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運輸合同範本常用版(通用7篇)
水路運輸合同範本常用版(通用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水路運輸合同範本常用版(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水路運輸合同常用版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運輸貨物:_________。
2.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3.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貨物於____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_________天內派船裝運。
4.裝船時間:
甲文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5.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6.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7.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__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8.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9.雙方權利義務:_________。
10.運輸費用:
按_________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11.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費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12.違約責任:_________。
13.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運輸合同常用版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約法》和海上運輸辦理法則的要求,________(簡稱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運局(簡稱乙方),籌劃託運________貨品,乙方贊成承運,特簽訂本公約,互助服從,彼此制約,詳細條目經兩邊會商以下:
1、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裝配置),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法則辦理。
2、貨品集結:
甲方應按乙方指按時候,將____貨品於____天內集結於____港,貨品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3、裝船時候:
甲方關聯到達港贊成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籌辦接管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功課時候,自船舶抵港已靠好船埠時起於____小時內裝完貨品。
4、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終了辦妙手續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品運到目標港。不然按有關法則負擔滯延費用。
5、解纜關聯
乙方在船舶裝貨終了解纜後,即發報關照甲方做好卸貨籌辦。如需領航時亦關照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方負擔。
6、卸船時候:
甲方包管乙方船舶到達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不然甲方按超出時候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元,在裝卸貨程序中,因氣候感化裝卸功課的時候,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感化時候扣除。
7、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教導工作照章操縱,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包管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定前提所產生的吃虧外,對付輸送貨品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當真。
8、運輸費用:
按國度法則水運貨品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品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全船運費為____元,一次計收。
9、費用結算:
本公約經兩邊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根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10、附則:
本公約甲乙兩邊各執本來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辦理局掛號備案,如有未盡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約法》及國度的有關法則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運輸合同常用版3
甲方:
乙方:
甲方生產的線材產品需安全、快速的運送到上海、無錫等長東沿線客戶,乙方為水路運輸企業,擁有水路運輸船舶,現自願承接甲方的運輸業務,現就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立約如下:
一、合同期限
自月月雙方議定合同期限為
二、運輸價格:
安慶—上海復興島木材碼頭: 包乾價為47元/噸 安慶—上海大港碼頭: 包乾價為47元/噸 安慶—無錫港務四區: 包乾價為49元/噸 安慶—江陰陸橋建材碼頭: 包乾價為49元/噸 安慶—湖州嘉年華碼頭: 包乾價為63元/噸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前3-5天將船計劃通報乙方,乙方儘量根據甲方計劃要求排程船舶,在裝船前1天將船舶停靠到甲方指定碼頭,準備裝貨,並及時通報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時排程船舶,造成無船裝運,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失。
2、甲方保證在乙方船靠港三日內,裝載完畢,保證在乙方船舶到港後四日內將貨物卸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船舶滯港(不可抗力除外),按每天每噸2元支付乙方船舶滯港費。
3、甲方應在乙方船舶裝載完畢的當日,將所有貨運所需交接單、證交給乙方,隨貨同行。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在甲方提出水運計劃後三日內安排已投保船舶險的船舶裝貨。
2、船舶裝載完畢後,乙方保證到達上海港是在4天之內,到達湖州港定在6天內,到達無錫港定在5天內,到達江陰港定在5天內,(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後,有甲方指定收貨人交貨,卸貨,按件交接。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對運輸途中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保證金
本協議簽訂後10天內,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壹拾萬元,作為履行本協議的保證金。本協議終止後壹個月內,甲方將保證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六、運費結算的方式和方法
1、乙方必須提供規範的貨運統一發票。
2、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當月全部運費。(現金結算)
3、每月運費由甲方透過轉賬的方式,將運費轉到乙方指定的賬戶上。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解決,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訂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水路運輸合同常用版4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相互協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貨物運輸業務交給乙方操作,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運輸及相關服務事宜達成共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託運貨物及運輸方式
1.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為(具體以 為準)。
2. 運輸方式為水路運輸。乙方調派適當噸位船舶(含吊裝裝置),按甲方要求將託運的貨物由 港運至 港。
第二條 貨物集中
港待裝,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派船裝運(具體裝船及運抵時限以甲方發貨前向乙方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傳真為準)。
第三條 雙方聯絡
當事方應按本協議確定的方式由確定的人員以指定的電話、地址等進行業務溝通和聯絡,否則對方可不予認可。協議雙方確定的業務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具體如下:
甲方確定 為本協議項下業務聯絡人,電話 傳真 郵箱 。
乙方確定 為本協議項下業務聯絡人,電話 傳真
雙方更換業務聯絡人或變更相關資訊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第四條 費用及結算
1. 費用標準:
①雙方確定運費標準按/噸計算。
上述運費為乙方包乾運輸費用價格(含貨物集中到發運港後至乙方將貨物安全運抵目的港並交至收貨人過程的一切費用)。
2.費用結算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將上月費用結算清單交至甲方核對,甲方核對確認無誤後向乙方以 方式進行結算。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 在貨物到達目的港之前可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此次託運。
3. 對乙方的運輸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建議和意見。
4. 提前提出運輸計劃和要求,明確運輸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收貨人、交貨期等資訊情況。
5.依約定支付運輸費用。
二、乙方權利、義務
1. 按約定標準收取運輸費用。
2.按甲方要求組織裝運,按時將貨物安全運抵目的港交予收貨人。
3. 未經甲方書面准許不可以將甲方委託的運輸事項進行轉委託。
4. 隨時接受並配合甲方對運輸服務中各項工作的檢查,接受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整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對故意隱瞞託運貨物的真實資訊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 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貨運費用,否則應按應付而未付金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乙方對貨物在發運港集中至運抵目的港並交予收貨人過程中發生的貨缺、貨損、貨物丟失和貨物汙染等情形向甲方承擔完全賠償
責任(含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就每項違約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4. 乙方對貨物的遲延到達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每遲延 向甲方支付 的標準計算違約金,同時對因貨物遲延到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完全賠償責任。
5. 其他違約情形,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實際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條款
因地震、強颱風、戰爭、動亂、政府行為原因導致貨到遲延,乙方可以免責,但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收貨人,並提供相關證明檔案。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及協議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
第十條 合同效力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效力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乙方:(蓋章)
代表人:
簽訂日期:
水路運輸合同常用版5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適用範圍
1、甲方向乙方承諾並保證其具有辦理向乙方委託辦理之業務的經營資質,持有有效的資質證書並維持該證書的有效。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可能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委託乙方作為貨運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履行代理職責。
3、乙方將按雙方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代甲方洽承運人或承運人代理及有關方辦理貨物進出口的配船,裝箱,進棧,報關,裝船,簽發提單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具體委託範圍以委託單證列明為準。
4、甲方如不遵守本協議中有關費用結算等的規定,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立即滯留其相關單證,直至終止接收甲方的貨運代理委託,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所有損失,責任和費用。
第二條:單證要求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正確,完整的託運單證(託運單證要求另見乙方制定的《訂艙注意事項》,註明有關運輸要求並加蓋單位公章或甲方預先在乙方備案的訂艙專用章(業務章),若業務過程中有諸如裝箱,報關,進棧,裝船等特殊要求,甲方必須在委託單上特別列明或另行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協商確定相關費用,若無特別書面委託列明,則乙方僅負責訂艙,甲方口頭委託產生的可能疏漏乙方不負責任。
2、甲方如需對委託進行更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委託更改的時間要求另見乙方制定的《訂艙注意事項》,因甲方要求更改委託單而產生的任何風險,責任和費用應由甲方承擔。另外,甲方必須全額支付因甲方失誤而產生的返空等費用。
3、開船前甲方應對提單內容進行核對,並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甲方業務經辦人的簽字乙方視為有效)乙方在甲方核對後,根據本協議的有關約定向甲方送交正本提單。
4、若甲方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則甲方在訂艙時須在委託單上註明正確的協議編碼,如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則視作無協議運價,甲方應按乙方取高不取低的原則支付運費,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確認費用,乙方關於運費確認的要求另見乙方指定的`《訂艙注意事項》。
5、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申請,協議管理,並做好相應的保密工作,並對專人給予書面授權權利,如有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各方未及時通知多導致的一切風險由未通知方承擔。
第三條:風險責任
1、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註明日期並蓋甲方印章,乙方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甲方的委託單應在乙方規定的受載日前送達乙方處,對超過受載日甲方要求載入的貨物,乙方可積極協助其進行配載,但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
2、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提供的委託單內容配在貨物,但若甲方實際出運的貨物與委託單內容不符,特別是甲方隱瞞其貨物危險品性質,貨物實際重量,數量,尺寸的,甲方必須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四條:費用的收取與結算
1、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的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多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要求承運人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之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可要求承運人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可要求承運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所有未付款項0.5% /天的違約金,甲方應在支付欠款的同時支付違約金。
2、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所列選擇第D種方式結算全部相關運雜及代墊費用:
A、甲方委託乙方運輸"危險品貨物","私人物品"等,甲方必須先付清運費,乙方方可給予簽發提單,乙方並在合理時間內退回甲方報關單據。
B、乙方同意現行簽發提單,甲方保證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前付清費用,乙方在合理時間內拖回甲方報關單據。
C、乙方同意先承運,甲方保證電放貨物前付清全部費用,乙方在合理時間內退回甲方報關單據。
D、考慮到雙方長期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給予甲方貨物裝運後20天內的信用期及限制在人民幣壹萬元內的信用額度,甲方保證在這個時間前,在業務發生費用不超過信用額度時即付清全部運雜費用。在協議正常執行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是否在甲方報關單據到期之前的任何時間將其退還甲方;在甲方未支付所發生的運雜費之前,乙方有權扣留操作項下的貨物與提單。
E、乙方向甲方出具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證明,賬款付訖以乙方銀行的到賬通知為準,甲方不得因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爭議影響費用之結算,本協議下之費用不可扣減,乙方對於因其他糾紛發生拖欠費用情況進行商談,並不影響乙方基於本協議主張任何權利,並採取相應措施。
3、在甲方要求發貨人等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之情形,甲方就以書面形式授權乙方直接向發貨人等相關方收取或書面指示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並保證按時、足額支付。在相關方付清全部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正本提單,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相關方拒付或逾期不付,則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並由甲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五條:其它
協議執行期間,甲方如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提單,乙方可要求承運人滯留或者留置該票貨物直至乙方可滯留甲方其它託運貨物提單,並通知各有關單位,聯合終止接受甲方的訂艙託運業務;協議執行期間,如承運船舶的船公司宣佈增收各類附加費或提高運價,乙方有權作出調整並按新費率與甲方進行結算。
1、運費金額以甲乙雙方具體出貨時的約定為準,逐次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託運單上註明,或者另紙書面確認。
2、甲方保證在業務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各類保函應為原件,如為傳真件,效力等同於原件,甲方保證承擔保函中承諾的所有責任。
3、本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對本協議內容需變更或解除,須提前30天用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之附件、附錄是本合同不可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後續修改的任何附加條款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條款將自動的優先執行,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4、本協議未盡事宜,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政策、法律和慣例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由所在地法院管轄。
6、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貨運代理協議自動終止。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協議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運輸合同常用版6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依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________簡稱甲方)向________(簡稱乙方),打算託運貨物,乙方贊成承運,特簽署本合同,獨特遵照,相互制約,詳細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式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備),應甲方請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光,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接洽到達港批准部署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籌備接受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功課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結束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標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當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告訴甲方做好卸貨預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累贅。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期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程序中,因氣象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品質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領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障原裝原運,除因船舶保險前提所產生的喪失外,對運送貨物的數目跟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全船運費為________元,一次計收。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矩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達到港辦理。
九、用度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籤間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支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把柄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分各存一份存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依照交通廳海上運輸治理的有關規定充足協商,作出彌補規定。補充劃定與本合同存在等同效率。本合同提交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運輸合同常用版7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長期委託乙方派船裝運煤炭,經雙方協商,根據《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年煤炭裝載數量約XX萬噸。
二、 甲方每次煤炭運輸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準備。乙方船舶抵達指定港口裝貨,如因甲方資源不足,造成船舶虧噸,虧噸的差額運費應由甲方承擔,如發生資源落空或空返,甲方應支付計劃全程運價款的30%作為賠償金。
三、 船舶每次留港時間,起運港及到達港的貨物裝卸均為甲方負責向港口申請安排,並由甲方保證兩港的安全泊位。裝貨港為24小時,卸貨港為24小時,兩港合為48小時。留港時間指船舶抵港報時起算(包括錨地)至裝、卸完畢為止。如超過上述期限,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滯港費,不足12小時按半天計費,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費。
四、 運價:每次船舶運費按登記載貨噸及實際航線計算,每噸按市價計算,每航次另外確認一份運價通知單。
五、 運費結算方式:每次運輸任務完成後,乙方按實裝量在七個工作日之內與甲方結算運輸款。
六、 甲方應向乙方安排的運輸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適裝、適卸條件的碼頭進行作業,以及相關資料。乙方保證安排的運輸船舶具備從事貨物運輸應當具備的各種證書,具保證證書真實、有效、齊全。
七、 費用負擔:乙方負責支付船舶港務費、引航費、移泊費、停泊費、系解纜費、開、關艙費,船用水電費。甲方負責支付兩港的貨物港務費、交通建設費、理貨費、海事監費、裝卸費等其讓費用。
八、 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並承擔一切保險責任,與乙方無關。
九、 煤炭運輸合同甲乙方暫定二年,自簽訂合同日起計。
十、 以上合同條款,一方更改後,須經另一方重新蓋章後有效。
十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並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或經電報、電傳、傳真確認)。如發生爭議,仲裁和判決機構為甲方所轄地海事法庭。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