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範文(通用7篇)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範文(通用7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xx〕號檔案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

  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

  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①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6-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的;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

  4、經批准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係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群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12月日經職工大會表決透過,20xx於年1月1日起生效。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2

  為進一步調動我校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製度,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二、實施物件

  本年度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員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一”)。學校一把手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處室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對教職工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工作。

  五、分配辦法

  (一)績效工資構成

  1、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每位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總量及校長績效工資再除以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2、每位教職工考核總分為100分,分為四項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工作業績(15分),還有獎勵加分(不超過總得分的5%)。

  (二)考核辦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

  (1)負責部門:辦公室

  (2)計算方法:當月本人實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x10

  (3)說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曠工一天扣完當月此項得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及當月請病、事假累計達5天及以上,扣除當月所有獎勵性工資,婚喪嫁娶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考勤一自然月一總結,按月考核計分,公示考勤機記錄及其它記錄,計入考勤表內。

  2、工作量(50分)

  ①負責部門:督導室

  ②計算方法:按照《安平縣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教職工工作量統一衡量辦法》(見附件二),計算每個教職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標準工作量40課時計算,每個教職工得分為:(50x參與考核的教職工人數)/(參與考核教職工月工作標準課時量)x本人月總工作量。

  ③教職工工作量個人積分一自然月一總結,計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

  負責部門:學校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教務處、各職能處室。

  ①教學人員的教育教學過程,考核方法見附件三。

  ②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過程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四;非教學人員是指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後勤人員。

  4、工作業績(15分)

  (1)、負責部門: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2)、教學人員考核方法:

  ①考核測試成績8分,每學期期中、期末兩次測試,及格(合格)率應達80%以上,達不到80%,扣2分,每低10個百分點扣1分。

  ②評教4分。學生對教師評教,每學期2次,滿意票70%以上4分;滿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滿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滿意票30%以下1分。

  ③學生流失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為止。以自然月計。

  (3)、非教學人員與工作過程一併考核,考核方法見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辦法:

  (1)負責部門:政教處。

  (2)考核辦法:班主任每月津貼按照學校標準確定,並按班主任考核情況進行分配。具體津貼數:班主任本人津貼標準/100x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佈一次。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五。

  6、獎勵加分

  ①負責部門:辦公室。

  ②計算方法:

  a獎勵包括榮譽稱號、教育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包括指導學生大賽獲獎)、優秀教案、講課大賽等,獲得縣級獎勵得2分,市級得3分,省級得5分。可累計得分,但每學期不超過5分。

  各處室主任每大周任課超過10課時,獎勵3分,超過20課時,獎勵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過20課時,獎勵3分。

  ③以上獎勵須經校級推薦獲得,個人私自參加獲獎不計考核分。

  7其他事項

  (1)有以下情況的可扣發或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a.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線人員及學校安排的後勤人員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①本學期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以上的;

  ②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③借調到教育系統之外工作的。

  b.在師德師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夠不上組織處理的,在總得分中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學校或教育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總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學校安排的教輔和後勤人員,特殊崗位工作業績考核得分權重由學校考核小組研究決定。

  9績效考核積分彙總辦法:

  (1)、考評方式:個人積分的獲得採取層層考評的方式,即處室主任由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處室一般人員由各處室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任課教師由教務處、教研處負責人考評。

  (2)、核算辦法:根據不同崗位工作量擬定核算辦法。中層主任的實際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學人員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評辦法:個人積分一月一彙總,每月月初公佈,由辦公室執行。

  六、本《方案》解釋和修改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七、本《方案》自學校教職工大會透過之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3

  自20XX年以來,我院進行了績效工資改革,增進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了醫院的發展。為了進一步改善員工的待遇,讓醫院的薪資結構更具有市場競爭力,以更好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改善全院的服務質量和醫療質量,加快醫院的發展,特制定醫院20xx年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社會效益優先,追求合理經濟效益的原則。

  2、堅持進一步強化成本管理,漸次降低醫療執行成本,提高經濟執行質量的原則。

  3、堅持全面的服務質量管理考核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鉤的原則。

  4、堅持責、權、利相結合和“多勞多得”,效益優先的原則。

  二、工資構成

  院長、副院長、學科帶頭人、特聘專家採用年薪管理辦法不享受輔助工資和績效工資,其餘員工採用結構工資制。劃分為四部分: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績效工資。

  1、基本工資:最低工資標準880元/月。

  2、崗位工資:依據所在崗位確定的工資。

  3、輔助工資:指院齡工資和夜班補助。從20xx年10月1日起算院齡工資,滿1年50元/年遞增,最高額500元/年。夜班補助按照10元/天補貼。

  三、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一)門診個人、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1、門診醫生個人績效,按照門診醫技檢查收入(包括放射、CT、B超、化驗、心腦電、胃鏡等)5%,藥品收入2%,門診手術收入5%,治療收入1%,收住院病人5元/個計算;

  2、門診注射室按照治療收入的6%計算;

  3、藥房按照藥品總收入的0.4%計算;

  4、收費室按照收取費用總額的0.1%計算。

  (二)住院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1、住院醫生按照首診醫師原則,每收一個住院病人,按5元/人計算到收治醫生個人(不包含觀察病人),住院輔助檢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化驗、心腦電、胃鏡、CT等)5%,手術收入3%,藥品收入按照1%計算到科室,其他相關收入按2%計算;

  2、麻醉醫生按麻醉費3%,其他相關收入按2%;

  3、住院護士按照護理費、治療費、搶救費的6%計算到各科,其他相關收入按2%;

  4、手術室(ICU)護士按照手術病人15元/人計算(50元以上的手術)、監護費按照6%、其他相關收入按2%;

  5、及時、完整書寫病歷10元/份(含醫生護士)。

  (三)醫技科室績效計算辦法按照科室總收入的2%計算。

  (四)行政後勤及其他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院平均績效=臨床、醫技、藥劑科、收費、護理績效總數/享受績效人數

  院級領導績效=院平均績效×1.4

  醫務、財務、護理部主任績效=院平均績效×1.0

  行政後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績效×0.8

  行政後勤科室包括:院辦、門診導醫、醫保辦、財務科、總務科、駕駛員等。

  三、績效考核

  (一)成立績效管理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X副組長:XXXX

  成員:XXXXXXXXXX。

  考核小組職責:制訂績效考核方案,並根據情況評估、調整、修訂和完善績效考核內容,組織執行績效考核方案,並負責績效考核中的複議與仲裁。

  (二)績效考核方式:

  以月度考核為主,以問卷、表格、調(抽)查、巡查、測評和走訪等多種形式進行。

  (三)考核結果與處理:

  1、考核分為臨床醫技科室和行政部門兩大部分。醫技科室分醫德醫風、人力資源、醫療質量、護理質量、財務指標、科室管理等方面;行政後勤部門分為崗位職責、行為、經濟和其他指標等方面。總分均為100分,考核專案中分數有增有減。

  2、考核的結果將及時與被考核者見面,以科室負責人簽字為最終結果。每月發放績效工資=計算績效額x考核實際得分-違規扣發績效。

  (四)違反《醫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及醫院其他規定的,按照《員工守則》和相關管理條理扣除相應績效工資。

  (五)醫院績效工資分配,由財務科按時進行核算和績效工資測算,形成初步意見後,分管院長稽核後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透過,最後由院長審批簽字後執行。

  四、其他事項

  試用期不享受績效工資;病假、事假、產假、探親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

  為保證各項數字的準確及時,各有關科室必須於下月5-10日與財務科核對相關統計資料。

  本方案從20XX年1月開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院長辦公會研究,報院長批准後執行。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4

  一、總則

  為加大醫院分配製度改革力度,進一步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兼顧國家、醫院、職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職工的收入增長與單位經濟效益同步增長,正確處理好積累與分配的關係,根據雲南省2006年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辦法》中績效工資的實施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我院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二、指導思想

  醫院分配製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以實績和貢獻,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劃小核算單位,體現向第一線和特殊崗位適度傾斜,努力激發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醫院的內部活力,提高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塑造以質量為核心,以績效規範管理的執行機制,切實促進醫院全面建設和可持續快速發展。

  三、政策依據

  雲南省20XX年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辦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條績效工資的實施規定:“績效工資是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分配程式和要求,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總量:根據雲工改[2006]3號檔案《關於我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中第38條規定:“事業單位在分類辦法和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出臺前,績效工資總量按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省統一執行的津貼補貼核定或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核定。其中,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差額撥款單位40%)的部份,按絕對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四、基本原則

  績效工資發放的基本原則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結餘,總量調控。

  績效工資是以成本核算為基礎。主要是透過科室對收入和支出的控制來降低醫療成本,提高收益率,並與工作數量和質量相結合的一種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結餘,根據科室對醫院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的貢獻來分配,不僅考慮了科室工作的數量、質量,而且還考慮了醫德醫風,以及所消耗的各種成本的價值,這就鼓勵科室必須進行增收節支,提醫療護理質量,以取得收入為前提,體現人均結餘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強科室的成本意識。科室為了人均結餘最大化,科室必須減員增效;增強科室的投資風險意識,科室增加裝置時,必須考慮投入回報的問題。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減支出(包括院級及後勤管理執行成本分攤)結餘部分列入核算單位分配,根據科室人均收支結餘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績效工資。收支結餘為負數時,一律從固定工資中扣除,直至扣到財政差額補足為止。

  2、醫院對各臨床科室不下達任何經濟任務指標,按實際收支結餘計發績效工資。

  3、績效工資取消從檔案工資扣出一部分作為績效考核參與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個人為基本核算單元;

  5、質量考核與科室效益掛鉤;

  若需詳情,請致電:0878-XXXXXXX。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5

  根據上級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學校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各工作目標的積極性,努力推進學校各項工作的和諧發展。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即適當拉開分配差距。

  三、考核範圍:

  在編在崗的.學校公辦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1、師德師風、重大安全問題(一票否決)

  2、工作量(30分)

  3、常規教學(30分)

  4、教學業績(10分)

  5、考勤(30分)

  合計100分

  五、考核辦法及程式:

  (一)師德師風、重大安全問題考核。

  1、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

  2、依法從教,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3、愛崗敬業: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按時上課,不隨意離開課堂。

  4、熱愛學生,關心愛護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學困生。

  5、嚴謹治學,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

  6、團結協作,與同事和睦相處,自覺維護學校形象與家長和諧相處,尊重其人格,無投訴。

  7、為人師表,打扮衣著大方得體,禁用教師忌語,麻牌無投訴。

  8、廉潔從教,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9、服從分配,勇於承擔臨時任務。

  10、不亂定複習資料,不亂收費。

  由全體教職工對每位參加分配人員進行民主測評(按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過半數認為其不稱職者則無資格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優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等。採用民主評議方式進行考核。)、學校班子成員(重點考核其履行崗位職責、提高自身素質、參與學校管理或相關工作、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等情況。採用民主評議方式進行考核。)工作量10分(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雜事務)。(超代一節加0.5分,少代一節扣0.5分,勤雜一天1分)。

  (三)、常規教育教學考核(30分)

  1、備課:教案超前一週(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無故不送檢者每次扣1分。

  2、上課:依師生綜合考評為準(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業批改:(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無故不送檢者每次扣1分。

  4、按規定要求參加教育、教研、學術活動(遲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扣2分)。

  (四)、教學業績考核(10分)

  獲得全鎮學科競賽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依據學校考勤記載。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2、事假一節扣0.2分。

  3、病假每節扣0.1分。

  4、曠工每節扣0.5分。

  教師請假要寫請假條,病假要附縣級及以上住院病歷和結算單。無請假條作曠工處理。以上5項累計30分扣完為止。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6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檔案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幹部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佈,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力求科學合理,並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物件: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後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後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幹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餘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幹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幹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髮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髮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東街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花名冊(截至20xx年1月1日)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7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檔案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後,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後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04〕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係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於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並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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