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範文(通用6篇)
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範文(通用6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後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範文(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1
年度考核是我們每年必做的工作,也是為了客觀公正地評價教職工學年度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更是激勵和督促廣大教職工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體現,本年度根據《關於做好合肥市中小學教職工、市屬學校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學年度考核以及市屬學校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長崗學區教職工的工作,特制定學年度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本年度考核事宜。各學校也要相應的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部分班子成員、教職工代表為成員,其中教職工代表不得於三分之一。
考核範圍
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在編在崗教職工
二、考核時間:9月13日,考核結果公示時間:xx年9月13日——9月20日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每項考核指標、要素仍執行《xx縣教職工學年度考核內容及分值分解表》。
四、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比例嚴格控制在本學區參加學年度考核人員數的15%以內。
五、考核方式
1、學年度考核工作由學區中心校組織實施。學校在實施考核過程中,結合實際,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學年度考核與績效考核相結合,採取綜合分析、量化測評等符合崗位特點的方法。其中群眾測評佔40%,領導小組測評佔60%。
2、各單位“優秀”等次候選人名額分配。xx中心校(本部)5人,xx小學4人,xx幼兒園1人。
3、學區中心校根據各單位上報的“優秀等次”候選人和考核結果,召開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考核等次,其中優秀等次11人,並在學區範圍內公示。
六、具體要求
1、教職工進行個人工作總結或述職,同時填寫《安徽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2、學區主要負責人在聽取群眾和教職工本人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人總結或述職以及平時工作表現,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3、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議。並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4、新招聘教師在試用期內參加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開展學年度考核是強化學校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兼顧、認真實施;努力把學年度考核同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結合起來,同規範職業道德結合起來,同政風行風建設結合起來。要同時做好教職工述職測評會,確保學年度考核工作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並且實行分級管理、分類測評,真正把優秀指標用到教職工公認、業績突出的人員中去,把學年度考核和激勵督促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融為一體,推動學區工作再上新的臺階。
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2
一、綜合目標考核
1、師德師風:按師德師風目標責任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違背實行一票否決)
2、教學成績:(80分)
①平均成績考核分=60×班平均分/年級最高平均分。
②優生率考核分=10×班優生率/年級最高優生率;
③差生避免率考核分=10×班差生避免率/年級最高差生避免率;
3、教學常規20分。
二、其他獎勵:
①村校加1分;
②多科每增加一科加1分;
③進步一個名次加1分,後退一個名次扣0.5分;
④班額加分,按(班人數—40)×0.2加分;包班教師按(班人數×2—40)×0.2加分(如果是負分不扣)。
⑤教研工作加分:(最高5分)
非教學成果類:縣級0.5分每篇;市級1分每篇;省級1.5分每篇;國家級2分每篇。
教學成果類:縣級1分每篇;市級1.5分每篇;省級2分每篇;國家級2.5分每篇。
指導學生成果類:縣級1;市級1.2;省級1.5;國家級1.7。
⑥六年級質量檢測獲縣一等獎(集體或單科)任課教師分別加2分,獲縣二等獎(集體或單科)任課教師分別加1.5分,獲縣三等獎(集體或單科)任課教師分別加1分。
⑦五年級抽考成績進全縣前5名,科任教師加1分。
⑧考勤扣分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三、注意事項
沒有上統考科目的教職工,考核分一半由教代會測評量分,另一半由學校領導小組測評量分。學校中層幹部,考核分的三分之一看教學工作,三分之二由學校領導小組測評量分。
四、黃牌警告
一、二年級平均分低於75分,三、四、五、六年級平均分低於60分(六年級高於全縣平均水平的除外),且綜合考核分末位的教師實行黃牌警告。
五、評優評先評骨幹選模等辦法
1、參評教職工年度考核分必須進入前八名。
2、評選從年度考核分第一名依次進行。
3、年度優秀每年後勤上給一名,其餘的班主任要有一名,六年級教師要有一名。
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3
一、指導思想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寶安區教育改革與發展“258”行動計劃》檔案精神,進一步實施我區教育均衡發展戰略,促進民辦教育的規範發展,調動廣大民辦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最佳化民辦教師隊伍,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則
堅持全面客觀的考核原則,以考察和發現成績、優點為主,突出實績和貢獻,並以此為主要評價標準。同時,根據民辦教育的特點,考核堅持自主性和靈活性的原則,把統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機結合起來。
三、考核物件
經區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民辦學校(含幼兒園)按照《深圳市寶安區民辦學校教師聘用管理暫行規定》聘用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員。
四、考核要點、辦法和基本程式
(一)考核要點
1.對校領導的考核要點
德:全面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規,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清正廉潔,作風正派,處事公道,遵守職業道德;維護董事會依法辦學,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規管理,有豐富的辦學經驗和較高的管理能力;在辦學董事會的領導下,善於統籌謀劃,能把握方向,總攬全域性;具有宏觀決策和微觀指導的能力,能帶領班子和全體人員為實現本單位的目標而努力;具有正確的管理思想,管理觀念適應時代要求,在學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觀念、體現人文關懷,有較強的效益觀念、競爭觀念和市場意識。
勤:勤奮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有利於學校發展,有益於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認真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經常深入教學一線,瞭解、熟悉學校各方面的情況。
績:較好地完成與辦學董事會簽訂的任期目標,辦學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從本單位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工作程式;本單位各要素、各部門、各環節協調聯絡,各項工作按計劃統籌開展,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充分發揮整體效能;在辦學理念和管理創新等方面有積極的探索並取得一定成效。
2.對教職工的考核要點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事業心責任感、職業道德等方面,把“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求實創新精神、拼搏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作為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的主要參照內容。
能:主要包括學術(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學術(技術)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在工作中實際的運用情況;業務能力主要是指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思考問題、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實際本領。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員的勤勉情況和工作態度。勤勉情況包括在工作時間是否盡心盡力,專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紀律等;工作態度包括服務性、主動性、事業心、責任感,是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等。
績:是指在工作中經過自己的勞動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績和效果,所培養教育學生的總體質量。教育教學在學生、家長中的滿意率較高。
(二)考核辦法
考核按一級考核一級的辦法進行:
1.校長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考核,先由校長本人進行自評,然後向全校教職工述職報告,用考核量化評分表進行民主測評,辦學董事會再根據自評和民主測評結果進行審議,評定等級,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2.副校長及教職工的考核由各單位組織,按規定程式進行,等級由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審定,結果報辦學董事會核准。
3.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精神制訂本單位學年度考核的具體實施辦法。
(三)考核程式
1.對校長、副校長的考核
(1)本人填寫考核登記表,並按要求打上自評分。
(2)向本單位全體教職工述職報告。考核校長時,上級考核領導小組派員前往聽取意見。
(3)民主測評。
(4)董事會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對校長進行考核和評價。
(5)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考核等級。
(6)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2.對教職工的考核
(1)單位宣傳發動。
(2)個人填寫相應的考核登記表並打出自評分。
(3)分管領導或科(處)室負責人打分並作出評價。
(4)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審議評定等級。
(5)考核結果報辦學董事會審定。
(6)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批。
(7)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四)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其中,校長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辦學董事會提出,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審定;其他人員的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考核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確定,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五、考核結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結果彙總由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儲存。
2.考核表由各單位人事部門存入個人工作檔案,直至其離開本單位後一年。
3.考核結果作為辦學單位對工作人員聘用、辭退、評優評先、獎懲、職稱評聘或正式調入的參考依據。考核稱職以上的,方可續聘;考核基本稱職的,建議予以解聘;考核不稱職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辦學單位須根據各自的實際,建立學年度考核獎勵制度和確定獎金標準,獎勵考核優秀的人員。各辦學單位對考核優秀人員發放獎金的標準為不少於被考核人一個月的全額工資。考核為優秀的民辦中、小學校長,除辦學單位發給考核獎金外,區教育局給予每人XX元的獎勵。
5.考核結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閱、影印。
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4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實教職工崗位目標責任制,激發教職工奮發進取、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教職工的德才表現、教育教學能力和工作實績,推進學校科學、規範管理的程序,根據《嵐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日照市嵐山區教育局關於學校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等上級檔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政策,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鍥機,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教師的潛能,促進教師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不斷提高,真正體現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孬一個樣的問題,使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創造優良的工作業績。
二、實施物件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向一線教師、優秀教師傾斜的原則。
5、堅持向班主任、農村偏遠地區教師傾斜的原則。
6、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的原則。
7、堅持學校獎勵性績效總額包乾的原則。
四、基本內容
(—)績效工資的核定
績效工資按基礎性工資和獎勵性工資兩部分分配。基礎性績效工資只按月發放的津貼補貼工資,獎勵性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地貢獻等因素,根據考核結果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內容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個工作業績等因素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進行分配。學校設立老師獎勵性工資每學年人均1000元。
五、績效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具體包括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能力與水平)、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等四個方面。
各項考核的賦分:職業道德(10分)、職業能力(25分)、工作表現(15分)、工作成效(50分)。
(一)職業道德(考核總分為10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內容和標準:主要考評教師遵紀守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教學行為規範),愛崗敬業(對職業的認同感、敬業精神和事業心,教師的榮辱觀、職業操守和以身作則情況),關愛學生(對學生的態度、方式和責任心),團結協作(大局意識和團隊精神)等方面內容。要求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嵐山區教育局關於對教師管理的相關規定,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
2、考核辦法:
(1)日常考核佔30分。實行扣分制,扣分依據學校日常檢查到的、家長或學生舉報反映問題查實的。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有關規定者,每次扣3分,扣完為止。情節嚴重的,將依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期末評議70分。組織評議佔30分;教師民主評議佔40分。評議標準為新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進行。
一是組織評議30分。
1、團結同事、待人禮貌,從不說髒話、粗話。
2、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早到晚歸,不遲到或早退,很少請假。
3、積極參與學校管理,獻計獻策,言行積極向上,不亂髮牢騷。
4、語言文明,行為得體,注重從一點一滴為學生做榜樣和表率,個人習慣及修養好。
5、課堂上不抽菸、開手機、遲到或早退。
6、做學生工作注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體罰挖苦學生。
7、管理孩子方面:培養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保證自己的孩子不到教學區影響教育教學秩序。
8、關心公共衛生,保護公共環境。積極主動地參與公共衛生的打掃工作,自覺保持教學區清潔衛生。
注:評議時,總分100分,最後按30%折算。
二是民主評議40分。(民主評議內容同組織評議,最後折算為40分)
(二)職業能力(考核總分25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內容和標準:落實教學常規,勝任所承擔的教育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學會應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並使之不斷提高,積極從事教科研活動,及時總結經驗。
2、考核辦法:
一是常規教學(150分),以鎮中心小學常規檢查成績(可結合學校常規檢查成績)計分,折算得分。
二是課堂教學(50分)
學期末,教導處組織分管業務領導,教導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骨幹教師等,根據日常聽課,各種大型聽課活動,教師日常課堂教學情況,對各教師進行評議打分。
三是常規教研(50分)
第一,聽課與評課(40分)
Ⅰ、聽課(20分):教師每學期聽課節數不少於15節。每少一節扣2分,扣完為止。
Ⅱ、評課(20分):每學期評課不少於15次,評課要填寫評課表,內容要與聽課表相符;要結合教師授課的情況,根據新課標的要求,實事求是地進行客觀評價,提出自己的建議或反思。不符合要求,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
考核小組適時進行過程檢查,公佈檢查結果,沒有教導處簽字的聽課記錄或評課不在統計範圍。
第二,按時參加各級教研活動(10分)。曠工一次扣3分,按照態度認真程度、端正與否,酌情扣0.5—3分。
(三)工作表現。(15分)
1、考核內容: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師的考勤情況。
2、考核辦法:
一是工作量(5分,此項成績按實分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基礎工作量:根據教學計劃、教師編制和學校實際,依據嵐教法(xx)59號文《日照市嵐山區教育局關於規範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指導意見》計分,折算後計入績效成績。
二是考勤(10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按照《教師考勤細則》計分,折算後計入績效成績。
(四)工作成效(此項成績按50分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標準:堅持以人為本,德育為首的原則進行教書育人,育人效果良好。完成教學工作計劃,所任學科學生成績的合格率、優秀率達到預定目標。重視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積極開展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努力工作,積極進取,綜合成績突出。
2、考核辦法:
(1)教學成效(50分)。
Ⅰ.基礎分(45分):任教統一測試科目教師,教學成績評價以每學期的期末質量檢測為準。計算方式是:全鎮同年級同學科為一個考核單位,教兩門測試科目的.,取平均分,若是語文兼英語或數學兼英語,則語文或數學佔60%,英語佔40%。每門科目成績的計算公式是:平均分最高者計30分,設為A,其他教師平均分設為B,其他教師教學成績設為X,則:X=30*B/A。
Ⅱ.提高分(5分):分年級分學科相較上學期期末成績,平均分每提高1分,計1分,計算方法是:設提高分為Y,則Y=(本學期平均分-本學期鎮均)-(上學期平均分-上學期鎮均)。該項計滿為止。
教學效果成績=X+Y。
音、體、美、勞、資訊、綜合實踐、地方和校本課程等專職教師的“教學成效”考核(50分)。
第一種情況:每科只有1位教師。由全體教師測評(40%)和任教班級正副班主任民主評議測評(60%),綜合折算,與其他教師拉平後,計入個人績效成績。
第二種情況:每科有2位及以上教師。一是理論和技能抽測(40%),二是課堂教學測評(30%),三是學科興趣活動(20%),四是參加各級比賽獲獎情況(10%)。綜合折算,與其他教師拉平後,計入個人績效成績。
六、獎勵分。
1、教幹、教師迎接督導評估,按負責工作為單位所取得成績分值折算計分,最高不超過3分。
2、擔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根據考核情況為0-2分。完成學校教學工作量的兼職圖書管理員、實驗室管理員、食堂採購員等各特室負責人,若工作認真無誤得0-1.5分;其他工作人員能完成學校安排的值班監護等工作任務且無重大過失,即得0-1分,否則不得分;負責學校的新教育、校本課程、少年宮等工作認真完成工作任務,無失誤誤工記1-2分。
可重複計分,但最高不超過3分。
3、學校安排的事務分(2分)。
協助學校完成突發性任務,每次計0.1分,最多不超過2分。
六、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其他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學人員缺項部分的考核
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學人員的其他缺項部分(職業能力,育人效果,教學效果)可由考核小組考核和透過民主評議的辦法,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打分,具體考核辦法為:由被評議人述職後進行評價。非同一測試科目教師的優秀數,不得超過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師總人數的30%。
(二)下列情況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作如下規定。
1、經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借調到教育系統以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借調單位考核意見,由原單位發放,原則上不高於良好等次。
2、經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同意,教師支教或借調到教育系統內部的,指教、借調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受援單位和借調單位提供考核意見,由原單位發放。未經區教育局統一借調到其他單位的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扣減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納入原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4、當年退休人員及正常調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經教育局批准在職短期培訓的教幹教師,獎勵性工資照發。
6、職業道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獎勵性工資直接定為一般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不發放績效性工資
1、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2、體罰侮辱學生受到追究的;
3、拒不接受組織安排和分配的工作任務,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4、無理取鬧,嚴重干擾社會秩序或學校正常工作的;
5、年度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天的;
6、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7、受到一票否決和黃牌警示處理學校的校長;
8、其他按規定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人員。
(四)、依據績效考核成績,按照3:7的比例劃定出優秀、良好兩個等次,若有工作態度、成績特差的劃定為一般。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與規範單位津貼補貼結合進行。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學校不的自行發放其他獎金、福利、補貼等。
(五)對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的人員,或經組織人事部門、主管部門批准的因年齡原因離開原領導崗位的教育幹部,個人申請,可比照良好等次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不佔用學校良好等次比列)。但本人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較好的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服從學校安排的,考核結果視為不稱職。
七、考核結果的最終確定和使用。
考核結果的最終確定:全鎮各小學參照本《方案》制定本校的《績效成績考核方案》。結合本校實際,計算出教師績效成績並公示一週且無異議後,於學期放假後一週內,報黃墩鎮中心小學彙總。
八、實施。
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實施。本考核方案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5
為體現“安全事事無小事”,增強教師對安全工作的責任感,提高教師對安全工作的認識,確保安全事故一個不能出。為把責任落實到個人,特制定教職工安全管理方案,由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簽訂。
一、組織機構
總負責人:
組長:
成員:全體教職工
二、獎懲規定
1、本責任書作為相關責任人考核其政績,評先授獎和職級升降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和學校福利直接掛鉤。
2、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輕者全校通報批評並扣其考核分10分;較為嚴重者警告處分,並扣其考核分30分;造成後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找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交上報教育局處理。
3、嚴格執行首問制,對於老師在地場而發生了校園內鬥毆、追打,由於學生之鬥毆、追打等發生的事故,要追究江事教師的責任,並扣其考核分20分,並通報批評,對於造成了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行事職務。
4、全體教職工要及時發現學校不安全的因素並及時上報學校負責人,如果發現了安全隱患而不上報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扣其考核分15分,並通報批評。
6、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級,該學生所在班主任承擔主要責任,學校和課任教師承擔次要責任,上述責任人年終考核為不合格,不評優,不評模。
7、商店的食品安全,由商店店主負責。食堂的飲食安全,由後勤主任和司務長共同負責。發生與之相關的安全事故,一切由相關責任人負責。學校用電安全由電工張華欣負責,門衛安全由廖叢義負責。
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6
為完善實施幼兒園績效工資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幼兒園實際,現就幼兒園績效考核制訂如下辦法。
幼兒園績效工資由三部分組成,即: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和績效獎勵。其中崗位津貼和工作量津貼為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總量的60%,績效獎勵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於績效一塊。
一、有關請假、病事假、調休代課等規定
1、病假憑病歷卡和該門診醫生開據的病假單,經領導稽核批准方可准假。病事假國家工資按:國家規定執行。績效獎勵按:五個工作日之內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80元。五個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60元,事假每天扣160元。
2、病假、事假與全勤掛鉤。
3、事假必須請假在前,經領導批准方可准假。
4、遲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時與園方聯絡,根據實情酌情處理,一般情況處理:10分鐘――30分鐘扣20元。
5、曠工一天扣300元,依次類推。工作時間上訪視作曠工,師德一票否決。
6、代課半天50元。
7、教職工需要調休,不影響工作、學習。調休提前提出並填寫調休單,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調休。不經批准自行調休,作曠工處理。連續調休不超過三個工作日,課務自行協商解決,避開教學月與幼兒園重大活動。
8、除急診、特殊病例外,看病儘量利用空班時間,並事先與領導請假,若島外看病時間達一天的作半天調休處理,看病後主動向領匯出示病歷卡。
9、喪假、產假、婚假、公假按國家規定的假期執行,享有全勤獎。
10、凡參加家長會憑有關學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況下酌情處理,假期不超過半天,來回路程假不提供。
11、計劃生育放環、獻血、取環,在規定的假期工資獎金不受影響,不扣全勤獎,超過規定時間,按病假處理。
二、各項獎勵
1、公開活動獎
市級:一等200元、二等180元、三等150元,參與或鼓勵獎100元
市級專題交流200元。
縣級:優100元、良80元、參與或鼓勵獎50元(說課加30元);
縣級專題交流100元
片級:優80元、良60元(說課加20元);
2、論文發表及獲獎
國家級非教育局教研室主辦無,必須為專業刊物。
發表:市級300元、縣級100元
獲獎:市級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
縣級一等獎200元、二等獎100元、三等獎50元。
同一內容不重複獎,一般文章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