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鑽井施工合同
勘探鑽井施工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勘探鑽井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人、電話、傳真、帳號、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
及政策的燒定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____(填入探礦權工作區域名稱)礦區勘查鑽井工程施工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專案情況和工程期限
1.勘查專案名稱為:_______;勘查許可證編號為:_______;地理位置為:_______;勘查區塊面積為:___平方公里;勘查礦種為:___;勘查區塊範圍座標為:________(詳見本合同所附礦區範圍圖);勘查許可證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合作礦權的勘查程度為___(預查/普查/詳查/勘探)。
2.鑽井施工地點:_______;地形圖:_______;井位設計圖:_______;地層構造圖:___;井別:_______;鑽井口數:_______;井深結構:_______。
3.施工期限自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4.在組織鑽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透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的;(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的;(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術檔案、技術圖紙和鑽井施工條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繼續施工的。
第二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應按時向乙方交付井位設計、完鑽井深、層位和完井要求,負責鑽井區塊的斷層分佈圖;斷層資料;小層平面圖;構造圖和鄰井圖壓力資料資料.並向乙方進行地質和工程技術要求交底。
2.乙方在開鑽前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學習和熟悉各種設計圖紙,參加地質設計交底,編制好施工圖預算,負責安排鑽機執行計劃,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3.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4.在鑽井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技術要求施工,甲方派員監督。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交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井噴、卡鑽等事故和費用增加,應由甲方負擔:
(1)鑽井施工設計有錯誤或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與實際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及時發現並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立即(當天)提出修改或交更設計,經雙方同意後方可改變施工計劃,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損失。
(2)鑽井施工中如有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加大鑽井難度時,需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增加的生產費用手續後方可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計交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甲方未盡協助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報失。
5.在鑽井施工中,由於乙方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遇到特殊情況,要求乙提前完成區塊鑽井任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工程價格和結算
1.工程價格
(1)調整井單價___元/米,合計金額___萬元;
(2)開發井單價___元/米,合計金額___萬元。
2.雙方同意,按照不同的機型、井別、井深、另加安全風險金來確定承包費用(見附件___)。對承包範圍以外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費用。
3.甲方將勘探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在《勘查許可證》劃定的勘查區範圍內依法有序施工。承包方式為責權明確全包乾承包:即乙方自備機具、自帶施工隊伍(包括技術人員)自行承擔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工資福利、保險、安全文明生產技術培訓、燃材料動力等費用),按照合同要求組織施工。
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工程費用總額的___%,計___元一次性撥付給乙方,作為乙方備料及施工費用。侍工程完工後,雙方一次性結算剩餘費用。
5.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鑽井任務,為甲方提前投產創造了條件,增加了經濟效益,甲方應按總施工費用的___%給予乙方獎勵。
6.乙方施工完畢、並經甲方(或甲方聘請的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及時支付剩餘費用。如逾期支付,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相應的損失。如乙方施工完畢後通知甲方(或甲方聘請的監理單位)驗收,而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超過___日未予驗收,則視為工程已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項。
第四條安全環保責任
l.乙方在施工前須制定安全自查自糾制度,並進行安全檢查。工程施工前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和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備案備查。
2.乙方應對施工、竣工及閉坑臉收的整個過租中的安全負責,保持其管轄範圍內的施工現場和尚未完工的工程處於安全狀態,避免發生人身或裝置事故。
3.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在施工過程中保護現場附近的環境,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汙染和其他因素對公眾或公眾財產等造成傷害或妨礙,並獨立承擔相應的責任。
4.當發生人身傷害、裝置及環境汙染事故時(在乙方施工區域及相關人員),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現場負責人,同時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上報當地政府或主管部門,協助事故處理並承擔相關責任和全部費用。
5.勘查施工結束後,乙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劃以及生態環境恢復的要求,實行土地復墾,復墾後地表平整且道路暢通的塊段要在1年之內種植草皮或栽種樹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查、設計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查工程的返工、停工、窩工等,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加施工費用,並同時順延勘查工期,具體期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2.甲方遭期支付帶查費用的,應按雙方約定費用總額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若乙方因裝置或人力配置不足、施工進度不能達到要求,在甲方___次督促而乙方仍不能達到要求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根據情況減少施工費用或解除本合同。
4.乙方因勘查質量不符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查,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予支付施工費用。
5.乙方如勘查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查費用外,還應按雙方約定費用總額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當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采取一切必要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將經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檔案或有關政府批文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通知對方。
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條保密和資訊披露
1.合同雙方保證對在談判、磋商、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資料以及本合同的內容和履行情況予以保密。在未經甲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勘查成果,不得將該地質資料超越協議範圍使用或轉讓。
2.除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相關有權政府部門的要求外,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洩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內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工作人員和法律顧問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應盡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員對本合同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嚴格的保密。
3.本合同的保密條款為持續性條款,且無論本合同無效、解除、終止均不影響保密條款的延續性和有效性。無論本合同的任一方作為合同當事人的資格和權利是否終止,本合同的任一合同當事人均應遵守本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訊,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進行;透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為收訖。透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後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發出的檔案、資料、通知、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份,每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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