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合同標準文字

室內設計合同標準文字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室內設計合同標準文字,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託方(甲方):

  設計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飾工程設計。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雙方特簽訂本合同供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點:

  二、設計內容:

  三、設計面積:

  四、設計規格

  第二條 :價格、計價和支付方式、時間

  一、本工程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 元。

  二、本工程設計費按:每平方米設計費 元。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3天內應付首期款合同總額 %,計 元。

  2、乙方提交設計方案,甲方3天內應付款合同總額 %,計 元。

  3、設計圖紙完成提交後,甲方3天內付清設計餘款合同總額 %,計 元。

  4、如有增加設計專案,設計費另計。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補訂協議。

  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須另行協商,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3、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費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費超過10天以上,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通知甲方,直至終止合同。

  合同終止後乙方收取的設計費不予返還甲方。

  4、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逾期完成委託任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總額的' %.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設計費不予返還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應付還甲方雙倍設計費。

  第四條 :爭議解議

  1、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2、 協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方案檔案向第三方複製或轉讓。如發生以上侵權行為,乙方有權索賠。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簽訂後不得轉包。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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