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轉讓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施工合同轉讓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轉讓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轉讓協議書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轉讓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1、甲方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組建併合法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終止的情形。

  2、乙方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組建並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終止的情形。

  3、甲方合法持有A專案在建工程的所有權,現擬轉讓該在建工程,乙方同意受讓該在建工程。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就有關在建工程轉讓事宜達成一致,並訂立本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中國A專案在建工程的所有權一次性出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A專案在建工程的所有權。

  第二條、名詞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另有約定以外,下列名詞只能解釋為其所定義的內容,不能作其他任何不同解釋。

  二、建築工程合同轉讓的條件

  1、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關係存在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無效,被依法撤銷、解除、轉讓的行為屬無效行為,轉讓人應對善意的受讓人所遭受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必須由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該協議應該是平等協商的,而且應當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否則,該轉讓行為屬無效行為或可撤銷行為。

  3、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合同轉讓人應徵得對方同意並盡通知義務。對於按照法律規定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轉讓合同應經原批准機關批准,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時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

  施工合同轉讓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透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專案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專案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轉讓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二、轉讓方式

  三、違約責任

  四、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轉讓協議書5

  轉讓方:_________(下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執字第_________號《民事裁定書》,將_________(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給甲方;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位於_________(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標的物以下統稱“房產”。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據《民事裁定書》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房產過戶申請。

  3.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稅費

  1.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所需稅費由甲方負擔;

  2.甲方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所需稅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各自負擔。

  第四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房產權屬證書及過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具體如下:

  1.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民事裁定書》開始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2.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取得房產權屬證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a.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

  b.開具售房發票;

  c.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房產過戶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房產轉讓款;

  2.協助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第五條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辦理房產證書。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於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於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c.甲方對房產的權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於:不具有所有權、行使權利受到限制、無法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無法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d.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房產抵押/轉讓/贈與/投資/抵債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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