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質量保證書
維修質量保證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保證書,保證書是以集體或個人名義以一種較為強烈的態度向上級組織、領導或個人表決心下保證時所使用的一種書信。那麼什麼樣的保證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維修質量保證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維修質量保證書1
20xx年12月17日17時00分車主從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一輛型號為:20xx款2.5升 英菲尼迪QX50汽車一輛;車輛設別程式碼為: .發動機號碼為: .合同成交價:人民幣貳拾叄萬捌仟元整(¥238000.00)。
因乙方(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車銷售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交車後30分鐘內乙方(車主張志玲,以下簡稱甲方)駛出離甲方銷售不到5公里後發現該車儀表提升系統故障,並出現故障程式碼。後返回甲方銷售地進行交涉要求處理,甲方解釋為車輛未進行PDI交車檢測,由於新車在未做PDI檢測會對汽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未做PDI檢測的車輛會始終在運輸模式執行。這種模式只能簡單行駛,很多系統沒有被啟用。強行使用會導致功能不全,甚至會嚴重損害車輛,給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該責任完全由乙方交車時沒有按照正規交車程式進行而造成,所以該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為保證產品質量,明確購銷雙方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合格,保證產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證:
一、乙方提供的車輛各項均質量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執行,若有不符,全額退款並承擔因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二、該車輛若在售出後4年內若有一切故障,其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三、該車在售出後1年內有類似故障或其他故障,乙方必須全額退款並承擔起由於該車所產生的.一切相關費
用,無條件退款退車。 二、供貨方向購貨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三、供貨方向購貨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產品標準影印件。 四、甲方車輛品質量問題進行投訴 ,供貨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 ,如確屬供乙方方的責任,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五、本車輛質量保證書自雙方簽定供貨合同發生供貨時生效,業務終止時同時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蓋章)
乙方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維修質量保證書2
為認真貫徹執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保證車輛維修質量 更好,防止機械事故發生.確保車輛執行安全.對車輛維修質量要求如 下: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按規定的作業範圍或說明書進行作 業.不漏項和減項作業。
二.嚴把配件採購關,不得用假冒偽劣配件。
三。嚴格車輛竣工出廠檢驗,合格後由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簽發 出廠合格證,不倒賣合格證,未維修和未按工藝規範專案進行維護的 車輛不簽發合格證。
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在正常使用條件.按照江浙省汽車運輸 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條款執行。大修保證里程20000公里或 1 00天,二級維護保證里程5000公里或者30天,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 保證日期里程20xx公里或者5天。
五.不修報廢車輛,不修無證.無牌車輛.不拼裝汽車。
六.不亂收費,嚴格按本服務站公司制定的TBC定額標準收取工 時費,不偷工減料。
七.加強人員培訓,各工種。崗位不使用未取得技術工人等級證書 的人員。
八.加強修理過程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建立健全車輛維護.修理 技術檔案,記錄內容真實.準確.集中專人規範管理。
監督單位:達州市公路運輸管理處
維修質量保證書3
為認真貫徹執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保證車輛維修質量更好,防止機械事故發生、確保車輛執行安全、對車輛維修質量要求如下: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按規定的作業範圍或說明書進行作業、不漏項和減項作業。
二、嚴把配件採購關,不得用假冒偽劣配件。
三、嚴格車輛竣工出廠檢驗,合格後由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簽發出廠合格證,不倒賣合格證,未維修和未按工藝規範專案進行維護的車輛不簽發合格證。
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在正常使用條件,按照浙江省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條款執行。大修保證里程20xx0公里或者100天,二級維護保證里程5000公里或者30天,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日期里程20xx公里或者5天。
五、不修報廢車輛、不修無證、無牌車輛、不拼裝汽車。
六、不亂收費,嚴格按本服務站公示制定的工時定額標準收取工時費,不偷工減料。
七、加強人員培訓,各工種、崗位不使用未取得技術工人等級證書的人員。
八、加強修理過程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建立健全車輛維護,修理技術檔案,記錄內容真實、準確、集中專人規範管理。
監督單位:寧波市公路運輸管理處
保證單位:寧波市江北紅梅汽車維修廠
維修質量保證書4
20xx年12月17日17時00分車主從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一輛型號為:xx款2.5升英菲尼迪QX50汽車一輛;車輛設別程式碼為:xxxx。發動機號碼為:xxxx。合同成交價:人民幣貳拾叄萬捌仟元整(¥238000.00)。
因乙方(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車銷售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交車後30分鐘內乙方(車主張志玲,以下簡稱甲方)駛出離甲方銷售不到5公里後發現該車儀表提升系統故障,並出現故障程式碼。後返回甲方銷售地進行交涉要求處理,甲方解釋為車輛未進行PDI交車檢測,由於新車在未做PDI檢測會對汽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未做PDI檢測的車輛會始終在運輸模式執行。這種模式只能簡單行駛,很多系統沒有被啟用。強行使用會導致功能不全,甚至會嚴重損害車輛,給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該責任完全由乙方交車時沒有按照正規交車程式進行而造成,所以該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為保證產品質量,明確購銷雙方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合格,保證產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證:
一、乙方提供的車輛各項均質量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執行,若有不符,全額退款並承擔因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二、該車輛若在售出後4年內若有一切故障,其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該車在售出後1年內有類似故障或其他故障,乙方必須全額退款並承擔起由於該車所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無條件退款退車。
四、供貨方向購貨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
五、供貨方向購貨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產品標準影印件。
六、甲方車輛品質量問題進行投訴,供貨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如確屬供乙方方的責任,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七、本車輛質量保證書自雙方簽定供貨合同發生供貨時生效,業務終止時同時終止。
甲方:xxx
乙方:xxx
乙方授權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xx
電話: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維修質量保證書5
20xx年12月17日17時00分車主從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一輛型號為:20xx款2。5升英菲尼迪QX50汽車一輛;車輛設別程式碼為:。發動機號碼為:。合同成交價:人民幣貳拾叄萬捌仟元整(¥238000。00)。
因乙方(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車銷售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交車後30分鐘內乙方(車主張志玲,以下簡稱甲方)駛出離甲方銷售不到5公里後發現該車儀表提升系統故障,並出現故障程式碼。後返回甲方銷售地進行交涉要求處理,甲方解釋為車輛未進行PDI交車檢測,由於新車在未做PDI檢測會對汽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未做PDI檢測的車輛會始終在運輸模式執行。這種模式只能簡單行駛,很多系統沒有被啟用。強行使用會導致功能不全,甚至會嚴重損害車輛,給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該責任完全由乙方交車時沒有按照正規交車程式進行而造成,所以該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為保證產品質量,明確購銷雙方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合格,保證產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證:
一、乙方提供的車輛各項均質量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執行,若有不符,全額退款並承擔因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二、該車輛若在售出後4年內若有一切故障,其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該車在售出後1年內有類似故障或其他故障,乙方必須全額退款並承擔起由於該車所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無條件退款退車。
四、供貨方向購貨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
五、供貨方向購貨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產品標準影印件。
六、甲方車輛品質量問題進行投訴,供貨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如確屬供乙方方的責任,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七、本車輛質量保證書自雙方簽定供貨合同發生供貨時生效,業務終止時同時終止。
甲方:xxx
乙方:xxxxxx公司(蓋章)
乙方授權代表人:xxxxx
地址:xxxx
電話: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維修質量保證書6
為加強校車的維修保養管理,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做到有計劃地安排校車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為保障維修質量,節約資金,堵塞漏洞,車輛的維修保養須由指定的修理廠實施,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和較高檔的正規修理廠。
二、汽車維修定點的確認工作由董事會、學校總務處研究確認。
三、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車輛,刻苦鑽研業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鑑定,勤潤滑,勤清洗,注重車輛出車前、接送學生途中和回校後的檢查,隨時保持校車有良好的執行效能,按規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四、車輛需維修時應由駕駛員申報修理專案,車輛保養維修組長根據申報專案進行車輛檢驗,擬定修理專案,填寫《校車保養維修申請表》到總務處審批,然後通知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大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辦公室(總務處)審驗。
五、車輛在維修過程中,車管人員、駕駛員應加強監督,如實際維修專案和車輛送修單不相符時,應及時核實,車輛修復後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確認維修質量後在修理結算單簽名。駕駛員在修理過程中不得故意虛報修車專案,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六、車輛在外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校車維修有組長彙報,校車維修組長上報總務主任,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更換配件帶回方可報銷。更換大型配件須電話申請董事會報批,未經董事會批准不得擅自更換。
七、平時車輛日常自行保養,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必須總務處主任批准後方可購買,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不予報銷。
八、車輛維修費用根據審批程式各領導簽字後,一律憑《校車維修保養申請表》由學校財務統一與修理廠結算(每月25日為結賬日)。
九、車輛例行保養由總務處確認後實施;修理費用在300元以上的維修專案由董事會批准。
十、本制度學校總務處制定、解釋。
十一、本制度由學校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中山市西區聚星學校
20xx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