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合同模板9篇

抵押貸款合同模板9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貸款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抵押貸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號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_ 市_____ 縣 簽署: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 分(支)行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

  1. 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 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 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 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 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 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 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 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 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 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 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

  1、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於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 。 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 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願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

  :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 元

  (大寫)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 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檔案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為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檔案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 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 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 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登出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檔案。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 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 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 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檔案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 貸款申請表;

  (2) 借款借據;

  (3) 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 《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2

  出 質人:杭州 酒店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碼:

  質權 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願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的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於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處臵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後,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序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徵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儲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或出質人違約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臵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後,若有剩餘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並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准。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檔案、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檔案、資訊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並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資訊披露或其他手續,並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於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並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採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併(或兼併)、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範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並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於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並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採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階

  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於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檔案,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型別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並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後,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於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准、同意、證書及其他檔案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託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登出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範圍或者註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採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透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2.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款所訴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佈主債權提前到期,並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 貳拾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所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向下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質人執 份、質權人執 份。

  4.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股東會議決議

  時間:

  地點:

抵押貸款合同 篇3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 分(支)行

  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

  1. 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

  2. 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 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 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 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 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 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 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 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 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

  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

  1、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於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 。 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 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願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 元

  (大寫)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 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檔案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為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檔案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 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 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 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登出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檔案。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 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 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 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檔案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 貸款申請表;

  (2) 借款借據;

  (3) 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 《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5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並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該房產建築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並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併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並委託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託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檔案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如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6

  檔案號:

  農銀二手房按字( )第( )號

  貸款人: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分行 _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乙方購買房產,並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丙方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中國農業銀行有關規定,經甲、乙、病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釋 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定義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2、購房合同:乙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買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其他購房協議。

  3、抵押物: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及一切與該房屋有關的權益的統稱。

  4、抵押貸款階段性擔保:指由銀行認可的保證人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上未辦妥期間提供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條 乙方所購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必須用於其與售房人簽定的《購房協議書》中購買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購房屋價款的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款期限

  借款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 期歸還。

  第六條 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執行。

  2、借款利息按月計付,結息日為每月第20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7

  貸款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製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登記生效)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年_月_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單位)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_________(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9

  什麼是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為取得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在建工程是指經審批正在建設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築物。在建工程抵押作為抵押的一種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資金流動和促進資金融通等優點,在滿足銀行拓展客戶的同時,又可解決企業的融資需求,現廣泛地被銀行所採用。但是,在建工程抵押畢竟不同於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地產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關係較為複雜,不確定因素較多,隱含較多的風險,如操作不當,很可能出現法律風險,造成信貸資產損失。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範本

  抵押人_________願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衚衕___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m2。

  2.建築結構: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計劃批准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出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