規範增值稅、所得稅徵收範圍。從事木竹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自產自銷的原木、原竹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徵增值稅,暫免徵收所得稅。

  3、放活經營:堅決取消任何限制林權所有者自主經營的政策措施,打破木竹壟斷經營和地區封鎖,允許林權所有者自主銷售木竹。一是對集體林木採伐實行據實申報制度。 經營戶可根據自身的實際需求量提出採伐申請,由所在地林業工作站搞好林木採伐作業設計後,上報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領證時預交育林基金。鄉鎮農民自用材採伐,由農戶直接向當地林業工作站進行申報,林業工作站根據該農戶自用材實際需求數量自行審批,在全鄉限額範圍內每次不受指標和數量限制。二是對集體林木採伐實行公示制度。每年由鄉鎮林業工作站將本鄉鎮的林木採伐情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採伐地點、採伐型別、採伐樹種、伐區面積、採伐數量、採伐人姓名以及開始採伐時間等事項),讓群眾及時瞭解到本鄉鎮林木採伐的有關情況,增加集體林木採伐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三是調整商品林採伐政策。農民自行營造的人工用材林,經營者可自主編制森林經營方案,按照培育目標選擇採伐方式,確定採伐年齡,其採伐限額根據森林經營方案確定的合理年森林採伐量制定。經營者採伐林木後要及時更新造林,不得將林地荒蕪。在非林地上營造的用材林,不納入木材生產計劃管理範疇,其採伐限額根據實際需求予以滿足。

  4、規範流轉: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規範林地、林木有序流轉。山林是否流轉以及流轉的方式由經營者自主決定,各種社會主體都可透過承包、租賃、轉讓、拍賣等形式參與流轉。凡自願流轉的,要依法簽訂流轉合同,辦理林權變更手續。已經流轉但手續不全的,要依法規範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為確保我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縣委、縣政府成立了//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督促指導各地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及時查處違反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政策的行為。歡迎林農朋友對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進行監督,凡發現有違反政策的行為,應積極舉報,縣有關部門將嚴肅查//////(縣林業局辦公室)、

  林農朋友們,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是深化林業體制改革,增強林業發展活力的核心內容,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途徑。希望廣大林農朋友緊緊抓住機遇,充分利用國家對林農的優惠政策,積極參與到林業產權制度改革中來,大力發展林業經濟,加快我縣林業發展,建設美好家園,為構建和諧平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祝林農朋友身體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滿,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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