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轉讓合同樣本標準版3篇
二手車轉讓合同樣本標準版3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二手車轉讓合同樣本標準版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二手車轉讓合同樣本標準版3篇1
出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的 轎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出讓價人民幣(大寫): (¥: )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於 年 月 日付給甲方現金 人民幣(大寫) 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1、行駛證;2、附加費證;3、相關證件、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和隨車工具移交給乙方,甲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清該車銀行按揭本金利息並辦理好過戶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車輛移交給乙方後該車車禍事故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
五、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受讓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及手印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車轉讓合同樣本標準版3篇2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 至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行使公里數: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車輛上(是/否)存在抵押權。其他狀況: .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 元;大寫: .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 (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 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 %,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 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
3.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 .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住所:
電話:
證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賣方(蓋章)
住所:
電話:
證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簽字)
經紀資格證書號:
電話: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二手車轉讓合同樣本標準版3篇3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將自己所有的.一輛 色 牌汽車轉讓於乙方 。該車車牌號為: ,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於20 年 月 日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為人民幣 萬 千 百元整(¥ .00)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一)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二)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方(甲方)無關。
(三)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方(甲方)無關。
(四)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之前,售車方(甲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購車方(乙方)無關。
(五) 售車方(甲方)向購車方(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是、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
(六) 售車方(甲方)提供該車輛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偽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購車方(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售車方(甲方)並要求售車方(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偽造證件而給購車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售車方(甲方)承擔。
(七) 雙方約定於20 年日前過戶,過戶所需費用由承擔,由 ( 方)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 方)協助辦理。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八) 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九) 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20 年月日,時間: 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條款。
(十) 附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