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服務合作協議書合集九篇

關於服務合作協議書合集九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服務合作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概述

  乙方希望在_________公司產品平臺上開發,移植,測試,驗證,演示特定的軟體和硬體產品。

  甲方希望透過本協議及利用相關技術資源提供的服務與工具幫助乙方獲得(包括免費使用,以優惠價格購買特定_________公司產品等)最基本的配置要求來開發,移植,測試及演示乙方的產品。

  本協議的適用範圍是中國大陸地區。

  2.產品開發測試

  乙方同意在以下方面進行相應的投入:

  (1)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伺服器及相關產品平臺上開發,移植,測試,驗證,演示乙方特有的軟體產品,並獲得甲方的認證測試及授牌。

  (2)為基於_________伺服器上的該解決方案提供整合或諮詢服務。

  (3)在乙方推出該產品新的版本,更新,升級或任何功能增強(統稱增強)的時候,乙方將會在同時或之後一定合理的時間內,使得這種增強正常地適用於_________伺服器平臺。

  (4)乙方同意,可能與_________公司公司就該解決方案進一步的市場及銷售方面的合作進行另外的溝通。

  3.產品

  根據如下條件,_________公司同意依據_________公司產品列表和其它適用產品列表與折扣,銷售硬體和軟體許可給乙方,雙方遵從本地的_________公司關於銷售與服務中的條款與條件。

  (1)以上產品的銷售數量由甲方規定。

  (2)甲方可能提供使用過的產品或翻新的產品。如果使用,甲方會做特殊指明。

  (3)乙方同意在協議生效日起半年時間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產品的首要目的是本協議描述的目的。

  (4)乙方承諾不把依據本協議購買的_________公司產品在本協議期限時間內用於再銷售。

  本協議中甲方同意的特殊折扣與特殊價格,不適用於其它任何包含雙方的購買協議,且乙方不得將折扣價格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4.免費使用和贈送樣機

  經由甲方選定的_________名應用軟體開發商將免費獲得一臺開發樣機的使用權,時間期限最長為六個月。若乙方列入_________家名單中,即可享受本條款待遇,否則享受條款5或6的待遇;

  在與甲方簽訂本合作協議並取得開發樣機使用權後三個月內完成移植任務且經認證,可得到繼續免費使用該樣機三個月的資格並可在優惠價格條件下購買一臺開發樣機(詳見本協議附件2中規定),經檢查未能完成移植任務者,甲方將收回免費使用的樣機;

  在上述陳述中後三個月的免費使用期限內,如果乙方能夠基於所移植的應用軟體另行賣出至少一臺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伺服器(型號不限),並提供相應證明資料(如向_________公司下單的訂單號碼或向分銷商下單的合同影印件),將獲_________公司所贈送的免費使用開發樣機的所有權或以象徵性購買的辦法取得該樣機的所有權;

  如果乙方未能實現後三個月銷售任務,_________公司將收回該樣機並重新審定開發樣機使用資格;

  在本開發樣機的所有權未轉移之前,乙方承諾對樣機的完好性負責。任何有關樣機和零部件的丟失或損毀,乙方將負完全賠償責任。

  5.優惠購買開發樣機

  所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報名參與本活動的應用軟體開發商,包括乙方在內均有開發樣機的優惠購買權。優惠價格和購買方式依照本協議中的規定。

  乙方同意在與甲方簽訂本合作協議後從甲方指定的經銷渠道購買樣機,並向甲方渠道支付相關稅費和有關進口費用,以及樣機產品費用。如果乙方三個月內完成移植任務(經_________公司認證),可以在同樣價格條件下購買第二臺開發樣機。

  6.免費使用_________解決方案技術中心

  所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報名參與本活動的應用軟體開發商,包括乙方在內將獲得免費使用_________解決方案技術中心的資格,有效的使用期限報名之日起三個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並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甲方擬在債權收購及資產打包出售領域與乙方進行法律服務合作。雙方在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共識的基礎上,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基礎

  鑑於甲方是一家在中國境內成立的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擁有卓越的金融服務團隊,在資產管理和專案融資方面具備為客戶提供整合解決方案和金融創新服務能力,經營範圍涵蓋:企業資產管理、企業管理服務、社會經濟資訊諮詢服務、諮詢與調查等,公司致力於為高淨值客戶提供企業資產管理和家族資產管理專項業務。

  乙方是一家擁有專業金融業務律師團隊的優秀律師事務所,在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顧問、股權基金管理等金融領域能夠為客戶提供事前風險防範、事中安全控制和事後補救追償等法律服務,可以為金融機構、大中型企業提供融投資架構方案設計及法律風險管理服務,為企業家朋友提供境內、外財富管理及傳承的法律服務,為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企業提供海外投資及併購重組的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認可彼此在金融領域的專業服務能力,在金融債務重組、不良資產處置、資產管理盡職調查等業務方面有著共同的志向,為了更好的優勢互補、增強雙方的服務能力,雙方願意建立全面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第二條合作事項

  1、乙方對甲方已經收購或者即將收購的債權進行宏觀上的盡職調查,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2、乙方協助甲方對相關債權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出具法律意見。

  3、根據甲方的需要,由乙方代甲方向相關當事人出具律師函。

  4、在甲方確定收購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礎上,由乙方協助甲方擬訂債權收購及資產出售的合同文字。

  5、乙方對甲方債務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或者其他債權擔保進行審查,對擔保物或者擔保人作出風險評估。

  6、乙方代理甲方不良資產清收的訴訟業務。

  7、其他非訴與訴訟業務。

  以上各項合作事項具體細則,甲乙雙方將根據合作業務涉及的客戶物件、標的金額、合作方式等另行協商約定。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應相互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作出詆譭對方聲譽、影響雙方團結等任何損害對方利益的行為。

  2、甲方需認真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合作,依委託合同所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

  3、乙方律師有責任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在接到甲方和對方當事人依法送達的通知後,按時參加有關活動,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為甲方的檔案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詳見第五條保密條款)。

  4、在業務合作過程中,涉及訴訟與追償案件的情況,關於費用承擔、收益分配等具體的權利義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屆滿後,雙方如欲繼續合作,應當在期限屆滿前30日內協商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2、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發生股權變更、法人變更、辦公場地變動、負責人及其他工作人員更換等情形,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持續性和有效性。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及其參與本協議專案的所有人員對本協議專案資訊及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2、以下內容屬於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資訊範圍,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予以嚴格保密並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合作過程中提供的全部資料及在本協議服務過程中接觸和了解到的對方的全部情況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協議雙方成員資訊,債權債務資訊,訴訟資訊,審計評估資訊或意見,業務往來中涉及到的相關公司主體資格資訊,資信資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資訊,資產管理的規劃設計等資訊。

  (2)甲乙雙方所作出的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

  (3)甲乙雙方為完成合作即將或已經草擬和簽訂的一切協議、合同、備忘錄等,合作過程中各方往來函件、會議記錄、談判內容等。

  3、甲乙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對應保密資訊予以保密,避免保密資訊被不當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發現對方有濫用或者誤用應保密資訊的情況,應及時將該情形書面通知對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雙方在合作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除承擔守約方相關經濟損失和自身的法律責任外,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賠償為追究對方違約責任所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實際支出費用。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爭議時,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3

  本人才訪尋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20xx年12 月01 日在上海訂立。

  甲方: (在本合約中簡稱“甲方”)

  乙方: (在本合約中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人才推薦、人才招聘服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乙方有關甲方的企業文化、競爭對手、發展方向及組織結構等必要資料;

  2.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招募人才,需提供該崗位書面的職位說明書,詳列該崗位準確的工作職責以及對該崗位任職人員的經驗、技能、教育背景等要求。

  3.甲方還應提供該崗位的彙報關係及其他必要的與該崗位相關的資訊;

  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選資料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之人選資料提供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5.未得到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透過乙方進行;

  6.如果乙方推薦人員自被推薦之日起一年內,被甲方錄用於與委託乙方推薦時相同的崗位,甲方應按照本合同支付乙方的服務費用。

  7.乙方在推薦給甲方候選人前,必須給甲方書面確認此候選人未曾被甲方所面試過或向其他獵頭公司為甲方崗位投遞過個人簡歷。如果類似情況發生,雙方將共同協商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基於甲方的崗位描述,配合甲方進行職位需求分析。

  2.乙方需為甲方搜尋並推薦該崗位的候選人,供甲方面試和篩選,直到甲方招募到合適的人才或得到甲方取消該崗位招聘需求的書面通知;

  3. 乙方需正確理解甲方委託招聘崗位的要求,並客觀負責地向被推薦人介紹甲方情況;

  4. 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盡最大可能提供被推薦人的背景材料和參考資料。

  在獲得被推薦人允許的前提下,將被推薦人的資料提供給甲方,並確保該資料的真實性;

  5.應及時將訪尋的情況與甲方溝通。

  6.應根據甲方要求,安排甲方與被推薦人的面試事宜。

  7..在被推薦人成功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期內,乙方不將該推薦人再推薦給第三方。

  8.乙方有權利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

  9.乙方陳述並保證具有簽訂本合同和履行其項下義務的公司所有必須的權力和授權。

  10..乙方陳述並保證簽訂本合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亦將不會違反其公司檔案或與其公司檔案相沖突;違反或導致違反政府機關、行政機關或主管部門授予的任何許可或授權及構成對任何政府機關、行政機關或主管部門的法律、條例或法規,或任何法院、仲裁庭、政府機關、行政機關或主管部門的判決、裁決或決定的違反。

  三、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費用標準

  1.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推薦後,按甲方錄用的稅前年薪的比例支付乙方服務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服務費=稅前年薪的21-25%;

  最低收費:RMB30,000:根據上述服務費計算方式計算單個候選人服務費低於RMB30,000時,按最此最低收費標準收取服務費。

  2、支付方式

  甲方在成功錄用乙方推薦人員30天內(以被錄用人員至甲方上班之日期為準),支付給乙方全額服務費。

  四、乙方開戶行

  公司:上海錦藍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公司帳號:1001 1907 0900 6990 180

  五、服務保證制度:

  1.乙方就推薦服務的保證期為三個月,自被推薦人在甲方正式上班之日起計算。

  2.服務保證期從推薦人員至甲方上班之日起計算。在此期間內如該人員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或其主動提出辭職,若甲方要求乙方為其繼續推薦該崗位接替人員,則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免費推薦人選;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為其推薦該崗位接替人員,乙方也可推薦其他崗位候選人,產生的費用差額多退少補;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推薦其他任何候選人, 則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該崗位服務費的50%;

  3.當甲方錄用推薦人員之後,乙方不得將該人員推薦給甲方之外的第三方,同時乙方亦不得向其他公司推薦甲方任一員工。一旦乙方被發現違反了此條約定,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約。

  4.如果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到甲方在中國的任何其他公司或機構(由乙方直接推薦給甲方, 並由甲方推薦給其他分支機構),甲方仍需按照本合同第三款支付乙方全額的服務費用。

  六. 合約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透過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解除。如任何一方在合約期內要解除此合約,則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雙方經書面約定可續延本合同。

  七、 禁止接觸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可以接觸,甚至推薦任何甲方的在職員工,到其他任何第三方公司。

  八、 保密資訊

  在本合同項下,保密資訊指所有甲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披露給乙方或其員工的資訊。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資料以及甲方員工的資訊進行保密,乙方保證對甲方的上述保密資訊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類資訊及本合同的內容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地披露給第三方,但被推薦人除外。但是如果該資訊在此之前已因不可歸咎於一方過錯或疏忽的原因已為公眾所知或已進入公共領域的除外。

  九、 違約責任

  如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部分義務,則該方應對其違約造成的損失負責。違約方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對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但不應超過違約方在訂立本協議時所能預見到的損失。若未履行本協議系由雙方的過錯所致,則相關方應根據其過失程度承擔各自的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電子政務系統的技術支援和資料儲存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元/年的技術服務費。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貿易申報系統,以電子資料的形式向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申報加工貿易合同。

  3、甲方應確保計算機系統和IE瀏覽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決網路接入問題。

  4、甲方應指定專人(該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加工貿易業務知識)負責系統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通知乙方。指定聯絡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術問題時,應及時跟乙方聯絡,如實向乙方描述故障現象,積極協助乙方解決問題。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門技術服務,應及時跟乙方聯絡,乙方會按照標準的上門服務收費標準收取一定的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Ca證書的使用培訓。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系統的技術支援,但不包括對甲方計算機的維護和提供加工貿易業務諮詢,不對甲方合同資料的正確性以及能否透過審批承擔責任。技術支援電話為: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服務時間為正常工作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時間點),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不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

  4、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形式是使用者的電話諮詢或來訪培訓,不包括上門服務(vip會員除外)。

  5、在發生網路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統無法使用時(如internet接入問題等),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6、乙方應當準確記錄甲方傳輸電子資料的過程和時間,保證所儲存的資料不被人為更改和滅失。電子資料的儲存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7、乙方應採取國際上通行的網路安全措施,保證儲存在系統內的電子資料的安全、真實、完整,不得對電子資料進行刪除、修改、篡改等。

  8、因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的原因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9、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經授權或許可,不得對外提供其儲存的電子資料。

  三、協議期限

  本協議所指技術服務期限為_____年,從雙方簽訂之日開始計算,具體時間為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協議的解除和終止協議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需要乙方的服務,甲乙雙方另行簽署協議。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務,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合同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專案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專案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七、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5

  為進一步規範體檢工作,為受檢者提供方便、優質的體檢服務,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並共同遵守本協議。

  第一部分 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甲(醫療機構)、乙(受檢單位)雙方名稱全稱(以在行政審批部門備案的為準);地址及聯絡電話;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第二部分 甲方責任

  1、實施體檢工作的甲方為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合法醫療機構。

  2、甲方應在《醫療機構執業證許可》的診療科目內開展體檢專案。

  3、甲方參加體檢的`醫、護、技人員應具有合法行醫資質。

  4、甲方體檢使用醫療裝置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並透過技量監督部門年審。

  5、甲方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展體檢工作,確保體檢質量。

  6、甲方應做好體檢過程中醫療汙物及一次性醫療廢棄物的處理,不得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

  第三部分 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體檢場所進行消毒,體檢現場實驗室取樣及相應檢測條件符合衛生部《醫院感染管理規範(試行)》和北京市《醫院感染管理規範實施細則》的規定。

  2、乙方提供的體檢場所符合消防及用電安全等有關規定。

  第四部分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根據體檢工作需要,雙方可就本協議未盡事宜作相應補充條款。

  第五部分 法律效應及其他

  本協議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備案部門留存。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

  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使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加盟費________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___________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___________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_________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

  6、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7、乙方製作部分關於___________宣傳單頁、海報。

  8、乙方在媒體上對___________店給予宣傳推廣。

  五、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等。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_______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_________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_________宣傳品。

  六、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七、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八、甲方經營的“___________”,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____年,甲方停止經營的。

  3、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_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年。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醫療資訊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衛生部“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精神,宣傳規範醫療服務,建立和諧醫療環境,讓老百姓瞭解醫院,正確選擇規範的醫院治療,?_______醫療資訊諮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中國醫院資訊網站的網路資訊平臺,本著“為醫院輸送病人、給病人介紹專家”的服務宗旨和知名醫療機構合作,開展特色醫療資訊服務,介紹合作醫療機構的重點科室和知名專家,為醫院輸送各種疑難雜症病人。就此專案的合作,雙方本著誠信、優質服務、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專案

  特色醫療資訊服務。

  二、合作時間

  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權益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本合作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誠信服務,患者至上。

  2.在中國醫院資訊網、《名醫線上》、《中國醫院管理雜誌》等媒體免費釋出與甲方合作的重點科室和知名專家資訊。

  3.免費為乙方建立醫院網站。

  4.免費為合作科室的知名專家建立個人網站。

  5.做好網站推廣計劃和網路營銷。

  6.免費為乙方導醫,介紹病人到乙方就醫。

  7.甲方會員到乙方就醫,不收乙方介紹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本合作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誠信服務,患者至上。

  2.無償提供甲方會員就診的專用診室,診室門口安裝“中國醫院資訊網站會員就診部”銅牌,方便甲方會員就醫。

  3.負責甲方會員就診登記,門診管理等工作。

  4.無償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專家資訊,保證資訊的真實性。

  5.甲方介紹病人到乙方就醫,乙方按相關收費標準收費。

  6.甲方會員到乙方就醫,乙方按特需門診服務的收費標準收取專家門診掛號費,藥費、檢查費等收費標準不變。

  7.為甲方會員服務,保證服務質量,不亂開藥,不收紅包。

  8.每年承擔________元的網路資訊維護費。

  四、其它

  1.雙方定期交流,互通訊息,共同做好此項合作業務的服務工作。

  2.協議期滿,雙方視此項業務的開展情況,續簽或另行協商。

  3.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違約,違約方負責。

  4.協議中未及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並遵照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醫療資訊諮詢有限公司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E_mail: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郵政編碼:

  電話: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僅限於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關聯企業。

  二、工作方式

  1、人員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指派候麗霞、孫明哲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2、固定走訪式制度

  為加強合作,乙方律師應二週內不少於一次到甲方走訪,瞭解情況,現場辦公,溝通有無。

  3、臨時性走訪制度

  為及時、迅速協助甲方解決問題,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義:不論是節假日,還是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只要甲方有緊急事務處理,除乙方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脫身外,乙方律師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參與協商解決。

  4、集體協作式制度

  該制度指甲方的委託事項非顧問之所長時,乙方將以全所的強大律師團隊為依託,指派其他專業特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以保證甲方所託事項圓滿完成

  三、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定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檔案的起草;

  (3)提供與他方之間的協議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協議範本;

  (5)審閱、修改協議、協議、章程等法律檔案;

  (6)稽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有關的事項;

  (8)參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提供並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資訊;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授權發表律師宣告;

  (15)應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辦理對外重大檔案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託事項。

  2.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參與兼併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檔案;

  (2)參與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檔案

  (3)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4)為增資、減資、分立、合併提供法律服務。

  3.重大專案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專案,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專案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專案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專案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檔案;

  (5)協助處理專案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檔案,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做出答覆。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裝置。

  8.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並有權對檔案、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絡約定。

  9.乙方律師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0.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1.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務費用為每年陸十萬元人民幣(¥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幣。

  2、涉及甲方的訴訟、仲裁等,乙方將依據________省物價局、________省司法廳[________價發(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市發改委[大發改收費字(________)________號]規定的《________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下限收費標準收取,特殊案件,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3、對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權轉讓、公司併購、資產重組、對外投資、對外融資等有效工作時間在16小時以上的法律事務所需費用,按優惠原則,由雙方另外協商收取。

  4、對於本協議項下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支付方式,採取分兩次等額支付,即簽訂協議之日起七天內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內再付元。

  七、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市內四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八、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

  2.甲乙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8.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經協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協議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期限。違反者將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觀山湖區青少年藝術中教育中心

  乙方:碧海花園麗陽天下賽維乾洗店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為甲方提供洗滌服務事宜,共同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甲方應保證送物品的完好,如洗前發現物品有破損應通知乙方並甲方負責;

  2、甲乙雙方應對洗滌物進行檢查驗收,並在送洗衣單上做記錄、簽字。

  3、甲方應派專人配合乙方工作,將送回的洗滌物品按送衣單上的數量驗收合格後簽字收管,雙方結算以此為依據,所有問題應在乙方送回洗衣物品二十四小時提出,待雙方確認後進行處理。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利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收取洗滌費;

  2、乙方負責甲方藝術中心的表演服的乾洗及水洗的要求洗滌、燙熨、整潔;

  3、乙方保證甲方送洗衣服的送洗質量及數量,在甲方時如果發生損壞和失去,乙方應在二十四小時內給予答覆,未能解決的須按質進行賠償。

  第四條:

  金額及結算方式:大寫:玖仟玖佰壹拾貳元整(¥9912.00元)。甲方在每月透過現金或支票付乙方的洗滌費用。

  第五條;

  1、雙方的相關事宜,本協議簽字生效後具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雙方期滿甲乙雙方可透過平等協商是否再進行繪聲續約。如雙方同意續約將在簽訂協議如有一方不同意繼續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發生甲方違約,需說明理由並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洗滌費用。

  3、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經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協議。

  第六條

  乙方附件衣服清洗、驗收清單、服務清單、單價價格表,其它乾洗店的清洗單價格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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