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維修工程的簡單版合同範本

消防維修工程的簡單版合同範本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維修工程的簡單版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維修工程的簡單版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保障“新天澤國際廣場”消防設施裝置正常執行相關事宜,簽署本維修保養合同。

  第二條:維修保養範圍及內容

  維修保養內容:具體內容為裙樓部分和1、2號塔樓(主線迴路保證訊號到該戶弱電井內,並給予技術支援,更換器材另行收費)的消防設施。包但不限於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裝置、防火捲簾門系統、移動滅火系統及其他消防設施裝置等。

  第二條: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得技術規範,對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執行。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提供合同範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所有消防設施的合法合格手續(此手續需乙方配合完善)。

  2、 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執行管理。

  3、 發現問題後應立即通知乙方併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二)乙方責任:

  1、提供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得法規和技術規範,對甲方提供的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執行(不可抗拒得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

  2、每週一次維修保養檢查,每月一次消防測試並記錄,填寫規範的維保記錄,維保記錄一式兩份由甲方管理處負責人簽字認可、存檔。

  3、對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保養檢查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後,一般故障應在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重大故障應在2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48小時內恢復故障部分功能,確保裝置使用正常。

  4、每季向甲方和消防機構報告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的執行情況。

  5、保證合同範圍的消防設施透過消防機構及甲方的檢查和測試。

  6、配合轄區內的各單位進行消防演習、測試。

  7、承擔因維護不力因素導致的消防責任事故。

  8、探測器件每兩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9、維修裝置原則以修調為主,100元以上材料元件更換率不得超過5%,必須更換須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材料價格以甲乙雙方詢價均認可的執行,超過100元(不含100元)由甲方支付配件費,100元以內(含100元)由乙方支付。因意外損壞的器件由甲方負責。

  (三)雙方共同責任:遵守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共同商定並執行《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內容》;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合同物件的執行情況並接受其監督。

  第四條:維保保養費用及支付辦法

  本合同維保保養費用總價款為,按季度支付。單次維修材料費100元(含100元的輔材,不含裝置)以下由乙方負責,100元(不含100元)以上由甲方負責。雙方每月月末結算材料費用、維保費用,形成雙方簽字或蓋章的書面結算資料,作為維修保養費用的支付依據。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執行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共壹年。合同履行期限屆滿,雙方需續約的,另行簽訂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無故終止合同,則由違約方按維保費用未執行部分金額的50%向對方賠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4小時或2小時)內到達現場,每遲1小時扣100元。以電話通知時間為準。

  3、每處故障48小時內未解決扣維修費300元,超一天追加200元,三天未處理甲方可另行安排其它單位維護,費用自維保費中扣除。

  4、如無維修責任扣款專案,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維保費用,按維保費用總金額5%/日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維修保養職責,按維保金總金額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不得收取甲方當月應支付維保費用。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託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提交消防支隊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應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影印件)。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維修工程的簡單版合同2

  發包單位: (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火災報警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維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

  3、承包內容:火災報警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工程的維修改造除錯施工,直至工程開通、合格。

  4、承包方式:總承包

  5、工程造價: 大寫 捌萬 元整(小寫:80000.00元整);

  二、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應給乙方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施工用水、電及有關材料存放場所)。施工當中若遇到甲方負責的事項,甲方應及時解決,並做好施工交叉部分的協凋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規範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單位的監督。

  2、乙方必須緊密配合施工,不得拖後腿。

  3、乙方在施工期間及時做好工程的有關施工資料。

  三、結算與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後甲方預付工程款: 貳萬 元整(¥20000.00)給乙方,管道維修、報警裝置佈線安裝完畢後甲方預付工程款: 叄萬 元整(¥30000.00)給乙方,工程餘款待工程結束後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叄萬 元整(¥30000.00)。

  四、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按照《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現行國家安裝工程標準、規範進行檢測。若因安裝不規範不合理乙方必須及時組織返工修復,直至合格。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後,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不得單方面中止合同,否則即為違約,違約方按照合同規定經當地法院仲裁後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六、其它

  1、乙方施工人員進大樓施工,必須遵守大樓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困難,甲方制定出施工期間安全防範措施的制度,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嚴格執行。

  3、本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條款與本合同一併實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結算付清全部工程款後終止。

  5、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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