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個人店鋪出租合同模板

遵義市個人店鋪出租合同模板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遵義市個人店鋪出租合同模板,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遵義市個人店鋪出租合同模板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總計 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個月。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個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 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 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押金不能作為租金使用,租賃期滿後,經甲方驗收房屋設施未損壞情況下,本押金如數退還。租金按 月 結算,由乙方於每個月的 日透過 銀行轉帳方(現金) 式交付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後,只開具普通收款收據給乙方作為憑證,甲方不負責提供任何稅金髮票(稅金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 維修養護責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七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街道衛生管理費;

  第九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意見,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5天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7天;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地方政府民政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遵義市個人店鋪出租合同模板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順德區容桂大福基居委會桂福路205號大福市場內 類的 號店鋪出租乙方用於經營(限經營 類)。該店鋪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出租本店鋪,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期到期前30天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期權處理。

  三、租金、保證金、水電費及租金交付期限

  1、該店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仟拾元整,承租時一次性收清半年(6個月)租金。發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甲方將在乙方交交租金之日將上述店鋪鑰匙交付乙方。

  2、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元,作為履約保證金。乙方必須按時一次性將租期內全部租金交齊,交不齊則視為違約。

  3、水電費:乙方必須準時交清每月水、電及衛生費。

  四、租賃期店鋪的修繕

  店鋪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於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將店鋪轉租給第三者或相互對換店鋪,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店鋪。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不負責。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店鋪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徵得甲方同意後再進行,所需經費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滿時,乙方如需拆除,需將店鋪恢復原樣,不願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補償。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裡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店鋪,其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本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店鋪內外衛生。水、電、物業稅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

  十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店鋪交給乙方使用。

  2、不按合同的條款規定修繕店鋪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責任

  1、不得利用租賃的店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悔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壞店鋪主體結構及設施,根據造成後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4、合同終止後要及時搬出,否則按租賃店鋪繳納租金。

  十三、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此合同不得塗改,否則視此合同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遵義市個人店鋪出租合同模板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經營、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合同標的)“ 號共 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 ㎡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 第三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第四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 第五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幣(大寫: ),其餘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頻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裝置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裝置,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裝置、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 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甲方責任(甲方在租賃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並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資訊對外洩露。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x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甲方開戶銀行及帳號: 乙方開戶銀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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