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式訃告格式
公告式訃告格式
公告式
這種形式的訃告比一般式訃告要隆重、莊嚴得多。這種訃告往往是根據死者的職務、身份,由黨和國家或一定級別的機關、團體等作出決定發出的,它往往由公告本身及其它檔案(訊息)共同組成。事實上,它們共同組成了一個完整的訃告。在內容上與一般訃告基本無異,但在具體安排上有顯著不同。這樣做是為了顯示其性質的莊嚴隆重。這類訃告的`寫法如下:
A、 公佈逝世的訊息。內容包括:
1. 寫明"公告"的發出單位名稱及"公告"二字,這與"訃告"是不同的。 "公告"前要冠以發出單位名稱,而"訃告"前則寫的是死者的姓名。
2. 寫明死者的職務、姓名、逝世原因、時間、地點以及終年歲數。
3. 有對死者的簡單評價和哀悼之辭。
4. 署名公告時間。 以上公告雖然不是由治喪委員會發出的,但卻是訃告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B、治喪委員會公告。這是訃告的核心部分,包括:
1.用粗體大字寫明"×××同志治喪委員會公告"字樣。
2.對喪事的安排及具體要求。
3.署名公告時間。
4.公佈治喪委員會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