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績效實施方案範文(精選5篇)

事業單位績效實施方案範文(精選5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事業單位績效實施方案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事業單位績效實施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積極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以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學校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

  二、試行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績效優先,重實績,重貢獻,重工作質量,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採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物件

  全市教育事業單位在職教職工(非義務教育階段單位在職教師除外)和全市教育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

  教師績效考核方面建議按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1、師德獎;

  2、全勤獎;

  3、教育、教學獎;

  4、崗位津貼獎(課時津貼、工作量獎、班主任津貼、校長、中層等行政後勤崗位);

  5、安全責任獎;

  各學校根據年初學校管理方案,結合上述五個方面制定考核細則,將教師的工作量細化成考核分數,對教師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然後以考核分數×資金計算。

  五、發放辦法:

  1、總量控制。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在職人員績效工資總量=各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含資教生)人數×(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離退休人員總量績效工資總量=離退休人數×(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上述兩者之和計算到學校(核算單位)並予以公示。2、突出績效。離退休教師按月平均發放,在職教師按績效工資的60%按月發放,40%部分在每學期結束後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至教師手中。

  2、財政統發。首先由學校根據教師績效得分情況確定績效工資分配數額,並編造成績效工資發放名冊,報市教育局彙總稽核,再送市財政局審定後,透過國庫直接支付到教師工資代發銀行,再由銀行分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六、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人員績效工資問題

  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職教職工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經市教育局、財政局稽核,報市政府審批後執行;市教育局所屬二級單位在職職工的績效工資暫參照一般性部門預算單位規定津補貼標準執行。

  七、監督管理

  學校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津貼、補貼政策,若有違反,一經查實,全額追繳,並按相關規定處罰。

  八、上級政府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明確後,按上級政府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體制的激勵效果在實際操作中未能發揮出來,薪酬發放的平均主義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辦教師與公務員之間以及公辦教師群體內部的工資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優質師資收入明顯下降改革後學校的經費支配自主權普遍下降,教師收入的調節能力和激勵機制的設計能力被削弱。

  事業單位績效實施方案 篇2

  此考核各專案每月進行績效工作制度方面的評分,工作業務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根據員工考核成績對員工進行績效評級,保證客房部員工對客提供優質服務。考核物件為客房部員工,考核範圍包括:

  一、工作制度考核(30分)

  1、考勤(包括培訓出勤)(10分)

  2、禮節禮貌、儀容儀表(10分)

  3、工作紀律(10分)

  二、工作技能考核(50分)

  1、酒店產品知識考核(10分)

  2、鋪床操作考核(10分)

  3、清潔房間衛生質量(15分)

  4、對客服務質量(15分)

  三、直接上級和經理鑑定(20分)

  評定方案:

  1、績效方案系統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員工每月考評)+全勤,員工每月評比分為100基礎,上獎下罰與實際工資待遇相連繫。分為A級(90分以上)、B級(80分以上)、C級(80以下)。

  2、員工評分包括:工作制度得分+工作技能考核得分+直接上級和經理鑑定得分;

  3、考核內容主要針對員工平時工作表現,以及做房衛生質量,在保證衛生質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保證對客高水平的服務。

  4、連續3個月總分第一名者評選入優秀服務員;反之連續三個月總分最後一名者部門將考慮予以辭退處理。

  附:客房部員工績效考核細則

  一工作制度

  (一)考勤

  1、遲到、早退十分鐘內扣除2分,遲到、早退十至三十分鐘內扣除2分,(包括培訓、客房部組織的會議);

  2、病假每次扣除1分;事假每次扣除2分;曠工每次扣除5分;

  3、代人簽到簽退、打卡扣除3分,未經主管同意私自串崗、調班、換班者扣除3分;

  4、根據酒店工作需要員工主動配合加班者獎勵2分;

  (二)禮節禮貌、儀容儀表

  1、與同事或上級見面不打招呼者每次扣除2分;

  2、接待客人不用禮貌用語,態度語氣差,面無笑容者扣除2分;

  3、對客服務無“請”字當頭,“謝”不離口扣除1分,與客人頂撞者扣除5分,與客人爭吵者扣除10分;

  4、服務態度不好,被客人口頭投訴一次者扣除5分,被客人書面投訴扣除10分,情節嚴重者按酒店制度予以辭退處理;

  5、傳接電話不按規定程式者每次扣除1分;

  6、未主動幫助客人提行李、按電梯。;不做好迎送服務工作,每次扣除2分;

  7、粗言粗語,當客人面講客人聽不懂的方言者扣除2分;

  8、儀容儀表不符酒店規定標準者扣除1分;

  9、當客人面及在客人活動區域吸菸、修指甲、剔牙、等有損酒店的舉止,每次扣除2分;

  (三)工作紀律

  1、私自乘坐客用電梯,使用客用設施裝置等扣除2分;

  2、工作時間幹私活、聚集公共區域、工作間聊天扣除2分;

  3、不服從工作調動、不服從上級指揮、不虛心接受意見,下級頂撞上級者每次扣除3分;

  4、上班時間拔打私人電話、看書報刊物、在非指定區域吸菸、在客房內看電視每次扣除2分;

  5、向客人索要小費者扣除5分,另加報酒店處理;

  6、損壞公共財物,亂拿客房物品扣除4分,情節嚴重者另報酒店處理;

  7、如有違反酒店和部門相關規定、制度者根據情節做出相應處理,並扣除當月評分(具體標準參見相關規章制度);

  8、服務間、工作車髒亂每次扣除1分(當班員工);

  9、員工每漏報一次酒水或被客人帶走客房內非贈品,未報或將借用物品未還每次扣除2分;情節嚴重者另加賠償處理;

  10、員工不按規定回收物品每次扣除1分;

  11、樓道地毯有嚴重汙跡和紙屑雜物、客梯處的煙筒內有多於3個菸頭,走廊休息處有垃圾當班員工每人次扣除1分;

  12、員工私自將客用品給其他部門員工和朋友每人次扣除5分,情節嚴重者加報酒店處理;

  13、樓層員工對講機回話不及時,影響對客服務者每人每次扣除2分;

  14、不按工作程式安全操作每人次扣除1分。(如:進房不按規定敲門、用溼抹布抹電器等);

  15、員工隱藏走客房遺留或拿走客人物品,每次扣除10分。並報酒店處理;

  16、樓層中固定財產被損或不知去向,每件扣除責任人2分;

  17、員工在工作區域亂丟垃圾,隨地吐痰每人扣除2分;

  18、員工和員工間或與其他部門員工發生衝突,每人次扣除10分;

  19、每天每項計劃衛生完成不好每間次扣除1分;

  20、獲得客人和酒店通報表揚,每人次加10分;

  21、將工作鑰匙未及時歸還,每人次扣除10分;員工故意損壞鑰匙,取消當月的評選資格,並依情節處理;

  22、工程人員維修房好後,員工在下班前沒有清潔好,每房扣除2分;

  二、工作業務技能考核

  (一)酒店知識

  1、酒店各營業區域的營業時間、地點,經營特色、聯絡電話等;

  2、酒店及部門相應的`管理規定、制度;

  3、本崗位業務技能知識;

  (二)業務技能

  1、每次必考鋪床技能;

  2、房間衛生質量以每天領班查房評分,根據《客房檢查表》進行評分主管抽查評分,並予以記錄,月底核算平均分;

  三、直接上級和經理鑑定

  根據員工在職期間的表現,員工直屬上級及經理給員工以鑑定評分。

  事業單位績效實施方案 篇3

  一、總則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全體員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經營帶來的收益,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並將短期收益和中長期收益與持續發展相結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標準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懲罰、禁錮員工為目的,而是激勵員工的一種手段,增加團隊戰鬥力,凝聚力。透過考核,讓每位員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細,充分展示自身才華,提高工作效率,杜絕偷奸耍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態度,勇於承擔責任,從而取得合理的回報,推動專案更好的發展。

  1.2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考核物件:專案部全體員工(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人員等不參與考核)

  1.4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統計發放。

  1.5薪酬與績效的關係

  1、全體員工的薪酬與專案收益相關;

  2、一般員工的薪酬與日常工作考核及相應的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與專案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業績考核結果相關。

  1.6保密原則:全體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酬狀況。

  二、員工薪酬制度

  2.1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薪酬、其他津貼、季(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薪酬制:適用於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薪酬、職務薪酬,崗位薪酬,工齡薪酬,其他津貼,提成薪酬、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薪酬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後勤管理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薪酬,職務薪酬,崗位薪酬,工齡薪酬,加班薪酬,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薪酬制:工作量易於衡量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後勤服務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薪酬,職務薪酬,崗位薪酬,工齡薪酬,加班薪酬,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薪酬:試用期人員薪酬按既定的試用期薪酬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薪酬。

  2.2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薪酬、補貼、福利、其他獎、專案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年)度考核薪酬(年薪制)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人員薪酬的組成)。

  基本薪資:根據滿足基本生活,崗位性質,工作能力等條件制定為固定薪酬包括(職務薪酬,崗位薪酬,)。

  考核薪酬:由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考核組成,每季度末發放季度績效考核薪酬,年終發放年終績效考核薪酬(次年2月份左右,農曆春節之前)。

  補貼:公司統一制定各崗位相應補貼如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及其他補貼

  福利:根據專案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物品等

  其他獎:專案部制定的有關獎項。因特定事項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發放的獎項,該獎項不完全針對全體員工。

  專案收益獎:根據年度專案經營利潤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承諾,參考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由專案部領導確定發放

  提成:根據銷售提成制度發放

  非物質獎勵: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遊等

  2.3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基本薪酬+季度績效薪酬(年薪制)+補貼+福利+其他獎+提成(銷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績效薪酬(年薪制)+年終獎+專案收益獎+非物質獎勵

  基本薪酬:另附基本薪酬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薪酬=季(年)度績效薪酬基數*考核係數。

  福利與補貼:見附表。

  其他獎:根據會議、集團公司要求等情況確定

  提成:根據銷售部提成制度計算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由公司總經辦定製。

  專案收益獎:根據專案收益情況由專案領導確定※總額及分配原則

  三、考核辦法

  3.1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針對各部門計劃工作,交辦(含口頭交辦)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重點。二是專案部員工通用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專案部各項制度,另附崗位職責細則。

  3.2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專案經理制定各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專案經理制定月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完成全年總計劃為原則,部門需對員工單獨打分的,說明原因,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專案部統一擬定。

  每季初10號前由各部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及分值透過書面和電子版本方式提交給綜合部,書面提交的資料需經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在次季度初5—10號前對各部門上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彙總打分,考核結果經專案部領導簽署後,交財務部,作為當月考核薪酬計發的依據。

  年底綜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彙總打分

  3.3考核分值確定

  採取百分制記分法,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全年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分值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係數:90分(含)以上考核係數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係數0.9;70分(含)以上—80考核係數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係數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係數0.6,如考核分數低於60分考核係數0.5,如考核分數極低,另行討論考核係數但不高於0.5。

  有下列行為,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另行商議處理。

  1、由於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誤、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貪汙、盜竊、欺詐、腐化、營私舞弊等行為和劣跡的;

  4、無理取鬧、酗酒、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

  5、指揮不當或監管不力,致使部門或協作單位發生較大錯誤,造成專案部出現重大損失者;

  6、無正當理由,故意延誤工作造成專案部重大損失者;

  7、其他經討論確定事項。

  附1:季(年)度考核標準:適用於年薪制人員。

  月基本薪酬=年薪*60%/12

  季度考核基數=[(年薪/12)*3]*40%*30%

  年終考核基數=年薪*40%*70%

  附2:福利補貼表

  注:1、以上補貼中車貼僅限於有車人員享受,交通補貼有車人員不享受。

  2、總經理級別不受車貼、電話補貼、交通補貼限制,據實報銷。

  3、特殊人員,經公司領導批准的有關人員可享受特殊補貼待遇。

  4、工齡薪酬:以入職日為起算每滿一年遞增100元,以滿10年為限。如xx—1—1入職,xx年1—12各月薪酬中增加工齡薪酬一項100元,xx年1—12各月薪酬中工齡薪酬增加到200元。xx年開始每月的工齡薪酬將保持不變為1000元。

  5、三八婦女節,女性員工補貼100元。

  附3:考核細則

  通用考核細則

  工程部:安全、質量、進度、造價控制、日常事務等

  銷售部:安全、上訪量、銷售收入、業務情況、品牌形象等

  財務部:安全、完成內容及時間點,貨款回籠等

  綜合部:安全、完成內容及時間點,團隊建設內容等

  事業單位績效實施方案 篇4

  為貫徹落實《20XX——20xx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為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個人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充分發揮考核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形成獎優罰劣、優勝劣汰的工作機制。根據《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20XX〕166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探索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指標體系、績效考評體系、績效運用體系,努力規範公務行為、最佳化服務環境、提高工作效能,為我鎮跨越發展、科學發展以及打好城建戰役,建設美麗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援。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分級考核與分類考核相結合的原則。根據職務層次、工作分工情況,把考核物件劃分為科級幹部、內勤工作人員和下村工作人員三種類別,分級分類進行考核。

  2、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在設定考核指標時,要努力減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標,儘量把考核內容具體化、數量化,切實增強考核指標的針對性和可比性。

  3、堅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在採取年度考核時,要以季度考核情況為依據,把績效考核的時間關口前移,做到平時跟蹤管理、定時檢查評估、及時兌現結果,切實增強績效考核的時效性。

  4、堅持組織評價與社會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在組織民主測評時,除了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的評價方式,還要注重公眾評議,形成完善的評價機制。

  5、堅持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相結合的原則。在運用績效結果時,除了使用績效考核獎金等物質激勵外,注重把績效考核結果與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掛鉤,不斷拓寬績效結果的運用範圍和領域。

  三、實施範圍和物件

  1、納入考核範圍和物件:鎮機關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鎮國土資源所、勞動保障事務所、司法所、行政執法中隊、環保執法中隊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人員、事業編制人員、工勤人員參加鎮機關考核,考核等次人數單獨核算(等次仍須嚴格按照規定比例控制),不佔用所在鎮名額。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門最終確定,考核獎金由市直主管部門兌現。

  2、不納入考核範圍和物件:鎮機關處級以上幹部、離崗待退人員、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員。

  四、績效考核內容

  根據《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晉委[20XX]166號)的有關規定,安海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根據職務層次、工作分工情況進行分類考核,即科級幹部、內勤工作人員及下村工作人員。

  1、科級幹部績效考核內容。主要指“個人執行廉政準則”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重點專案完成情況、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組織協調工作情況(詳見附件2)。

  2、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內容。主要考核工作實績,即工作完成成效。具體考核內容包括履職情況、測評情況及加減分情況(詳見附件3、4)。

  五、績效評價方法

  (一)科級幹部考核內容

  科級幹部日常工作性質及範圍與一般幹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內容也有一定的區別,具體內容如下:

  1、“個人執行廉政準則”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20分)

  2、重點專案完成情況;(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況;(20分)

  4、組織協調工作情況。(20分)

  (二)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考核內容

  1、履職情況(80分)

  ①崗位目標(40分)

  內勤人員:按時按質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情況,按時按質完成上級業務部門日常工作情況。

  下村人員:為民辦實事情況、制止“兩違”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計生落實情況。

  ②重點目標(30分)

  參與拆遷、徵地等重點專案工作完成情況。

  ③公共目標(10分)

  出勤情況。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扣1分/次;曠工扣2分/天。

  2、測評情況(20分)

  內勤人員:鎮領導班子、機關幹部職工根據被考核物件平時的工作態度、為人處事等綜合表現,酌情評分。

  下村人員:鎮領導班子、機關幹部職工根據被考核物件平時的工作態度、下村頻率、為人處事等綜合表現,酌情評分。

  3、加、減分情況

  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10分,通報批評和新聞曝光扣10分;受縣處級以上表彰獎勵5分,通報批評和新聞曝光扣5分;突(偶)發事件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含媒體表揚的)獎勵5分,失職扣5分;在省以上報刊雜誌上發表論文、新聞報道等的,獎勵3分;工作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扣5分;違法違規行為引發上訪或行政訴訟的扣5分;未參加組織活動及規定培訓學習者扣5分;本單位領導認為需要增減的其它獎扣5—10分。

  (三)等次評定標準

  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物件的考核得分,按從高到低原則,對其依次排名,排名在總人數25%之前的評為“優秀”,排名在總人數25%—30%的評為“良好”,其餘的除個別情況需評為“不稱職”之外,均評為“稱職”。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評定由領導組研究、決定。

  六、績效考核程式

  (一)科級幹部績效考核程式

  1、考核準備。撰寫自我鑑定材料(詳見附件2)。

  2、考核得分。鎮黨政主要領導根據被考核物件的工作表現及鑑定材料,給予評分(詳見附件2)。

  3、最終評定。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物件得分排名情況,給予評定。

  4、結果反饋。考核結果通知考核物件本人,並在鎮政府大廳公示,公示日起7個工作日內被考核物件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向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核或申訴。

  (二)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程式

  1、考核準備。整理考核相關材料,填寫個人績效工作臺賬(詳見附件3、4)。

  2、自我評分。被考核物件根據崗位目標、重點目標工作完成情況,客觀進行評分(詳見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點點長及部門負責人要檢視被考核物件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客觀地根據其當季履職情況、測評情況和綜合表現等因素,給予初步評分。下點領導及分管領導再進一步對其進行考核評分,所得分值為被考核物件的考核得分。

  4、最終評定。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物件得分排名情況,給予評定。

  5、結果反饋。考核結果通知考核物件本人,並在鎮政府大廳公示,公示日起7個工作日內被考核物件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向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核或申訴。

  七、績效結果運用

  安海鎮將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的主要依據,與考核獎金、年度考核、職務調整、獎勵懲戒及職業發展等掛鉤。

  1、考核獎金按當季個人績效考核“優秀”、“良好”、“稱職”三個等級進行發放,即“優秀”等級發放2100元、“良好”等級發放1800元、“稱職”等級發放1500元(績效考核不稱職,不給予發放獎金)。

  2、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享受“優秀”等次獎金;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鎮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人員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當季被效能告誡的、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績效考核獎金;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確定不稱職等次;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間的,當季不稱職,以後按年度考核規定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調查的暫緩兌現績效考核獎金。

  3、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對於季度考核被評“優秀”等級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可以直接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並作為該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

  4、對於季度考評被評為 “不稱職”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確定為“稱職”或以下等次;被評為“不稱職”等級兩次及以上的,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5、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幹部提拔使用上給予優先考慮或推薦;在幹部培訓時,作為優先安排人選。

  6、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獲評“不稱職”等次的,給予一定期限的待崗處理。

  事業單位績效實施方案 篇5

  根據晉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20XX】166號)檔案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和物件

  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本實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實行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員同時納入績效考核實施範圍。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不能享受績效考核獎金)、當季退休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固定績效考核獎金)、離崗待退人員(在離崗待退期間沒有違法違紀行為,固定享受稱職等級獎金)不納入績效考核實施範圍。

  司法、土地、勞務等市直單位派駐梅嶺街道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參加街道績效考核,街道將提出初步考核意見,並將考核情況書面反饋市直主管部門,由各市直主管部門確定最終考核等次。

  按照職務層次,考核物件按科級幹部、中層幹部(含工作點副點長)和一般工作人員三個類別分開考核。

  二、績效評價辦法

  1、基本原則

  以“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為原則,採取自上而下的評價方式,形成上級考核下級、一級考核一級的組織評價機制。

  2、考核分數計算辦法

  各項工作得分由該項工作的直接領導對照每個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工作目標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質量給予打分,常規工作總分為50分,如果同時兼科室工作和下社群工作,則每項為25分;重點專案工作滿分為40分,如果同時兼任兩個專案,則每個專案為20分;如果無參加重點專案工作,常規工作得分則以總分90計;考勤分值總分為10分,根據考勤情況計分,全勤得10分,遲到一次扣1分,遲到10次或以上該項不得分,曠工一天扣5分,曠工兩天或以上該項不得分;獎懲附加分根據獎懲情況酌情加分或扣分,加減分值最高為10分。考評得分=(常規工作得分+重點專案得分+考勤得分+獎懲附加分)×60%+黨政領導測評分值×40%。其中,黨政領導測評分值按測評結果排名計,排名前25%得分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為80分,其他得分為70分。

  三、評價等級設定

  根據績效考評得分情況,從高到底排列,分為“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考評得分高於90分以上的,評為“優秀”等次;考評得分75分—89分的,評為“良好”等次;考評得分60分—74分的,評為“稱職”等次;考評得分60分以下的,評為“不稱職”等次。績效考核“優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員比例按三個考核類別分別控制在人數的25%以內和30%以內。

  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享受“優秀”等次獎金。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市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

  下列人員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人員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當季被效能告誡的、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的。

  下列人員參加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在處分期間的當季確定不稱職,以後按年度考核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績效考核程式

  績效考核工作按照“計劃、總結、評估、反饋”的流程,對各項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管理。開展績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1、制定績效計劃。根據上級工作任務和本單位工作職能,各科室按目標時序進度安排,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並把工作計劃細化到考核物件。考核物件應根據自己的崗位在每季度初填寫好《工作目標量化評分表》,並報送街道績效辦。

  2、做好工作紀實。按照績效計劃安排,考核物件應做好績效工作記錄,工作記錄在《晉江市績效管理工作日記》上,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況。考核物件應按月份、季度和年度進行工作總結,逐條列舉工作目標和進展情況、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在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帳》應儘量把工作內容細化、量化。個人績效工作臺賬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門收集後報送至街道績效辦,由街道績效辦統一管理。

  3、組織績效評估。全體考核物件在每季度首月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分表》,並經各項工作的直接領導評價、打分後,於每季度首月5日前彙總至街道績效辦。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需要,召開述職評議會,對考核物件上一季度工作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評定,由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在逐級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考核等次。主要領導績效考核等次應在與單位績效評估暨“五大戰役”考評結果以及單位獎勵懲戒情況掛鉤。績效考核結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做好績效反饋。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後,對照職能工作目標,指定專人向考核物件反饋考核結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考核物件的績效情況進行講評,主要是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方向。績效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幹部群眾的監督。

  五、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運用是指把績效結果與個人利益掛鉤,把績效結果作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的主要依據。

  1、與考核獎金掛鉤。“優秀”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2100元,“良好”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800元,“稱職”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500元。

  2、與獎勵懲戒掛鉤。把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表彰結合起來。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對於季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可以直接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並作為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對於季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等次兩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被評為一次“不稱職”等次的,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對於有計生、綜治、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一票否決情況的,按相關規定確定考核等次。

  3、與職業發展掛鉤。堅持把績效考核與崗位調整、選拔任用和學習培訓結合起來。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幹部提拔使用上給予優先推薦;在幹部培訓時,作為優先安排人選。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獲評“不稱職”等次的,給以一定期限的待崗處理,採取跟班學習、強制培訓等措施,幫助待崗人員整改提高,並依據培訓結果和能力條件重新安排工作;對於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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