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諮詢服務合同範本(精選6篇)
工程設計諮詢服務合同範本(精選6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設計諮詢服務合同範本(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設計諮詢服務合同1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工程諮詢服務專案及用途:
2.1 規劃諮詢
2.1.1主要內容包括:
(1)規劃研究物件的現狀、特點、比較優勢、外部環境變化和影響的調查分析;
(2)發展規劃思路,應採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議;
(3)實現結構調查的方向和目標,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選擇,以及應採取的步驟建議;
(4)對生態環境的汙染、破壞和生產要素的消耗等影響的分析,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對策研究;
(5)投資籌措的方向和途徑,以及可行的融資方案的設想;
(6)發展目標的設想和發展速度預測;
(7)綜合諮詢建議。
2.1.2 提出 研究報告。
內容包括:
以上諮詢報告,除由工程諮詢單位派出專案組調查編寫以外,還要求經工程諮詢單位專家評審修改後提出。
2.2 編制專案建議書
2.2.1為 專案編制專案建議書,內容包括:
(1)擬建專案必要性的論證;
(2)市場(或社會需求)的現狀和前景的概括調查分析;
(3)產品方案、擬建專案規格的論證;
(4)廠址或建設地點的選擇;
(5)對選定的資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對可能發展的技術以及技術引進的選擇分析;
(7)鑑別專案對當地環境及生態產生的影響;
(8)投資估算及投資資金構成、籌措的設想。投資估算採用根據歷史經驗統計方法;
(9)專案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
(10)專案的建設時間以及進度安排。
2.2.2編制專案建議書的附加服務
2.3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2.3.1主要內容有:
(1)依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在專案建議書基礎上進一步進行調研,提出專案的背景、專案建設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以及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所依據的政策原則和指導思想;
(2)產品市場(或社會需求)現狀調查和預測分析,競爭對手現狀和發展分析,產品的競爭能力分析和市場營銷戰略;
(3)產品(或建設)規模方案的選擇;
(4)工藝技術方案(或建設標準)選擇;
(5)資源、原材料、燃料來源和供應的可能性評價;
(6)公用設施建設方案;
(7)建廠條件和廠址方案。地理位臵、氣象、水文、地質、地形條件、交通運輸,以及水、電、氣和社會經濟現狀及其發展趨勢;廠址比較和選擇意見;
(8)生態環境影響和對策;
(9)節約能源、水和土地資源論證和措施;
(10)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論證及措施;
(11)生產組織、管理體制、機構定員、人員培訓設想;
(12)編制投資估算,提出資金籌借辦法。投資估算按重要部位設計方案估算工程量進行計算;
(13)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
(14)綜合評價及結論。
2.3.2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附加服務
2.4評估諮詢
2.4.1對 專案的專案建議書進行評估,提出評估報告。主要內容有:
(1)對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專案必要性;
(2)市場調查和預測;
(3)建設規模;
(4)技術方案;
(5)廠址選擇;
(6)環境影響;
(7)節約能源、水資源、土地措施;
(8)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措施;
(9)投資估算;
(10)資金籌措方案;
(11)經濟和風險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評價,根據需要和可能提出最佳化建議,對專案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確建議。
2.4.2對 專案進行後評估,提出後評估報告。內容包括:
(1)與專案原預計的投資和進度發生的偏差及其原因;
(2)專案原預期市場(或社會需求)、生產(或運營)規模實現情況及分析;
(3)生產工藝(或建設方案)選擇符合要求情況及分析;專案經營效果(財務效果或社會效果)與原預計的出入及其分析;
(4)原專案評估中的預測與實際發生的出入及其分析;
(5)專案決策和實施中的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專案獲得良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果)需要採取的措施等。
2.5勘察設計諮詢
2.5.1在甲方提供資料基礎上,為編制 專案的專案建議書或可研報告(或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的需要,進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報告。主要內容有:
(1)工程測量;
(2)工程地質與岩土勘察;
(3)水文地質勘察;
(4)繪製勘測圖紙和資料。
2.5.2在甲方提供資料的基礎上,完成 專案初步設計和(或)施工圖設計。內容包括:
(1)總圖運輸設計;
(2)建築物、構築物設計;
(3)工藝設計;
(4)非標準裝置設計、標準裝置清單及規格;
(5)輔助工程設計;
(6)公用工程設計;
(7)總體設計;
(8)編制設計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廢”治理方案。
在工程實施階段提供現場服務,包括向承包商進行設計交底、必要的設計修改或補充、監督貫徹設計意圖。當承擔設計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同時受聘承擔專案工程監理任務時,對此類設計修改和補充,可根據合同自行決定授權給其駐地代表。
2.6工程招標諮詢
2.6.1編制 工程(或裝置材料採購)專案招標資格預審檔案。內容包括:資格預審檔案。
2.6.2.對資格預審資料分析和投標人選擇提出諮詢建議。
2.6.3編制 工程(或裝置材料採購)專案招標檔案。內容包括:
(1)投標邀請函;
(2)投標人須知;
(3)擬使用的合同條件;
(4)工程、裝置、材料綜合說明、技術規範;
(5)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6)工程量清單;
(7)要求投標人提供的附加資格清單。
2.6.4參加投標人現場考察,解答投標人質疑,招標檔案補遺。
2.6.5參與投標書評審,提出諮詢建議。
2.6.6編制合同協議書。
2.7合同管理或工程監理
2.7.1為實施甲方與第三方簽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諮詢服務。工作內容如下:
(1)審查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議,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配備合格監理人員,監督承包商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3)對工程設計中發現的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改進建議,並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
(4)監督工程質量,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對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質量標準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裝。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工序、分項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業,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工程設計諮詢服務合同2
合同型別:
合同編號: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戶)
受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諮詢單位)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受託方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根據委託方的委託要求,受託方應根據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及規範要求,按時向委託方提交諮詢成果。
第一條 委託專案名稱及合同型別
(一)委託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型別
第二條 諮詢專案概況
(一)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專案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諮詢服務的期限、地點及進度要求
(一)諮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諮詢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進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協作事項
為保證受託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委託方應當向受託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評價報告等。(其他具體內容) 。
2、提供工作條件:
3、委託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5、其它:。
第五條 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編制本專案報告所需要的基礎資料和技術資料,並協助受託方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二)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專案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彙總後的所有資訊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受託方,必要時可吸收受託方編制人員參加。造成費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時間延誤的,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執行。
(三)委託方按照約定及時向受託方支付本合同費用。
(四)委託方在合同期內專案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五)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另行商定,同時,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調整,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在合同期內專案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六)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委託方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諮詢報告,使本報告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受託方提供的諮詢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要求的,受託方應無條件完善、修改。
(三)受託方應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四)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擅自將諮詢成果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受託方承擔。
(五)受託方應按合同約定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 份。若委託方要求增加諮詢報告份數,受託方將按本單位規定收取諮詢報告的文印工本費。
第七條 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總付
在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全額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總價 %,即人民幣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進度支付);
(3)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的剩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第八條 交付與驗收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提交諮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以書面諮詢報告作為諮詢成果,則書面諮詢成果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為:
書面諮詢報告(一式 份),電子資料 。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驗收
委託方按 方式(評審、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書面的諮詢成果完成證明。
(1)諮詢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諮詢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約定的驗收期內仍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同意可以給予受託方日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在寬限期內驗收合格的,不視為違約;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條“違約則責任”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約定,不能按時提供技術資料或工作條件或提供技術資料不準確,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諮詢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造成諮詢成果返工或修改時,委託方應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委託方因故要求中途終止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受託方。受託方不退還委託方支付的定金。若受託方已開展工作,委託方應按受託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諮詢費。
3、委託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本合同諮詢費用的,從應付諮詢費用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受託方按應付費用的____%(例如2%)支付違約金。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1、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諮詢成果時,受託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委託方賠償應收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2%),作為違約金。
2、受託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錯誤或不合格資訊而導致委託方損失的,受託方有責任採取補救措施,並按實際情況賠償委託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向委託方賠償該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10%),作為違約金。
3、受託方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諮詢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諮詢費用,並另行支付已收取諮詢費用的____%(例如100%)的違約金。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訊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專案聯絡人。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的通知送達時生效,傳真傳送後在收到對方確認函時生效。任何一方變更本合同所示的專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 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委託方和受託方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本合同附件:
委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日 期:
受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日 期:
工程設計諮詢服務合同3
甲方:______縣氣象局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保證建築物防雷工程部分符合技術規範,杜絕因防雷設施不合格而返工的現象,根據《重慶市雷電災害防禦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________專案進行防雷工程部分施工圖設計稽核和現場施工監審。
二、施工圖設計稽核需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施工圖應有防雷設計平面圖及相應說明),並填寫申請表。甲方在乙方資料完備的情況下,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提出審查意見,符合要求的發給稽核證書。
三、現場施工監審應分別在安裝接地體和焊接引下線、安裝接閃器時由乙方電話聯絡乙方到施工工地進行實地指導和分段測試,並填入相應報告表。此表是防雷工程驗收的重要依據。預計施工監審時間為:________ 。
四、根據重慶市物價局檔案(渝價[XX]402號)規定,乙方應繳納:
1.圖紙設計稽核費________元。(工程預算的________‰)
2.施工監審費________元。(每次________元)
兩項費用總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 拾________元)。
五、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時進行辦理;乙方有義務提供準確的資料,及時聯絡甲方,對甲方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重慶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設計諮詢服務合同4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專業律師為您代為撰寫、修改審查各種法律文書,離婚協議、離婚起訴書、合夥協議、勞動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每份只需200元,不滿意時律師會再次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透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專業律師為您代為撰寫、修改審查各種法律文書,離婚協議、離婚起訴書、合夥協議、勞動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每份只需200元,不滿意時律師會再次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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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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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諮詢服務合同5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術專案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諮詢專案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諮詢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專案的名稱)
1.2技術諮詢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1.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專案;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專案;其他專業技術專案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為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專案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專案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專案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專案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專案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專案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資料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專案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透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為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資料;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
第四條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4.1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評價方法
6.1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透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術諮詢合同中,技術諮詢的經費統稱為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8.2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資料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資料、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資料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諮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顧問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資料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透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工程設計諮詢服務合同6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國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