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一封來自環衛工人的感謝信
2016年初一封來自環衛工人的感謝信
近日,本報收到一封來自環衛工人董平的感謝信。信中寫到,2015年12月3日清晨,她像往常一樣在霞光街清理路面積雪,撇雪時鍬頭忽然鬆動,飛出的鍬頭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一輛微型車的尾燈。董平沒跑,卻被要求賠償400元錢,無奈之下,她只好向交警尋求幫助。
在好心交警的全力協助下,三天後,車修好了,沒用董平花一分錢。
董平說,她要感謝倆人,一個叫張春鵬,一個叫李恆武。
“我在環衛工作八年了,還是頭一回砸壞人家車燈。”風塵僕僕趕來報社送感謝信的`董大姐語氣急促,臉頰被凍得通紅,回憶起前段時間發生的這件事,她有點委屈也有點自責。董平分擔區的位置在第十小學和第七小學一帶。12月3日那天,她像往常一樣起早4點半就到達霞光街,為了在7點半前把積雪清理乾淨,董平和同事們一刻不停使勁地幹。可就在她賣力地往主路上撇雪的時候,手裡的鍬頭忽然飛了出去。
“哎嘛,鍬頭撇出去了,我聽見咣噹一聲,眼瞅著砸在一輛紅色微型車的後尾燈上。我趕緊上去摸摸,尾燈砸掉一個小缺口……”這可咋辦?董平看看手裡剩下的鍬把,短暫平復了心情,開始尋找車主。在馬路對面的一家小糧店,董平很快找到了這位車主,和車主說明了情況,並表示願意出錢修理車燈,或者賠點錢。可讓她沒想到的是,車主開口竟要400元錢,拿啥賠人家啊?
無奈之下,董平看見路上有一輛警車,旁邊還站著一位交警,就走過去詢問。
“兄弟,我問一下,咱們大隊長是誰?”
“叫張春鵬,有啥事啊,大娘?”
“我撇雪的時候,鍬頭飛了,把人家車燈砸壞了,能不能少賠點……”董平眼圈紅了。
“大娘,我就問您一個問題,您是不是故意砸的?”
“不是。”
“大娘,您把車牌號告訴我,先回去該幹活幹活,我調一下監控,就憑您沒跑,也不該讓您賠那麼多。”
董平說,聽了交警同志的答覆後,頓時覺得釋然了許多,忽然想起手裡的活還沒幹完,就趕緊往回跑,沒跑出十米遠,因為路滑摔了個仰面朝天,那位交警看見她摔倒趕緊跑過來問她有沒有事,董平心想這位交警人可真好。
董平仔細瞅了一眼交警的胸牌,他叫李恆武。
12月4日,心裡惦記這件事的董平在第十小學遇見了桃山交警大隊大隊長張春鵬,再次說明事情原委,張春鵬答應回去一定和二中隊中隊長李恆武協調解決此事。12月6日早上,張春鵬找到董平,和她握了握手,告訴她事情已經處理完了。並叮囑了一句,“天冷道滑,多穿點,注意安全。”12月6日下午,董平找到李恆武,說啥都要把修車錢付了,李恆武連連擺手說:“大娘不用了,您留著買雙鞋吧。”
董平說,兩位交警同志都說,對於他們來說這都是小事,可是這件小事卻讓她感到心裡熱乎乎的,真心地謝謝他們!
為董平墊付了修車費的李恆武說:“修車只是換了個燈罩和燈泡,加一起不到200塊錢,她們環衛工人不容易,而且事情發生後她沒跑,就憑這點我們也得幫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