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店鋪合作協議書4篇

實用的店鋪合作協議書4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店鋪合作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店鋪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計___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_______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佔___股,乙方佔___股。

  四、分紅:①每月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_____ 區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②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髮、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④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店鋪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⑤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

店鋪合作協議書 篇2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發包人):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甲方為法人時填寫):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乙方(承包人):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314500

  鑑於甲方願意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願意在合作經營上述合同項下

  商鋪出租租金全額支付給甲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商鋪進行合

  作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地址: ,

  商鋪號:;面積:。

  第二條 合作經營內容

  甲方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和法律與甲方業主委員會相關人員(以下簡稱:業委會代表)協商,依法為甲方服務。並且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甲方租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與業委會代表協商出租或其他方式對上述合同項下商鋪合作經營。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業委會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就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其他任何 第三方簽訂包括並不限於租賃、承包、委託經營在內的任何合同。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經營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日止。

  合作經營期限內,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經營合同期限內,乙方應定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具體標準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鋪租金金額為:元(大寫: )。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費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遞增25%。第二年租金為: 元

  (大寫:);第三年租金為: 元(大寫:)。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時間為每年的 月 日。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 大寫:),作為履約保證金。

  乙方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高於上述租金時,則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合作經營商鋪出租租金低於上述租金的,乙方仍按上述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上述租金由乙方付入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賬戶:開戶名,

  開戶銀行,賬號 。

  銀行賬戶按本合同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銀行賬戶變更,應在變更後十五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內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銀行賬號支付款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變更銀行賬號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無法及時支付的責任歸於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作期間,乙方必須支付包括市場保安、保潔、行政管理人員、水電費、房屋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和寬頻費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合作經營期間一切對外招商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業委會代表有權參與乙方的對外招商活動和市場業態定位相關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間,乙方和業委會代表均對市場有相對獨立管理的權利,有權對商鋪統一招商、統一規劃、統一經營,乙方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對經營方式、業態和商品類別範圍及建築內部格局作出調整及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負責該商鋪的招商活動,努力為商戶維持正常經營活動,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為,也不得進行整體轉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確需變更和解除的,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加以明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 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八條 合同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的處理原則

  本合同合作期限屆滿,雙方無意繼續合作,則乙方應當將商鋪交還甲方。合同中止或終止後,原有裝修及佈局應歸甲方所有,安裝的設施和裝置不得拆除搬離。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應負責拆除的相應費用。乙方如強行拆除搬離,損害商鋪建築物的結構和安全以及相鄰商鋪的利益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和復原。

  在合作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須在10日內來乙方處接收商鋪,逾期交還的,商鋪內物品視為商戶已經丟棄,甲方有權按廢棄物處置方法進行處置,並直接自行收回商鋪。 合作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基於經濟、便利原則考慮,經營期內因經營需要對商鋪結構、佈局進行的調整、改造、裝飾、裝修等,由乙方自行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數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條 送達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絡,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15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送達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均有義務在變更後十五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合同內容項下的通知無法及時傳達的責任歸於變更方,由變更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並視為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項均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乙方主體的工商變更不影響合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工商變更後的主體繼承。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商鋪產權資料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開戶銀行卡影印件

  甲方(名稱或名字): 乙方(名稱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簽署】:

  委託代理人簽署: 委託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月 日

  籤於:籤於:

店鋪合作協議書 篇3

  訂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 性別: 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作人各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內容

  各方自願合作經營 ,該合作事業所有資產按投資份額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名稱: ,

  經營地點為: 。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四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自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可續訂合作合同。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二、各合作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經各合作人協商,盈餘分配按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作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等),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三、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他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加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加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作人加入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承認並簽訂合作協議;

  3、除加入協議另有約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事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事業的事由。

  退出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出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出人按退出時的合作事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加入對待,否則

  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事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事業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加入、退出、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合作事業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作事業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銀行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各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作事業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作人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 合作人分工

  一、 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開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權利:

  1、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4、監督財務開支;

  第十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作事業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六、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事業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合作負責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合作經營的繼續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作經營:

  1、合作事業有贏餘;

  2、合作事業有轉機;

  3、合作人要求延續;

  4、合作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作事業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作事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經營。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訂立合同各合作人簽名:

  簽名日期:

店鋪合作協議書 篇4

  合夥人甲: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乙: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二人基於信任及對特色小吃市場的信心,經雙方共同努力,於____年月日起,在寶應縣 路號,開設一小吃店,經營專案有:湖南羅家炸臭豆腐、為食貓炸串。目前,生意已走入正軌,為了生意的長久健康發展,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的小吃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投資和勞動,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小吃店字號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小吃,範圍包括湖南羅家炸臭豆腐、為食貓炸串等。總合資金額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股權、出資、賬目管理 甲乙雙方股份相等,各佔50%。 合夥協議簽訂當天,算清、了結以前賬目,以後經營賬目每天雙方對賬,每 天清一次賬,並簽字確認。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對店面進行估價結算。雙方有權影印、儲存相關賬單。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員工工資標準為 元/人/天,按月結算支付,每月考勤表由雙方簽字確認。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 甲乙各得50%。

  4.債務

  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甲乙各承擔50%。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本合夥不接受新合夥人入夥。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店面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不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被依法撤銷;

  4.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

  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起訴至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三)本協議經雙方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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