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製衣服採購合同範本(精選5篇)

定製衣服採購合同範本(精選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定製衣服採購合同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定製衣服採購合同1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詳見: )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詳見: )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為: 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 提供,包裝費用由 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 辦理,運輸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 辦理,保險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 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

  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 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檔案後 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檔案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籤訂 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 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 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秘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資訊(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檔案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聯絡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乙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甲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乙方聯絡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絡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絡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3、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檔案,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指模/簽章後生效。

  附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指模/簽章): 乙方(指模/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製衣服採購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以示雙方信守。

  一、代理地區經營許可權

  1)甲方同意將××品牌男裝在北京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許可權範圍以外的地方銷售××品牌男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3)甲方對乙方訂最低銷售數30萬元/每月,並於三個月對乙方考核一次,對完不成指標的代理商,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權。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於簽約後,乙方必須七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帳上,即作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10萬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80萬元

  2)甲乙雙方於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為30天。餘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任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200元計算)。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為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以成本價提供乙方模特兒,衣架,包裝袋,燈箱片,海報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製道具,對店鋪或櫃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並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影印件,電話,傳真,聯絡人,並提供專賣店與專櫃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覆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品牌於明顯位置。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瞭解市場資訊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塗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籤。

  6—1)乙方不可以直接或間接形式的銷售渠道把有關品牌產品銷售至其經營區以外的任何區域,如有違約,甲方保留權利終止此協議,不得異議。

  6—2)乙方經營特許專賣店時,絕對不能擺放及銷售其他品牌之產品。如有違約,甲方保留權利終止此協議,不得異議。

  6—3)乙方經營特許專賣店時,必須顧及有關品牌商品及專賣店的形象及質素。若有作出損害商品及專賣店的形象及質素的行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罔顧不理,甲方保留權利終止協議,不得異議。

  6—4)如乙方擬替有關品牌產品作宣傳及推廣活動 ,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進行。凡任何宣傳用品(包括包裝物料、標貼等)及推廣媒介包括報刊、收音機、及電視廣播、時裝表演或展覽會等,均需獲得甲方書面批准才可採用;宣傳活動所耗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確保有關商標不會加印於文具用品(包括名片、信封及信紙等)以作宣傳用途。

  6—5)乙方有義務在該地區內維護甲方有關品牌產品的商標權和專利權,如在該地區有任何第三者損害甲方上述權益,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採取適當的行動維護其權利。

  6—6)乙方只可銷售由甲方提供貨品,未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從別處購入有關品牌同類商品在“浪梵”店中出售,如有違約,甲方保留權利終止協議,不得異議。

  6—7)乙方有義務每半年向甲方報告有關品牌產品在該地區銷售情況及使用者意見;甲方可隨時派員工到專賣店審查有關品牌商品的存貨及經營狀況,乙方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洩露甲方之營業,管理等商業機密資料予第三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8)由於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貨品延期的,甲方即視為乙方認可該批貨品發貨有效期將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貨(該批貨取消換貨率)。

  五、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甲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上述品牌質量標準和要求,由於商品質量問題引起消費者投訴,由甲方予以協助處理。

  2)如甲方提供之貨品在質量上有問題而不能銷售,甲方在查明後另行處理。

  3)乙方應對甲方所發貨品及時驗收,若有異議,乙方應在發票日期30天內提出投訴及經甲方驗貨員證實。

  4)所有貨品以訂購形式進貨,除貨品質量問題外不安排退貨或換貨。

  六、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為發貨。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追加有效期為: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貨折扣為相關商品零售價42%(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含稅45%。

  3)乙方配貨換貨率為100%,乙方訂貨換貨率為40%,追加商品換貨率15%。

  4)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另注:1)乙方如有需要更換同季之貨品,乙方需由發票日期30天內提出要求,逾期作乙方放棄更換貨品之權利。

  2)退換貨品應以乙方退換到甲方並待甲方驗收,一切退換之貨運費(以乙方到甲方)應由乙方承擔。

  七、供貨方式(訂單加配貨制)

  1)訂單制:甲方在每年開立二次展示會,供乙方下單訂貨或配貨,甲方根據乙方訂單數量及付款情況供貨。

  2)配貨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給乙方當季所未訂新款,配法基數為:_________。

  3)增補新款:在經營活動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流行趨勢的變化和市場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統一配貨,配貨基數為_____。(同上第二條)

  4)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訂貨品或配貨,否則扣除保證定金及定金。

  八、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汙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九、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十、協議條款

  1)乙方如未能履行協議所列條款,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協議。

  2)因國家政策、法令或不可抗力等事故而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時,遭受事故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應在三週內經過有關機關證明、確認的事故證明書送交對方。由此致使對方遭受的損失,遭受事故的一方可免除責任。

  3)協議簽定後,之前所訂的任何口頭及書面協議將自動取消,一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甲方如有任何股東變動、股權改變或資產變更轉讓,乙方個一概權反對。乙方在未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不可將此協議及由此協議所得的一切權益的部分或全部轉讓予第三者。另外,乙方如有任何股東變動、股權改變或因債務糾紛而被債權人接管等情況,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此協議,乙方不得異議。

  4)協議簽定後,雙方均不得利用本協議以代理人身份替對方簽定任何其他協議,在未經對方書面同意而又有損對方權益的行為,概屬無效,雙方並不因此協議的簽訂而構成任何合夥人或聯營企業的關係。

  5)協議內所載條款皆具有獨立的法律約束效力,任何後來議決失效的條款將不影響此份協議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權取消或刪改協議內互相牴觸的部分,但以不涉及重大關連的影響為原則。

  6)如果乙方違反以上任何條款,甲方可即時終止次合約及協議,而所以專櫃及場地裝修將由甲方收回。

  7)如果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儘量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在協議履行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協議有效期

  此協議在雙方簽署確認後正式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意願終止此協議,必須將有關終止協議通知以書面形式終止日之前六個月送呈另一方,方才有效。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現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予以補充或修改。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會發給乙方一張有效期為一年的特許銷售證明書,按年續期更換。當續期或終止協議時,特許銷售證明書,必須送回甲方。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於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併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簽約後一個月之內,在代理地區未能發展行為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二、代理優先權

  乙方如達成本合同各項規定與目標時,在同等條件之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利。

  十三、爭議解決

  1)本合同如有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合同期滿前30天內雙方可協商續約事宜,並續簽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終止代理關係,需提前30天書面向甲方提出。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後,乙方保證金和貨品預付款到達甲方帳號上方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定製衣服採購合同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致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價、數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貨款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如果乙方在銷售此批貨物的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產品,乙方有權要求退還商品,甲方應無條件接收退還商品要求。

  如果乙方發現大小號不一,或色澤發生錯誤等,甲方也應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雙方核定單價為:

  總計人民幣:

  如今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方雙方協商,按上述價格執行。

  第四條 交貨方式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運輸費支付方式:

  第五條 付款

  乙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預付給甲方 元的押金款,逾期不付的將視為放棄本合同。乙方應於貸款送達之日起半個月內將剩下的 元補付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付款後甲方無貨,使乙方造成損失,應償付乙方此批貨款總價5%的違約金。

  2、 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甲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乙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甲方此批貨款總值3%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諾經濟責任。

  3、 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方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處理費用由甲方補付給乙方。

  4、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此合同一式兩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妥善保管。

  甲方(供方)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負責人: 開戶銀行及賬號: 年 月 日

  定製衣服採購合同4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乙方)

  買、賣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根據《合同法》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材質、數量、單價、金額

  二、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由買、賣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以上所有貨貨到付款。

  四、運輸方式:汽車運輸費用由買方承擔,不含在合同價內。

  五、交貨地點:濟南

  六、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產品送到買方指定地點後,由買方驗收收貨,瑕疵品應在七日內更換,過期不予更換。

  七、1、賣方應保證買方質量及月供貨量。

  2、買方應保證賣方的貨款及時支付。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出現糾紛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則向供方所在地所屬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名蓋公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十一、合同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製衣服採購合同5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條目。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填補的條目可另行談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合同簽定後,不得私行變換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贊成後,可予變換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換通知單”寄給對方,並準備好變換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出產的商品,在放置出產後,雙方都需嚴酷執行合同。如需變換,由此而發生的損失等,乙方承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承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錢,由雙方當事人商經商議定,或以國家定價抉擇。 在簽定合同時,確定價錢後,可以暫定價錢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第四條 運輸體系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抉擇。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尺度,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劃定的質量尺度,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需平穩,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非凡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添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平衡、實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劃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目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承運所發貨運,力爭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換運輸路線、工具、達到站時,應實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打點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日期,不以違約處理。

  第九條 商品從甲方承運到乙方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物件丟失、貧窶、殘損等責任事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抵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供給有關資料。乙方在領受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實時向承運部門索取劃定的記實和證實並當即具體搜檢,實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業,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領受,同時當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回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具體記實,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一個月內(珍貴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配合研究,明晰責任,損失

  第十一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金錢的結算,購銷雙方應商定結算的具體劃定,商定適宜的結算體系。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出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蒙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出抵償金以抵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度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當地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恰當削減或者增添。

  1.甲、乙雙方所簽定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出違約合同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裝卸變換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過時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損失的出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雙方商定的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過時提貨部門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過時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由此支出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過時付款的,應按照雙方協商時付款的約定,向甲方償付過時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抵償金,保管、調養費用和各類經濟損失等,應在明晰責任後,10天內自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過時付款處理,但任何雙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發貨色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三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纏時,應實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統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簽章後,依法生效,有效期為 年,期滿雙方如無續簽意向的,合同自動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

  備註: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收款賬號:

  收款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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