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加工簡單版合同範本

委託代加工簡單版合同範本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代加工簡單版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委託代加工簡單版合同1

  甲方: 協議編號: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東北水稻加工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委託加工產品、品種、數量

  二、 包裝方式、包裝重量

  1、 包裝方式:委託加工產品包裝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裝方式按甲方生產通知書要求來進行。

  2、 包裝重量:標準包的重量不得低於標準包標示的重量。

  三、 加工、費用、副產品的處理

  1、 加工方式:委託加工的稻穀有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僅負責甲方委託產品的代加工。

  2、 加工費:按每噸按市場價格來計算。

  3、 副產品處理:對於甲方提供原糧加工出的副產品可協商銷售給乙方,甲方也可以自行處理(協商以後一般以衝抵加工費用,盈餘部分返回給甲方)。

  四. 確保大米加工質量並按時按量交貨

  1.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的大米,乙方應確保做到:

  2.確保大米生產過程按照標準化生產加工,同時符合環境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

  3.確保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嚴格分類包裝,做到不摻雜摻假,不以次充好。

  4.確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時按量交貨。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 20xx年xx月xx日

  委託代加工簡單版合同2

  委託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保障本合同能夠順利進行,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結合甲乙雙方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加工生產內容及其說明

  1、產品品名:大米

  產品規格為:5KG、10K

  產品執行標準名稱及標準號:GB 1354-2009大米

  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委託範圍: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大米原料和包裝材料,乙方從磨米、內包裝、外包裝等工序進行生產加工。

  3、乙方按甲方產品規格要求進行加工,若甲方的包裝規格有更改,則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加工費為行業市場價格。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設計產品包裝,負責提供該產品的備案質量標準、加工工藝、產品配方等相關資料,並加蓋鮮章。

  2、每次產品加工前由甲方準備充分的合格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

  3、甲方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生產加工計劃,所有物料應在生產開工前兩天,將合格的.原料輔料和包裝材料交給乙方檢驗合格入庫。

  4、甲方可協助乙方對產品進行加工,並有權利對產品加工過程進行監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輔、包裝材料原因,所造成的產品質量不合格和生產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裝材料上如印有乙方資訊,僅限於在乙方進行產品加工時使用,如作他用,甲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7、甲方該產品廣告宣傳,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作任何形式廣告宣傳,否則若由此引發的任何不良後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對產品進行加工。

  2、乙方加工產品前,應保證上次加工場地清場完全,符合生產標準,若因乙方清場不嚴而產生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對每批次原輔、包裝材料進行檢驗。乙方發現物料存在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作退貨處理。乙方檢驗發現問題後,未及時通知甲方,由此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由此帶來的相應經濟損失。

  4、乙方必須對加工產品的質量負責,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產品的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5、乙方必須按食品相關規範進行生產,如果因為操作問題而產生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結款方式: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乙方加工費用,逾期10天以上,則每天加收加工費的1%作為延期付款賠償給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經濟損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時產生糾紛,雙方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合同暫時中止,雙方都可向當地司法部門提起訴訟。

  六、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協議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本合同不一致時,以最後一次協議為準。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在合同有效期間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在生產過程中,若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協商而不執行合同者,視其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違約賠償金額萬元)。

  3、本合同共四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負 責 人:

  地 址:

  電 話:

  日 期: 乙方(蓋章): 負 責 人: 地 址: 電 話: 日 期:

  委託代加工簡單版合同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茲有甲方因業務需要,委託乙方加工優質大米,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物:大米。

  第二條: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

  第三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按照GB/T19266標準要求。

  第四條:加工物包裝物設計、印製由甲方負責,並有甲方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成品包裝物使用乙方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第六條:甲方負責產品的運輸、銷售及相應的售後服務。

  第七條:乙方負責產品的加工、產品的出廠檢驗及出廠前的質量控制、儲存管理。

  第八條:甲方付給乙方加工費為 ,此項費用每下個月月初統一結算,本產品規格分別為。

  第九條: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採購由乙方負責,原料必須是五常境內種植的優質水稻。

  第十條: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間、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再行制定。

  第十一條: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需雙方在交付現場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加工物(成品)出廠後由於運輸、保管不當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有權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條:因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向乙方做出貨款總額的20%的賠償。

  第十五條: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給甲方造成損失,應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價值總額20%的賠償。 第十六條:加工數量:

  第十七條:加工地點:哈爾濱市五常市安家鎮安家村玉生屯。

  第十八條:本協議需雙方法人簽字、加蓋公章後方可生效。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人簽字:

  乙方: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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