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範本(通用9篇)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範本(通用9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範本(通用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XX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承包費用共計叄萬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東至道,西至南XX,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東至小道,西至康XX邊界和村責任田,南XX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採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並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後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後,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後,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徵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後,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合同管理部門一份,林業局一份,____縣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____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____土地面積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____公司租賃的土地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____屬長江流動沙____。承包期間,新洲____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湖北____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元,其中

  (1)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承包金額為萬元(元畝畝________年)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元(元畝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____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萬元,其中,________暫按3計算,作價萬元(元

  3),中幼林按株計算,作價萬元(元株)。________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裝置(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新洲____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應於當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____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____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湖北____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________年____月底),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市林業局、鄂____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公證機關: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財產清單、甲方《林權證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透過報請鎮政府批准,將村集體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給農戶(以下簡稱為乙方)造林植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範圍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的林地畝,承包給乙方進行植樹造林,四至為: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長______米,寬______米。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______元,一次交請。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有使用權和繼承權,乙方需轉包必須透過甲方允許後轉包。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以上,樹行兩側各留______米寬不許種地。

  3、栽植樹木的,品種由甲方決定。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藥、滅蟲、剪側枝,管理好樹木。

  5、樹木到砍伐期要申請,經批准後砍伐,砍伐手續由村委會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6、樹林砍伐後乙方自行處理,稅款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達到成活率______%,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賠償任何損失。

  7、乙方中途終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樹木無償交給甲方。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賠償乙方的承包費的______倍經濟損失。

  8、其它未盡事宜出現,甲乙雙方商議,達成協議後執行。

  9、承包期滿時,林地交甲方,樹木由乙方處理。

  10、如國家法律政策對林地有新的規定時,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甲方: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

  簽證機關:______鎮法律服務所(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號:________宗地編號:________,樹種:________,面積共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元人民幣(大寫:

  1、林地承包價格為元/畝〃年,承包年合計元人民幣。

  2、林地上附屬建築及設施承包價款為元人民幣。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承包方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幣)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於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並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閒臵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採伐後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徵用、佔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包方《林權證》影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影印件;

  3、鄉(鎮)政府批准意見書。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徵佔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後,承包方在________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採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________。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__。

  (五)合同期滿後,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________‰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築、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鑑證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戶一致同意將本組無權屬爭議公山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用於造林開發。為明確權責、便於管理,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範圍

  甲方將山承包給乙方用於林業開發的林地四至範圍如下:東起______,西至______,南上至______,北下至______,面積約______畝,造林範圍詳見《造林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承包期限

  乙方對上述範圍內林地使用權的承包年限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林地的所有權依法屬本組所有,承包期內不會發生任何山林權屬爭議,並按要求協助乙方辦好有關林權流轉手續。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充分處臵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3、承包期滿後,乙方歸還甲方的林地,甲方應在林地歸還後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費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戶協助乙方處理好當地關係、做好林木管護及護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內放養牲畜,不得毀壞乙方林木,不得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當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戶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內修築公路、開採礦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墳的,應事先徵得本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並做到嚴防山火、不損壞乙方林木,否則造成任何損失,概由當事事主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且所需的造林及管護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須每年組織專業班子進行一次撫育,並安排專人長期進行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樹、合理密植,新造松樹應分兩次進行合理撫育間伐,間伐後定株的松樹每畝應保留50株,14cm松樹,用於採脂。現有回蔸杉樹樹種按間伐原則留足基數。

  4、除間伐材外,進入採伐期後,乙方必須分年集中連片採伐利用林木,公開招標拍賣,所得利潤應及時與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後,乙方應如期無償歸還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則

  1、承包範圍內,造林前現存回蔸樹雜木,由乙方負責辦理手續無償採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樹成林皆伐時,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採脂收入全由乙方用於以間養間、以間養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分成採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稅費和每畝______元的造林管護成本,所得利潤均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雙方分成受益。

  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另處違約金______萬元。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______年內有效。(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縣林業局、______鎮人民政府、______村委會、______縣司法局公證處各送一份存檔備查。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組長(簽字):______

  簽證單位:______

  石羊塘鎮政府(簽章)簽證人(簽字):______

  老虎巖村委會(簽章):______簽證人(簽字):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畝林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第1條:承包期限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2條:承包地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北至集體農田壩埂。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第3條:承包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拾柒萬貳仟元,餘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二、雙方權利、義務

  第4條:甲方保證對發包的______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5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______畝林地另行發包或他用。

  第6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林地使用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承包期內,該林地只能用於農、林業生產,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第8條: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護房一座,面積不得超過1畝。合同期滿後,乙方應該無償拆除,恢復林地原貌。

  三、違約責任

  第10條:因林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第11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將承包地用於搞工業生產或永久性建築等非農、林業生產,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12條: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徵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餘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第13條: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四、其他約定事項

  第14條: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15條:在合同期內,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16條:本合同已經過甲方全體職代會討論透過,會議記錄附後。

  第17條:在合同履行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該重新協商,並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18條:林地四至圖、甲方職代會記錄以及雙方所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19條:本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20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朝陽縣人民法院。

  第21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專案。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承包林地地點:村組,小地名:;林班/小班:;樹種:;面積(公頃):。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專案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專案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專案,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徵佔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並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並恢復原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並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_________年。期限為:從付先榮採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週年止。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採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餘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採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範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髮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範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係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係,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

  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範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採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版林地承包合同9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

  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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