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場租賃合同範本(通用6篇)

水產養殖場租賃合同範本(通用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水產養殖場租賃合同範本(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水產養殖場租賃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資產: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用房。

  二、租金租期:

  經甲乙雙方協商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_____年,每年租金為_____萬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五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築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

  (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3)對附表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

  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

  第一是保護

  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聽說房屋轉讓合同範本。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乙方對飯店的用途繼續經營飯店,改變用途時提前和甲方協商。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工商管理費、稅費、衛生、防疫、水、暖、電等等。

  第四,取暖甲方負責提供天然氣開口,開口費由甲方負責,其他乙方自己負責。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援,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

  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產養殖場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養殖場面積_____畝。

  第二條 租期___________,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_____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_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且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水產養殖場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於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於xx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限為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xx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係。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徵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於豬苗、xx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於甲方投資專案及建築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村壹份。

  甲方:

  甲方法人:

  聯絡電話:

  乙方:

  聯絡電話:

  水產養殖場租賃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位於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______畝土地、______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xx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______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後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______%,河塘租金按______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後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為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群眾的關係,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後,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x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並由中共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總支部委員會鑑證,報______市______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備案部門各村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水產養殖場租賃合同5

  甲方:

  乙方:

  一、合同目的: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係,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一)甲方: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路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 管理裝置,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裝置的損失。

  3、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裝置隨著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4、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二)乙方: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裝置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羊、飼料、藥品、水、電、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後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8、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為: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餘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後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

  位個,每年養殖場 租金為: 元/個/年× 個= 元/年,即為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 元,大寫:()。

  2 租賃時間為十年,前兩年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租金為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費用。

  4、乙方於每年 月 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前兩年甲方免費給乙方使用,以後每年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 )。

  六、合同有效日期: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十年。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七、簽訂合同雙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水產養殖場租賃合同6

  甲方

  乙方

  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市區遊覽路西的畜禽養殖中心包租給乙方,用於xx飼養及銷售;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

  二、租賃期限為伍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該租賃物為包括豬舍,平房以及豬場現有機器裝置、公、母豬、育肥豬和豬仔。

  五、年租金為肆拾伍萬元,每半年支付一次,於合同簽訂日首付;乙方須於約定繳費日前繳納租金和利息。

  六、另外,在乙方須繳納租賃費的同時,需另交保證金壹拾萬元整;該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後,乙方繳清電費以及其他應繳費用後,7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七、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並由甲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據;

  八、本合同簽訂後養豬場內所有的建築物、樹木等產權歸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砍伐,否則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間因經營所需在場內新建、改建的建築物或增添的設施裝置,本合同終止後,產權歸甲方所有,且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補償。

  九、本合同簽訂時養豬場內的生產工具、設施、裝置、用具和公母豬、育肥豬、小豬等由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列出清單並由雙方簽字認同。租賃承包期間交由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後,乙方需按清單將其交還給甲方,且交還的物品必須能使用,不能毀損。如有缺損,照價賠償。

  十、合同簽訂時豬場現存的飼料、藥品經計量後由乙方按市價一次性付給甲方現金。

  1、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有監督權。每月必須給甲方報送全場存欄豬統計表。乙方每次對外出售商品豬,必須通知甲方查驗;大批淘汰母豬,須經甲方同意;所有出場物品,要由甲方監督。

  2、合同生效後,養豬場的產權仍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乙方租賃承包期間,所產生的電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所發生的環保、防疫等一切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處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乙方不得擅自將養豬場轉包、轉讓。

  5、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承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遲延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擅自將豬場轉包、轉讓或抵押、擔保,除其行為無效外,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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