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合同模板5篇

水產養殖合同模板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水產養殖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水產養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

  三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作為養殖資金;甲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三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人民幣¥710,000(柒拾壹萬元),乙方、丙方各出資人民幣¥300,000(叄拾萬元)。用作啟動資金,甲方進行實際操作並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乙、丙雙方。

  三、運營後,乙方每月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乙丙雙方。

  四、任意一方退出,其出資由另外雙方支付本金,如果任意雙方退出,拍賣養殖場,所得按實際出資分配。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甲方執行或由乙丙雙方方派人來場協助甲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餘的利潤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60%、20%、20%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三方協商支付。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丙三人各兩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

  丙方代表人(簽字):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水產養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現有煙臺市昀澤園林工程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購買菸臺市萌興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的綠化苗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簽訂本協議後,甲方預先支付乙方苗木訂金10萬元整。

  2、 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需要要求起挖苗木的開始時間、暫停時間。但甲方必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 此協議書要求內的所有苗木必須帶土球,具體土球規格按照規範標準執行。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商議。

  4、 苗木的起挖、裝車、運輸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苗木送到甲方要求的指定地點後,甲方質檢人員驗收苗木合格後,方可卸車。以後苗木出現任何問題再與乙方無關。

  5、 苗木的質量要求:苗木必須全冠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沒有甲方通知,乙方不得擅自對苗木進行修剪。乙方在起挖、裝車、運輸過程中一定要保護好樹木。樹皮不得有損傷。

  6、 甲方人員收到乙方苗木後,給予乙方人員收到條,不給現金,等苗木全部起挖完後,結算苗木款。苗木起挖最晚時間不得超過20xx年5月20日。

  7、 苗木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

  8、 如在起挖過程中出現其他情況,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9、本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代理人:法人或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水產養殖合同 篇3

  收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水產養殖事業發展,確保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水產養殖收購合同。

  第一條 品名、數量、保護價、及交貨時間:

  乙方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養殖的_______畝,為甲方所確定的水產養殖基地。

  品名

  規格或

  等級

  總數量

  (千克或尾)

  最低保護價

  (元/千克或尾)

  金額

  交貨時間及數量(千克或尾)

  合同總價款(大寫)出··· ¥:··· 元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要求、包裝物的供應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養殖苗種提供:_________________,養殖餌料由_____________提供負責。

  第五條 甲方以乙方為服務物件,無償為乙方提供各種養殖服務,包括組織培訓、技術指導、資訊傳遞、養殖管理等服務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指導方法進行養殖管理。

  第六條 收購價格:收購時,等級產品的市場收購價低於約定的最低保護價的,以最低保護價為準,市場收購價格高於保護價的`,按當地當天市場收購價格面定,合同範本《水產養殖收購合同》。在任何情況下,甲方都不得拒絕以最低保護價向乙方收購。雙方在交易日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均同意由當地的價格鑑定部門確定,鑑定費用由甲方預交承擔。

  第七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收購要求:甲方根據市場需求,合理安排收購時間,一般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如乙方急於交售產品的也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收購地點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貨或甲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未完成約定的交貨數量將產品擅自變賣的,應按照該部分產品市場價格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應按照該產品的保護價格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提供技術指導存在誤差,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約定: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原因,並有相應證明影響合同履行的,應在當時發生後____日內提出合同修改或中止。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約定的下例第____項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收購方(甲方):····· 養殖方(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水產養殖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養殖方):

  乙方(收購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水產品的有關情況如下品種名稱

  品種規格或等級

  數 量

  (千克或尾)

  質量標準及要求

  備註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價格

  □固定價格: 元/ (單位),合計總價款為 元。

  □保護價格:基準價 元/ (單位)。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於基準價時,以市場價收購;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於基準價時,以基準價收購。

  □浮動價格:基準價 元/ (單位)。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於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市場價-基準價)× %;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於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基準價-市場價)× %。

  三、養殖苗種、餌料提供方式

  養殖苗種由□乙方免費提供,□乙方有償提供,□甲方自備;養殖餌料由□乙方免費提供,□乙方有償提供,□甲方自備。乙提供養殖苗種、餌料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為: ;養殖苗種、餌料應滿足的條件為: 。養殖苗種價格為 元/ (單位),合計: 元(□甲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於交貨時抵扣收購款);養殖餌料價格為

  元/ (單位),合計: 元(□甲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於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四、交貨期限、方式

  (一)交貨期限:

  (二)交貨方式:

  □送貨。甲方將所訂水產品送到 ,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 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發出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代辦託運。甲方透過汽車(火車、輪船或 )將所訂水產品託運到 ,交貨日期以辦理託運手續日期為準,託運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五、驗收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託運以 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四)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 %以內(含 %)。

  六、付款方式

  (一)收購定金:

  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購定金 元。交貨時定金應□抵作收購款/□返還甲方。

  (二)貨款結算: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後錢貨當場結清。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後 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 ,賬號 。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交付的水產品少於所訂數量的,按少交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逾期交付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水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當地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少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少收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接收所訂水產品,按逾期接收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等相關損失。

  4、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支付完貨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並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產養殖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生產人: 簽訂地點:

  收購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生產人負責為收購人養殖生產 ,並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要求養殖生產 頭(只、尾)。

  第二條 收購人負責收購生產人養殖生產的 ,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為 。

  第三條 生產人產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交給收購人收購,每公斤(頭、只、尾)的收購價為 。收購期間,若遇市場同類產品價格上漲,由雙方協商提高收購價;市場價格下跌,本條約定的收購價不變。

  第四條 生產人向收購人交售 的時間為 。生產人應保質、按期、足額向收購人交售養殖生產的 ,在完成約定的銷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收購人收購生產人交售的 總價為 ,結算的方式為 ;結算的日期為 。

  第六條 收購人負責向生產人提供養殖生產 的技術資訊諮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可約定由收購人向生產人收取技術培訓資訊服務費,具體為 。

  第七條 如需收購人向生產人提供種苗、防病疫苗的,應以優惠價供應,具體的價格為種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條 因收購人技術資訊諮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失誤或者提供的種苗、防病疫苗等有質量問題給生產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收購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九條 生產人不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進行養殖生產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生產人交售的 經檢驗不符合收購人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的,收購人可以回絕收購;經雙方協商,收購人可以降級降價收購;造成收購人經濟損失的,生產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生產人因自然災害(如高溫乾旱、低溫寒流、暴雨洪澇、颱風、冰雹、蟲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購人交售 的,應及時告知收購人,並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生產人將產品或銷售方提供的種苗擅自轉讓或變賣的,應按照該部分產品或種苗市場價格的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 生效,於 失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生產人 收購人

  出賣人: 買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監製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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