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勞務分包合同模板

綠化勞務分包合同模板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綠化勞務分包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綠化勞務分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分包工程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辦公樓區域廣場及停車場鋪裝

  1.2 分包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綠化工程辦公樓區域廣場及停車場鋪裝 範圍包括:場地的平整、混泥土墊層、廣場磚的鋪設、停車場鋪設、配合現場放線打點。

  第二條 作業人員

  乙方根據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一定的施工人員及施工條件。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工期為天。

  第四條 合同價款

  4.1 合同價款為澆灌混泥土

  4.2 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第五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5.1 甲方負責提供材料及現場協調。

  5.2 本場地現有混泥土破損之處,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免費處理;

  5.3 本工程施工中所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5.4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

  5.5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材料清單;

  5.6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的相關資料;

  5.7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5.8 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甲方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乙方應在取得甲方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5.9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專案部的管理,按照專案部的施工計劃進行施工安排。

  2.2、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或變更設計圖施工,每項工藝施工完畢必須經甲方現場施工員檢驗合格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材料配比、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方案要求施工,不能浪費材料和多用材料(附件:邊坡生態防護主材定額使用標準)。

  2.4、乙方自己負責工地臨時租房的房租和水電費(特殊情況,甲方可補回部分房租)。

  2.5、乙方負責施工材料的上、下車和施工機械臨時搬遷等一切附屬勞務事項。

  2.6、每個邊坡施工完成後要清理施工現場垃圾和清洗路面(其它汙染清洗除外)。

  2.7、乙方要注意施工形象,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赤膊和赤腳。

  2.8、乙方必須看管好施工現場的機械、材料、工具,看守費用甲方每月補助乙方800元;如有丟失,由乙方照價賠償(發生搶劫時20分鐘內要及時通知甲方報案,確屬搶劫不要乙方賠償)。

  2.9、乙方要遵守所居住地的民族生活習慣,處理好當地關係,如發生糾紛應及時報告甲方專案經理部協調處理。

  2.10、乙方要注意所居住地的環境衛生和飲食衛生,防止疾病和中毒、中暑事件發生。

  七、工程驗收

  1、由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按工藝、質量要求驗收(經甲方專案部同意的材料配方按甲方方案驗收)。

  2、每個邊坡施工完成30日曆天后,由甲方專案部工程師、計量員共同驗收,如無網泥滑落、草種發芽率達到相應標準、草灌木生長均勻正常即算合格,交甲方專案部養護管理(如因颱風、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造成整體滑落、沖刷、不發芽或枯死,不算施工質量問題,其修補按二次施工計量)。

  八、勞務報酬支付方式

  1、正常開工後,甲方預支乙方工人每人每天生活費10元。

  2、每季度最後一個月15日開始對乙方施工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進行計量,並支付本期計量款的70%(並扣回預付生活費)。

  3、每期剩餘30%的計量款至整個專案施工完成後30日內辦理完結算並支付至100%。

  九、違約和賠償責任

  1、如甲方違約,支付乙方所施工工程量(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勞務費,並按勞務費50%補償乙方;如乙方違約,甲方只支付乙方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勞務費的80%,並按勞務費50%補償甲方,剩餘的部分不再支付,同事乙方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如因甲方與業主合同終止時導致甲乙雙方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乙雙方按其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參照本合同單價辦理結算,但甲方不承擔補償乙方費用的責任。

  十、勞動爭議

  1、本合同不詳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發生勞動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從,由施工所在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專案部和公司各一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勞務報酬支付完畢後自動失效。

  附件:

  1、《邊坡生態防護人工費定額》、《苗木種植人工費定額》

  2、《邊坡生態防護主材定額使用標準》

  3、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綠化勞務分包合同2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綠化栽植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信守合同各向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1、 工程內容:乙方的工作內容為甲方所承包工程的綠化栽植勞務,乙方的具體工作要求按照甲方公佈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定,完成苗木栽植的工作任務。

  2、本專案工程中所發生的所有工程變更及追加的工程專案和費用。

  3、工程量清單中的'任何錯誤和遺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據合同規定(甲方與業主合同)的義務和按圖紙、規範履行合同的責任。

  第二條、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 / (專案經理定)

  (二)竣工日期: / (專案經理定)

  (三)合同工期總日曆數 專案經理定 個月。

  第三條、合同價款

  (一)合同總價包含:

  1)工程量清單中所描述的所有工程專案實際完成內容費用;

  2)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工程變更及追加的零星工程費用;

  3)乙方的養護人工費用;

  4)合同總價=各分項合價扣除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費用的金額。

  (二)分項單價:

  1、在綠化種植期間所發生的整地、起挖、挖樹洞、下苗、栽植、修剪、裹幹、澆水、保墒、養護等工作內容均由乙方完成。在結算時甲方按照本合同後綠化單價附件給予乙方辦理結算(包含起挖、栽植、繞幹、支撐,起吊不計算,養護工作按照以下方式計)。

  2、本合同綠化工程養護,根據雙方協商,在種植期間的養護由乙方代為管理,並不計費用。若該同批次進場綠化種植完畢(零星的補植除外)後3個月內建設單位未給甲方辦理竣工驗收,則自動進入養護期,養護費用按照4.5元/m2計費,時間為栽植養護期後 壹 年(暫定)。

  3、本合同後所附綠化單價表,包含種植及養護期間發生的人工費、施工工具、措施費、食宿費以及交通通訊費等其他一切不可見費用,是辦理此項工程結算的統一標準。

  4、乙方需要承擔一定的苗木種植風險,乙方對於甲方到場的苗木有權驗收,並對於不合格的苗木有權退貨。不需要經過施工員的同意,如果甲方專案管理人員同意乙方收貨或種植,乙方在結算時必須提供甲方管理人員有效的簽字確認手續,否則,甲方視同苗木乙方已驗收透過。

  5、普通苗木,乙方保證成活率,特殊大喬木(20cm以上)或有特殊原因經專案經理及綠化施工員確認的原因造成的情況發生,雙方各承擔一定風險,但乙方必須保證不低於90%的成活率,若乙方責任心較強,養護管理到位,成活率達到95%以上,甲方將在最終結算時直接給予乙方經濟獎勵。

  6、養護期間,不包含以下材料:草繩、杉木棍、營養土、生根劑、傷口塗抹液、薄膜、遮陽網、鉛絲、澆水用器具;小型工具、材料為乙方自備,但有反季節以及不適宜當地生長的大喬木在冬季保暖時搭架保暖時,甲方給以乙方補償一定的措施費,但特殊處理措施及材料申請要經過甲方綠化技工稽核。

  第六條 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本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乙方應立即整改並不增加工時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綠化工程專案部

  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字:

  日期

  綠化勞務分包合同3

  發包方:

  承包方:

  工程地點:

  簽訂日期:

  發包方(全稱):

  承包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工作範圍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概況:綠化工程及養護

  1.3 分包工作內容:整理綠化用地、土壤改良(含材料二次倒運的人工)、測量放線、挖種植穴、苗木栽植前樹穴澆水(排鹽)、二次倒運(苗木及甲供材料)使用的人工、苗木種植、回填種植穴、支撐、修剪(含清理)、澆水、打藥、除(拔)草、卸苗及卸發包方提供的材料、非季節綠化施工技術措施(施生根粉、打營養液、搭遮陰棚、搭遮陰棚的架子等)、施工階段及養護期內補苗、死苗的清理、拔出;清理種植施工前後產生的植物枝葉垃圾,清理種植工作面的各種建築垃圾,有組織清運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點,並將垃圾裝車由甲方場外轉運至渣場。

  1.4 分包工作範圍:以發包方指定範圍為準。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開工日期年月日(暫定)

  2.2 完工日期年月日

  2.3 在合同工期內,若承包方不能按發包方的指令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按每延期1日扣除總合同價款的1%進行處罰。(在質保金裡進行扣除)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的內容:

  3.1.1 栽植人工費:按甲方苗木到場價%計取(含施工區域周邊轉運);

  3.1.2 平整場地:按總綠化面積以元/㎡計算(只包含細平;粗平由甲方負責);

  3.1.3 草坪鋪設:按進貨量以元/㎡計算;

  3.1.4 麥冬:按實際栽植面積以元/㎡計算;

  3.1.5 大於20公分以上的喬木如需二次移栽,由發包方另行計費;如出現二次移栽苗木死亡,由雙方各承擔損失的50%;

  3.1.6 6~8月份反季節包苗木存活率%,其餘時間存活率為100%。

  3.1.7 未在合同範圍內的人工,按元/人·8小時計算。

  3.2 若施工期間承包方綠化專業的技術工人不足,施工期間發包方有權在施工期間從發包方的其他工地抽調專業技術工人補充到本工程施工,在施工期間發包方抽調到該工程的技術工人的工資、加班費、餐補、手機補助、交通費等的相關費用,按發包方實際支付給該部分綠化技術工人的的工資、加班費、餐補、手機補助等的相關費用計算,並將此項費用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第四條 費用支付

  4.1 進度款:每月按%計算支付人工費;

  4.2進度款項的工程量核實以發包方每個月的入庫單數量為準。工程完工並驗收後,對現場的苗木進行一次最終數量清點;苗木死亡更換及成活風險由承包方承擔。

  4.3 質保金:竣工驗收並整改完成後,由雙方確定養護時間,付清總合同價款的%。餘下的%作為質保金,在養護期到期後結清。

  4.4 結算方式:工程完工後,根據發包方每個月的入庫單數量對應現場實際栽植數量進行清點,按清點後數量進行結算;清點數量小於入庫單數量,苗木死亡更換及成活風險由承包方承。(地被植物減去5%的損耗)

  第五條 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5.1 安全施工:發包方、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5.2 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5.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裝置,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5.2.2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照本合同的附屬協議 《安全責任書》(附件一)中的相關條款執行。若協議條款不完善,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5.3 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為: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六條 工程質量、驗收與養護

  6.1 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地方相關質量驗收標準。如圖紙、發包方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方應在取得發包方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6.2 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發包方現場工作人員現場收方為依據辦理書面驗收手續。

  6.3 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合格  ,在養護期內,因各種原因造成苗木死亡,承包方需再次按發包方要求種植苗木,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如發包方未要求苗木補栽,相應損失費用(苗木採購費、栽植人工費、存活費)從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6.4 養護期:一年,養護時間從竣工驗收合格後開始計取;

  第七條 工期順延

  7.1 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經發包方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7.2 因業主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文明施工

  8.1 發包方、承包方應嚴格執行重慶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相關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8.2 對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執行發包方相關檔案及要求,確保文明施工達標。

  第九條 發包方的權利及義務

  9.1 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9.2 負責安排工人宿舍,負責施工工地用電用水及生活用電用水。

  9.3 負責施工場地的粗平。

  9.4 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9.5 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

  9.6 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9.7 在承包方有拖欠施工人員工資的情況下,發包方有權直接給施工人員支付勞務費。

  9.8 本工程發包方施工代表為,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程量的確認、工程款的撥付等工作。

  第十條 承包方的權利及義務

  10.1 本工程中承包方承包範圍內所需要使用的所有機具、材料,如:旋耕機、吊車、挖掘機、手推車、運輸車、綠籬機、割冠機、油鋸、篩子、鐵鍬、鎬、手剪、手鋸、斧子、鐮刀、高枝剪、耙子、掃帚、藥品、釘子、杉杆等工具以及其他施工作業所需要的工具,均由承包方自行解決。

  10.2 承包方進場施工人數根據甲方的指令、工程進度等情況進行相應的增減。

  10.3 承包方進場時,必須配備1名綠化施工員配合發包方;必須配備能熟練修剪的技術工人不低於3人;看懂圖紙、放線的技術工人不低於1人;能熟練吊裝的技術工人不低於3人;且每20~30名作業人員,設立一個班(組)長,上述人員必須在進場正式施工前,經發包方認可,否則發包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不承擔承包方的任何損失。

  10.4 苗木草坪到場後,12個小時內必須安排人員並栽植完畢,否則甲方有權根據苗木價值對乙方處以1000-5000元罰款。

  10.5 承包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無殘疾、無傳染病、心臟病等)和技術水平,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55週歲,其中50—55週歲之間的作業人員不能超過總人數的5%。

  10.6 當發包方因故不能保證連續施工時,承包方在不影響發包方施工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

  10.7 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指令進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徵得發包方同意後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承包方應注意綠化、土建、水、電等成品及半成品保護,若造成損壞,由承包方負責雙倍賠償。

  10.8 施工期間工人意外保險及工傷保險等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10.9 發包方提供到場的苗木及材料,承包方必須按發包方的指令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否則發包方有權一次性扣罰承包方人民幣5000元。

  10.10 承包方每月應向發包方提供務工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10.11 承包方確認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組織、實施和完成工作。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發包方違約責任

  11.1.1 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方賠償損失。停工應辦理書面通知作為依據。發包方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

  11.1.2 由於發包方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所使及有關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1.1.3 發包方超過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的(即按進度節點逾期二個月未付的),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並支付由此承包方所產生的相關人員,機械產生的損失,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

  11.2 承包方違約責任

  11.2.1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發包方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方退出施工現場,承包方應當立即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方應承包方退出施工現場後,與承包方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11.2.2 承包方在工期緊張時無法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增加作業人員時,發包方有權自行安排其他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同時在承包方勞務費中扣除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11.2.3 因承包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一概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2.1 若承包方的人員不服從發包方管理,出現語言頂撞、辱罵發包方人員或毆打發包方人員等情況,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罰款2000元以上,並由承包方負責將該人員清退出場。

  12.2 若承包方的人員有圍攻專案部管理人員或影響專案部管理人員正常工作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罰款5000以上,並有權將承包方清退出場,並有權拒付所有工程款。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1、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後並過養護期後,即宣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叄份,乙方貳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發包方:(章)

  承包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綠化勞務分包合同4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 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築、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檔案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後付款項______%,餘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 天(日曆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3、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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