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支行員工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銀行支行員工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方案應該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銀行支行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銀行支行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僱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能力、能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必須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接受,並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考核內容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能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情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鑑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並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於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並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情況欄內文字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佔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佔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建議如被公司採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佔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範。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員工考核表》和一份《員工互評表》,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員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員工互評表》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後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佔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內容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情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

  銀行支行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省聯社績效考核相關精神為指導,與市聯社人事制度改革、勞動用工制度相結合,透過委派會計履責監督、市聯社直接考核,合理確定社與社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的工作目標和工資含量標準,拉開分配檔次,建立“激勵充分、約束有效”的分配機制,促進我市農村商業銀行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含量計酬的原則。根據全市信用社績效工資總額、各項經營計劃等因素,確定統一的含量標準,據此標準計算信用社實際完成任務數應得的績效工資。信用社主任和副主任根據工作職責和分工,其績效工資實行百分考核。

  (二)質效優先的原則。各社工資增長水平要與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和資產質量相適應。

  (三)風險防範的原則。凡出現案件或資產損失的,根據涉案金額或損失大小,按規定相應扣減績效工資。

  (四)人員定編的原則。年終績效考核結賬時,按定編的人數計算按人考核結賬部分。

  (五)按月結賬的原則。市聯社按月對各社經營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其中收息按月全額計發績效工資,其它考核專案按當期應計績效工資的70%計發,信用社依據員工業績考核到人。全年滾動結算,年終結總賬。

  (六)優勝劣淘的原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主任和分管主任就地免職:

  1、存款未完成淨增計劃50%的;

  2、利息收入未完成計劃的80%或同比下降的;

  3、不良貸款不降反增的;

  4、當年到期貸款回籠率低於90%的(五級分類)。

  三、績效考核物件

  績效考核物件為全體在編在崗承擔經營目標任務的員工,不包含待崗、內退及行政開留人員。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所在信用社人均績效工資確定,由市聯社另增加相關社工資總額。

  四、工資的構成和考核

  (一)基本工資

  按定編人數每人每月xx元的標準計發(含“三金”),待崗人員發生活費xx元。

  (二)績效工資

  1、xx年全市信用社績效考核指標為全年存款旬均淨增額、利息收入、不良貸款清收(五級分類)。績效工資含量標準分別為存款旬均淨增額xx元/萬元,利息收入xx元/萬元(營業部按xx元/萬元考核),不良貸款清收xx元/萬元。

  2、對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績效工資實行百分考核,工資基數為全社業務人員人均績效工資。

  (1)主任考核專案:

  存款年末淨增25分、收息30分、不良貸款清收25分、回籠率10分、安全及其他工作10分(城區社存款年末淨增35分,收息45分)。

  (2)分管信貸副主任考核專案:

  利息收入35分、清收35分、到期貸款回籠率20分、信貸管理10分(城區社信貸投放50分,到期貸款回籠率40分,信貸管理10分)。

  (3)分管存款副主任考核專案:

  存款年末淨增40分、旬均淨增40分,安全及其他管理20分。

  上述定量指標按實際完成比例計分,超比例可計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原分值的30%;貸款回籠率達不到99%,每差0.5個百分點扣1分。定性指標由市聯社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平時考核計分。

  五、工資係數的確定

  信用社主任工資係數基數為1.8,根據百分考核結果考核後上下浮動區間為;副主任係數基數為1.5,考核後上下浮動區間為,其他人員工資係數由各社根據情況自行確定。

  六、績效工資扣減專案

  (一)當年到期貸款回籠率低於99%的,按欠標準絕對額的10%扣減績效工資總額。

  (二)費用超計劃、超比例部分,全額扣減信用社主任績效工資。

  七、特別說明和規定

  (一)市聯社年終將按存款旬均淨增xx元/萬元、利息收入xx元/萬元的標準增加各社費用總額,作為組織存款、增加利息收入的專項公關費用。

  (二)各社應區分不同崗位,建立個人業績臺賬,詳細登載員工個人收存、收貸、收息業績,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三)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組織的對公和大戶存款、清收的大額貸款利息和大額不良貸款屬公共業績,相應的績效工資應按比例進行分配。

  (四)按本辦法計算的績效工資總額若低於省聯社核定的工資總額,以省聯社核定的工資總額為準,相應調增各社績效工資總額;反之相應調減各社績效工資總額。

  銀行支行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行可持續發展,建立科學的現代化管理制度,充分發揮資源分配的激勵作用,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一個適應現代化商業銀行運作的科學、合理、規範的內部績效工資考核體系,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分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指導思想是建立符合我行行業特點的,以基本薪酬為基礎、以績效考核為核心的薪酬分配考核制度。著力最佳化分配資源,向績效貢獻大、崗位責任重、勞動複雜程度相對較高的人員傾斜,使員工的收入與其為單位創造的效益、業績和其工作量、崗位責任緊密結合,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確保有限的分配資源發揮最大的調節和激勵作用。目的在於把職工工資同部門經營業績掛鉤,透過科學、合理的考核,突出“向一線部門傾斜、向經營部門傾斜”。

  第三條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原則

  (一)基本保障原則:保障員工的基本收入,根據幹部、員工崗位和貢獻度確定等級,發給基本薪酬。

  (二)以崗定薪原則:對不同職級、不同責任、不同性質的崗位確定不同的薪酬,崗位變動薪酬隨之變動。

  (三)績效掛鉤原則:員工的收入與其所在部門為單位創造的效益、經營業績等緊密掛鉤。

  (四)按勞取酬原則:員工的薪酬與其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崗位責任等緊密掛鉤。

  第四條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是分行對行內各部門的考核,不再細分到個人。對個人的考核由各部門依照本方案的有關規定,細化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情況的部門內部績效考核方案。

  第五條本方案實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資料均以第四季度的旬平均數為基數,按季度進行環比考核。

  第六條本方案業務經營性指標適用於我分行公司、小企業金融一部,公司、小企業金融二部,公司、小企業金融三部,個人金融部,營業部等經營部門;

  內部管理性指標適用於財務部、運營服務部、人力資源部、風險管理部等非經營性部門。

  第二章經營部門績效工資考核指標

  第七條業務經營類指標是指:

  1、各項存款,佔比為55%;其中,對公存款佔比20%,儲蓄存款佔比35%;

  2、各類中間業務、新業務,佔比為5%。

  3、各項貸款,佔比為40%,對中小企業貸款佔比30%,其它貸款佔比10%

  第三章非經營類部門績效工資考核指標

  第八條非業務經營部門績效工資考核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進行。其中定性指標占比為45%,定量指標占比為55%。

  第九條定量指標細分為:

  ①內部管理指標,佔比為15%;

  ②服務質量指標,佔比為20%;

  ③安全保衛指標,佔比為5%;

  ④其它指標,佔比為5%。

  第十條定性指標是指各部門的本職工作完成情況。

  第四章考核方法

  第十一條各部門績效工資考核目標的設立

  (一)每考核週期期初各部門根據分行下達的總體指標,結合本部門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任務,經分行與部門之間共同協商,制定當期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報分行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二)工作任務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更改需經本部門及分行商定,並報分行主管領導批准後,更改方可生效。

  第十二條考核週期

  考核分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於下一季度初第一個月的1-15日內完成,年度考核於次年元月16-30日完成。

  第十三條被考核部門透過努力達到或超額完成期初制定的績效考核目標時,分行根據任務完成的環比資料給予相應的績效工資分配獎勵。

  被考核部門達不到期初制定的績效考核目標時,分行根據環比資料予以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

  第十四條各部門員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組成。員工工資收入包括崗位等級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份。崗位等級工資每月固定發放,績效工資由分行根據各部門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實行產品計價付酬、按季考核、按季發放,各部門再根據細則核算到個人,目的在於激勵員工加大產品營銷力度,促進全行各項業務又好又快發展。

  4、第十五條要實現員工收入所得與部門經營業績掛鉤考核的目的,體現按績計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盡最大努力調動全行每個在崗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十六條計價產品包括各項存、貸款和中間業務等產品。每一種產品按照該產品近三年對全分行效益的貢獻度和營銷計劃來核定產品單價。再按營銷實際數計算季度績效工資。

  第十七條考核組織機構及職責劃分

  (一)考核管理委員會職責

  由分行行長、副行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分行考核管理委員會,領導考核工作,並對定性工作考評打分。

  (二)考核管理委員會下設考核小組辦公室(以人力資源部為主體),負責全分行績效工資考核方案的制定和修改,績效考核資料的稽核和績效工資的計算、發放等日常工作。作為考核工作具體組織執行機構,主要負責:

  1、對考核各項工作進行培訓與指導並下達總體經營指標,分解到各部門;

  2、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3、彙總統計考核評分結果;

  4、對各部門季度、年度考核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5、對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議。

  (三)各部門負責人的`職責

  1、負責本部門考核工作的整體組織及監督管理;

  2、負責處理本部門關於考核工作的申訴;

  3、負責對本部門考核工作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4、負責幫助本部門員工制定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

  5、指導屬下員工收集整理考核資訊;

  6、負責所屬員工的考核評分;

  7、負責本部門員工考核等級的綜合評定;

  8、負責所屬員工的考核結果反饋,並幫助員工制定改進計劃。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方案解釋權在分行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

  銀行支行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目的:

  規範和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標準,透過考核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性,利用經濟這一槓杆作用,推動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確保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二、考核原則:

  1、服務行為的標準化、規範化;

  2、逐級考核、統一考核;

  3、公平、公正、公開。

  三、考核物件:物管處全體員工。

  四、考核細則:

  1、考核人:各專案主管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資部負責考核專案日常工作跟進、監督和執行。

  2、考核週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各操作手冊的規範檔案;評價個人當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考核內容:

  勞動紀律:出勤上有無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方面情況;

  工作情況: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及業主滿意度;

  安全方面:工作過程中有無事故發生;

  執行力:對公司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及執行中的創新完善情況;

  禮儀形象:舉止是否文明、服務用語是否恰當、衣著是否得體;

  成品保護:裝置有無丟失、缺陷,公共設施維護情況;

  領導力、決策力:對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部門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指揮排程,本部門的整體戰鬥力,本部門重大活動的決斷與調整;

  5、檢查方式:主管每天檢查,物業主任每週不定期隨機檢查,公司品質保障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隨機抽查。

  特別說明: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妨礙檢查或弄虛作假者,經確認情況屬實的將對其加倍處罰。

  6、考核程式:

  每月25日各項部門主管將彙總,並報主任稽核後公佈;

  品保部將檢查、拍照記錄,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隨機考核記錄交專人彙總,計算分值後報人資部,最後由人資考評彙總。

  五、員工各職位考核結果與工資對照情況:

  銀行支行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5

  為充分調動xx支行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與創造性,促進各項業務健康、穩健發展,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根據支行實際情況,由支行績效考核小組對員工績效考核辦法進行修訂,修訂後內容和標準如下:

  一、考核組織

  1、支行成立考核小組,小組成員為:組長xxx,成員xx、xx,xx負責召集會議,xx具體負責考核資料的測算工作,xx負責個人業績的日常記錄考核工作,xx負責人員業績的記錄,xx負責監督複核,確保個人營銷業績準確記錄至個人名人名下,同時對原先不準確的資料負責逐一核實,考核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評議部室和人員業績完成情況。

  2、支行員工(含司機、保安等人員)成功營銷的業務,在業務辦理時,填寫一式兩聯《攬存單》,由經辦櫃員簽字後交xx,錄入考核系統,同時對留底聯專夾保管以備查詢。

  3、每月月初3日內,xx、xx對考核系統的相關資料進行提取,相互複核、經考核小組審批後張榜公佈業績情況。

  4、營業室自然增加的業績計入營業部公共部分,業務部信貸客戶營銷增加的業績計入業務部公共部分。

  二、考評指標及計算方法

  (一)單獨買單部分,優先考核,原則上總量控制在績效的10-20%以內,考核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相應調整。

  1、對於分行單獨計價考核的專案(銀行卡、Pos、網銀、支付寶等),支行按照分行價格計算個人績效;

  2、每季度評選勞動模範兩名(營業部與業務部各一名),服務明星一名,營銷明星兩名,單獨獎勵

  3、對於參加上級行比賽、考試,獲得前三名的個人,單獨獎勵。

  (二)業績營銷與維護(佔比30%)。

  將業績細分為營銷和維護兩子專案,經核實,確實是透過個人努力營銷的存款、銀行卡、POS機等,記入個人營銷專案,透過支行公關或業務關係營銷的存款、銀行卡、POS機等,根據個人努力程度,由考核小組評定後計入個人維護專案。

  1、存款營銷

  個人存款分存量和增量兩部分考核,存量是指個人名下本季度三個月末餘額之和除以3佔全行之比,本部分佔整個績效的10%。增量是指個人名下本季度日均存款餘額比上上季度個人名下日均存款餘額新增,正數部分佔全行之比,本部分績效佔比20%。信貸客戶的代發工資以代發額的30%計入個人名下。

  1、存量工資計算

  存量工資=∑效益工資×10%×某人期末餘額

  2、增量工資計算:

  增量工資=∑效益工資×20%×某人日均增量餘額

  (三)兩個部門單獨考核(佔比10%)。

  從績效工資總量中劃出10%,作為兩個部門考核的資料,營業部根據櫃員業務量、服務態度、營銷技巧等指標進行考核;業務根據維護信貸客戶的數量、信貸客戶結算量、代發工資等指標進行更一步的細化和量化,同時也透過此部分彌補支行考核不能覆蓋的部分。

  (四)綜合測評(40%)。

  從責任意識和行為、服務意識和行為、營銷意識和行為、勞動紀律等方面對全體員工進行民主測評,以百分制為標準,全員參與打分,由考核小組負責組織計算分數並公佈。

  民主測評工資=效益工資×40%×測評得分÷100

  三、其他

  (一)考核辦法按月公佈個人業績資料,按季(或半年)綜合考核評定個人業績。

  (二)分管行長對考核工作抓好落實,確保完成各項任務指標,若分管工作任務不達標業務中出現差錯,按本考辦法進行考核並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三)對於員工在上級行組織的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經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後給予單獨獎勵。

  (四)依據本辦法計算個人考核資料與個人實際業績及個人表現差距較大的,經考核小組認定後有權進行調整。

  (五)本辦法由單縣支行績效考核小組負責解釋,自xx年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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