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預防校園欺凌方案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方案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預防校園欺凌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方案 篇1

  按照乳山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為精神,依據《中小學生守則(20xx年修訂)》的具體內容,為更好地開展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治理活動目的

  透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李振信

  副組長:段超、宋福、於榮梅

  成員:段會峰、於華麗、于娜、於衛芳、宮平、鮑佔僑、李建勇、各班主任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教育20xx.4.10—20xx.4.28。

  (一)開展教育。學校集中組織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同時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於4月14日前制定《海陽所鎮中心學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依據《方案》組織、實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目的。

  1.專題教育啟動儀式。學校辦公室負責在4月17日開展“校園欺凌治理”活動啟動儀式。內容包括升旗儀式、政教主任主任宣讀《方案》、學生國旗下發言《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和校長講話四個內容。

  2.專題宣傳學習活動。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和乳山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瞭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利用電子屏分早中晚三個時段顯示我校專題教育活動主題--“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公佈舉報電話(初中xxxxxx;小學xxxxxxx)時時警醒師生。

  3.主題班會教育。學校組織各班在4月17日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為主題的班會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性。同時適當開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學校將由李校長協調(時間另定),邀請海陽所鎮派出所、海陽所鎮司法等部門專業人士到校,在全校開展法制教育。

  5.承諾簽名活動。學校將組織所有學生於4月20日進行“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簽名承諾活動。

  6.心理健康主管教師李慶鎖,根據《心理工作計劃》,協同班主任,組織相關的心理健康教師適時適當地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心理團體輔導,並針對個別學生進行疏導教育(檔案存檔)。

  (二)完善制度。學校由辦公室負責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加強預防。由政教處負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檢查校園一鍵報警線路,確保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彙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

  (四)及時處理。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發生校園欺凌傷害,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並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並通知雙方家長。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總結20xx.5.2—20xx.5.8。

  1.自查。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並上報。此項工作於20xx年5月5日前完成。

  2.總結。我校將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時做好預防欺凌和暴力活動工作總結,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育局學校安保科。

  總之,我校根據市教育局要求,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傷害專項治理活動,確保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如若一旦發生將及時處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方案 篇2

  為了貫徹姜堰區教育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妥善處理學生欺凌和暴力危機事件,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責任

  1.組織機構:

  組長:符慶明

  副組長:錢斌盧麗群

  組員:段其寧孫志勇年級組長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

  組長:整體協調,監督實施。

  副組長:制定計劃,監督落實。

  錢斌:對師生宣傳和教育;

  盧麗群:制定應急預案和負責應急處置;

  段其寧:對師生進行心理培訓和疏導;

  年級組長: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協調鎮、村、社群,並進行學生法制安全情況反饋等應急保護處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級工作計劃和落實工作方案;落實各項措施,開展有效工作。

  二、開展宣傳教育,形成良好校園氛圍

  (責任人:工會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師、班主任)

  1.開展教職工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學習。強化以生為本的意識,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樹立教師良好的形象。

  2.開展學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範等“五個一”活動。

  (1)邀請法制副校長對學生進行一次法制教育。

  (2)開展一次家訪活動,瞭解學生的家庭生活環境和在家表現。

  (3)進行一次校園矛盾排查。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校園矛盾排查,針對具體問題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4)進行一次問題學生的心理疏導。

  (5)開好一次“我們是一家人”主題班會。

  3.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的宣傳工作:

  (1)利用行政會和全體教師會,組織全體教師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提升幹部教師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處理學生欺凌與暴力事件的專業能力,做到依法依規、合理有效的處理危機事件。

  (2)創設良好的輿論氛圍。透過校園網、宣傳欄、課堂教學等途徑,積極宣傳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相關知識,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法律、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4.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矯正學生心理偏差

  (1)每學期根據每班需要,為學生提供相應的心理課程。

  (2)每月利用廣播、展板等方式,向學生宣傳人際交往的技巧和知識。

  (3)每學期開展一次心理活動周,組織學生以照片、作文、圖畫、表演、遊戲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4)定期(開學初、學期中)對學生、家長、教師進行調查,準確掌握學生的心理動向。

  (5)對人際交往出現問題的學生進行個體或小團體的心理輔導,並定期回訪。

  三、建立預警機制,積極做好防控

  (責任人:安全負責人、全體教師、法制副校長)

  1.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安全主任負責)

  2.加強日常管理,進行有效預防。

  (1)門衛: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進入校園。

  (2)安全主任、法制教員:落實日常值班和重點部位(大門口、樓道、廁所、飲水間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透過學生微信群和監控裝置,對學生反常的輿情和行為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4.溝通順暢,資訊聯動。門衛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長派出所。利用電話、微信等手段保證學生、家長、班主任、校長、的資訊暢通。

  5.排查建檔,定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開學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聯合排查。

  四、處理流程通暢,合理果斷處置

  (安全負責人、相關學校領導、心理教師、班主任)

  1.資訊報送。班主任或當事教師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德育處和校長,在第一時間上報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員要通報大倫鎮派出所。

  2.處理過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負責與家長溝通解決。正確引導輿論導向,保護學生隱私。支部書記負責與媒體溝通,負責學校對外發布訊息。

  3.教育引導。由班主任、心理教師、心理專家聯合對當事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儘快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對欺凌和暴力的實施者進行跟蹤教育,聯合派出所、家長幫助其改過,使其心理水平恢復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導,預防為主。

  2.全員參加,高度重視。

  3.疏堵結合,不留死角。

  4.資訊暢通,處置合理。

  透過宣傳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實施,營造友愛守法的良好育人環境,為“崇實”校園文化的形成打下堅實基礎。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方案 篇3

  近年來,全國各地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生,而且有蔓延的趨勢。為進一步提升我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提高學生安全和文明素養,堅決杜絕校園暴力欺凌事件發生,保護學生健康和諧成長,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發生的機率、造成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改革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教育部、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轉發《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基一〔20xx〕991號)精神,強化教育防範措施,健全綜合防治工作機制,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確保校園和師生安全,營造平安、和諧、穩定的育人環境。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重點放在預防工作上,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認真開展預防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強化學校周邊環境治理,透過教育等方式面向全體學生實施預防措施,做到預防為主,懲教結合,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

  (二)堅持綜合防治的原則。針對導致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發生的多種因素,採取綜合防治措施,建立政府領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防治工作機制,形成共同做好學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的全力。

  (三)堅持依法依規處置的原則。按照“強化事先預防、及時應對事件、做好事後輔導”的基本原則,建立學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小組,制定和規範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處置流程。對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採取積極教育、早期預警、現場干預、依法依規懲處、心理輔導等方式,做好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根據上級要求,相應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重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上級教育部門、公安部門及時彙報,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長為組長、其他校領導為組員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

  組長:張杜鵑

  副組長:包建麗李 興無

  組員:翟麗 安強 鄧玉宏

  (二)現場防暴組

  發生暴力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施暴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為。

  組長:李興無

  組員:鄧玉宏、程曉、王如海

  (三)疏散引導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按總指揮的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施暴的學生,並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組長:路紅花

  組員:各年級班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預防,防患與未然

  1.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強化學習和法治教育進課堂、進校園活動,引導全體中小學生從小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落實《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邀請公檢法司等相關部門及校外安全專家到校開展“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後果,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搭建心理教育平臺,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在全市中小學校,開設心理輔導課,設立心理輔導諮詢室,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班主任及德育幹部開展定期培訓,用正確、有效的方法引導、疏導學生心理健康,預防和矯正學生心理障礙,讓學生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家校聯絡,不斷完善家庭、學校共管機制。學校要透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要求家長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切實加強家庭教育,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

  2.認真開展預防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

  學校要定期開展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活動,全方位排查收集校園暴力、欺凌隱患,形成排查、化解“一條線”。並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要強化學生校規校紀教育,透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校園網、微信公眾號、宣傳欄、主題活動、編髮手冊、參觀實踐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研製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全面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要透過家訪、家長會、家長學校等途徑,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強中小學生違法犯罪預防綜合基地和人才建設,為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提供支援和幫助。

  3.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中小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將其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統籌考慮,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等機制。要加強師生聯絡,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對發現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準確研判,對早期發現的輕微欺凌事件,實施必要的教育、懲戒。具體措施如下:

  五、防治措施

  ①加強校園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早上上學、中午午休、放學後至晚自習前、晚自習後)、重要場所(操場、食堂、宿舍樓、教學樓)的巡查,並做好相關記錄。

  ②督促學校保安加強校園巡查;加強對保安人員的培訓考核,將巡視的頻率和發現、制止突發問題納入考核和獎懲。

  ③在部分重要場所增加高畫質監控攝像頭,對已有的非高畫質攝像頭進行部分更換,從技術上提高防範、發現、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強學校督導人員督導和巡視,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上報學校。

  ⑤督促宿管人員加強宿舍管理和巡視,提高巡影片率;同時要求監控室值班人員認真負責,透過校園監控發現校園內的學生打鬥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強與宿管、值周人員的聯絡和溝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絡,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並共同教育。

  ⑦向學生公佈學校“校園欺凌”救助電話(xxxxxxxxxx)。

  ⑧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等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全員育人職責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方案 篇4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在我縣時有發生,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縣教育和體育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在全縣教體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根據州教育和體育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印發〈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州教體通〔20xx〕56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透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進一步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全縣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縣教育和體育局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教體局局長譚子好任組長,原教育局副局長向子權、縣人民政府主任督學姚本桂任副組長,各股室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安股,梅光發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章長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負責組織指導、督促、檢查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三、治理範圍

  全縣中小學校

  四、安排及要求

  全縣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從20xx年6月上旬開始,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6月上旬)

  各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實際,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動員部署。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6月下旬—7月)

  1.開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加強預防。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4.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5.監督指導。縣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各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校方溝通,做好記錄並及時向當地教育督導部門報告。

  第三階段:組織檢查階段(9月—12月)

  1.學校自查。各校要對校園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臺賬;要對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於6月30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縣教育和體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導室。

  2.專項督查。縣教體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於9月1日至7日對全縣各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後形成督查報告報送州教體局、州人民政府督導室。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究問責並督促整改。

  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於10月—11月,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採取明察和暗訪的方式進行督查,12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組織督察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請各學校務必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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