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

森林防火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

森林防火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1

  各位學生家長:

  你們好!森林是人類的寶貴資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經濟價值外還具有多種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護傘,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長著許許多多奇花異草、活動著各種各樣的珍禽異獸,繁茂的枝葉截留降雨,減弱水流對土壤的沖刷。森林是龐大的氧氣製造廠,1公頃闊葉林每天釋放730公斤氧氣,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塵器,每公頃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塵50—80噸。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醫生,每一片樹葉就是一個濾毒器。森林是綠色的隔音牆,枝葉茂密的樹冠,對噪聲有很強的吸收和消減作用。森林無時不在造福於人類,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十年樹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幾十年或上百年,毀樹容易種樹難。每年冬春之際,是火災的多發季節,我縣境內都不同程度地發生森林火災、火警,森林資源受到破壞,經濟損失嚴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為了保護我們來之不易的經濟成果,為了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為了建設我們綠色的家園,我們特發出致全縣學生家長一封公開信,並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從維護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高度出發,把森林防火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強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2、嚴禁子女攜帶火種上學,嚴禁子女在野外燒烤。對重要時段(如冬至、元旦、春節、清明),家長要加強對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帶孩子從事上墳、遊玩等活動,要特別注意對火源的監管,嚴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種燃放鞭炮、煙花,焚燒荒草、田埂等違章用火行為。

  3、如發生森林火災,堅決制止未成年人參與撲火工作。

  4、外出務工人員,要從關心、愛護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實好自己子女的臨時監護人;可透過電話、寫信等多種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規。

  5、各位家長作為監護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責任;凡因教育或監管不力,導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災的,其監護人必須依法賠償損失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森林防火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2

  尊敬的各位家長及同學:

  近期,隨著氣溫不斷回升,大風高溫天氣增多,全區火險等級偏高,我區將全面進入森林防火高火險期,森林資源是維護生態平衡和保障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物質基礎,保護森林資源是我們每個公民的應盡義務和責任。為建設好我們美好家園,保護好我們的生存環境,我們每位家長要帶頭遵守和維護好森林防火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要教育好自己家庭內部及身邊的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森林防火最基礎、最關鍵的工作是抓住源頭,嚴管火源。為此,家長要從防火教育入手,要嚴肅、認真教育子女,使其認識到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識。

  2、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止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內,林區和林緣地帶禁止燒火土、燒秸稈、燒埂草、燒荒開墾、吸菸、野炊、燒火取暖,不帶火種入山,不玩火、不烘烤食品,不用火把照明,不狩獵、燒蜂,不燃放鞭炮等。

  3、學生、家長要相互學習、宣傳教育,提高對森林防火的認識,明確防火責任和失火應承擔的後果,發現森林火情,要立即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禁止中小學生參與撲救火災。

  4、發現他人在林區用火、用火照明、吸菸、生火做飯等,要及時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5、不得攜帶火源上山,禁止在林區內野炊,進山必須服從護林員的管理。

  6、學生、家長要主動監督家人、鄰居,特別是精神病人、聾啞、智障等特殊人群、過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嚴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共建生態城市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們每個家長有義務教育自己家庭內部及身邊的人員,保護生態環境,使家鄉山更美、水更清。

森林防火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3

尊敬的各位家長:

  隨著傳統節日清明節的日益臨近,隨著農事用火的進一步頻繁,隨著春遊、踏青等活動的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勢將日趨嚴峻。清明節期間,人們有拜祭祖先的傳統習俗,上墳祭祖時燒紙、燒香、放鞭炮等行為極易引發森林火災;農事用火、春遊等也容易引發森林火災。森林火災不但嚴重破壞生態資源,同時也會給家庭蒙上陰影。為了保護我們美麗的森林,保持生態平衡,學校敬請各位家長注意野外用火,並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到野外用火和參與森林滅火。同時,希望各位家長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一、農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必須遵守“六不準”:沒有經過審批(由鎮鄉政府或街道辦審批)的不準用火,撲救人員沒有組織好的不準用火,撲救工具沒有準備好的不準用火,防火隔離帶沒有開設好的不準用火,森林火險等級三級以上的不準用火,風力三級以上的不準用火。

  二、禁止帶火種進入林區。春暖花開時節,到郊外春遊、踏青會越來越多,進入林區,不準帶任何火種,更不能在林區進行野炊等用火行為。

  三、倡導文明的祭祖活動。我們今天的美好生活凝聚著祖先的心血,清明節到了,為了寄託我們的思念,開展一些祭祖活動是應該的,但表達的方式應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進行必要的改進,比如獻花、植樹等,這樣的方式既達到了祭祖的目的,又可以確保安全。我們每個思想先進的家長在傳統祭祖活動中要帶頭改進祭祖方式,同時要積極動員親朋好友,並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提倡文明祭祖。重點地區、重點部位要堅決制止違章用火,從源頭上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

  四、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在及時組織科學撲救的同時要注意人身安全,並向各級組織報告。為了及時有效地撲救森林火災,若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村(居)委會、鎮鄉政府(街道辦)等,努力減少損失。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幼參加撲火,以確保人身安全。

  森林是我們綠色家園的保護傘,為了我們美麗的家園,請大家共同拒絕火魔的威脅,遠離森林火險,共建生態環境!敬請家長同志繼續協助學校做好學生思想工作,提高學生防火安全意識,杜絕學生引發火災的`事故發生!與此同時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火消防、用電安全,防盜、防燙傷、防中毒,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

  此致!

敬禮!

森林防火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4

  全省廣大城鄉居民朋友們:

  我省(江西)森林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居全國前列,良好的生態環境讓全省人民引以自豪,但森林防火的任務也非常繁重。今年3月以來,我省森林火災呈高發態勢,較常年大幅增加,一些地方已發生因森林火災致人傷亡事故。森林火災已成為影響當前我省安全的最突出矛盾。對此,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全省各級領導幹部緊急行動起來,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抓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實履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責任,切實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歷史責任。但是,受前階段雨雪冰凍災害的影響,林區大量竹木斷枝斷梢,林木 植被 乾枯 嚴重,林內可燃物大量增加,火災隱患很大。同時,各地開始進入春耕備耕繁忙時節,今年又首次實行清明節休假制度,回鄉祭祀的城市居民可能較往年大量增多,農事和民事用火都將急劇增加,稍有不慎,就可能發生大的森林火災。全省森林防火形勢仍然十分嚴峻。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減少火災損失,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此,省政府希望,全省廣大城鄉居民進一步增強森林防火意識,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嚴禁一切野外違規用火,防止引發重大森林火災事故。

  一、從現在起到今年4月10日,全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不要攜帶火種進入林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發現他人攜帶火種的,應及時進行制止;進入林區要聽從森林防火管理人員的檢查和勸告。

  三、不要在林區內和林緣地帶吸菸、燃篝火、野炊等。

  四、進山上墳祭掃不要燒香、燒紙、燒蠟燭、燃放鞭炮。

  五、禁止任何人煉山、燒荒、燒田埂、在山上燒斷枝落葉。

  六、對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屬要做好監護工作,防止其發生玩火燒山燒林違法行為。

  七、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門報告,或者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報警。老、弱、幼、病、殘者不要參加撲火。

  八、違反規定造成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或監護人的責任。

  森林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森林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嚴防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林區社會穩定,為建設綠色生態江西、和諧平安江西作出應有的貢獻!

森林防火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5

  你們好!

  根據河北省林業局、河北省監察廳、河北省公安廳聯合下發檔案,冀林公字〔20xx〕26號關於《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通知要求以及昌黎縣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十里鋪鄉中心校安排部署,為更有效地做好學生“森林防火”安全意識教育,爭得貴家長的大力配合,我校特起草了這封《森林防火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眾所周知,森林是人類的寶貴資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經濟價值外還具有多種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護傘,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長著許許多多奇花異草、活動著各種各樣的珍禽異獸,繁茂的枝葉截留降雨,減弱水流對土壤的沖刷。森林是龐大的氧氣製造廠,1公頃闊葉林每天釋放730公斤氧氣,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塵器,每公頃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塵50—80噸。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醫生,每一片樹葉就是一個濾毒器。森林是綠色的隔音牆,枝葉茂密的樹冠,對噪聲有很強的吸收和消減作用。森林無時不在造福於人類,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每年冬春之際,是火災的多發季節,各地都不同程度地發生森林火災、火警,森林資源受到破壞,經濟損失嚴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為了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為了建設我們綠色的家園,我們特發出致學生家長一封公開信,並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從維護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高度出發,把森林防火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強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2、嚴禁子女攜帶火種上學,嚴禁子女在野外燒烤。對重要時段(如冬至、元旦、春節、清明),家長要加強對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帶孩子從事上墳、遊玩等活動,要特別注意對火源的監管,嚴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種燃放鞭炮、煙花,焚燒荒草、田埂等違章用火行為。

  3、如發生森林火災,堅決制止未成年人參與撲火工作。

  4、外出務工人員,要從關心、愛護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實好自己子女的臨時監護人;可透過電話、寫信等多種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規。

  5、根據《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凡“違反森林防火戒嚴令,違法野外用火的;故意放火引發森林火災的;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因違法野外用火引發森林火災的”視情節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防患於未然,教育子女成才是每位家長的畢生心願,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各位家長作為監護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責任。謝謝您對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援!

  X年XX月XX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