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出租簡單合同範本(精選5篇)

場地出租簡單合同範本(精選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場地出租簡單合同範本(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場地出租簡單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為出租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為承租方

  以下合稱為雙方在下列條件和條款下,就租賃出租方位於體育中心XXX主入口、何山路XXX主入口、的租賃場地設臵臨時活動場地的事宜,出租方同意向承租方出租,承租方同意向出租方承租:

  一、租賃場地

  1、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出租方超市商業中心內設立臨時活動場地。

  2、如果承租方撤出租賃場地,承租方應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

  二、租賃期間

  1、本協議的租賃期間是

  (體育中心XXX)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何山路XXX)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經營範圍

  1、承租方的經營範圍是房展推廣。不論暫時或長期,承租方將全部或部分活動場地

  做任何不同於上述的活動或用途且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均被視為對本協議造成實質性的違約,出租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以此視為違約。

  2、承租方保證活動場景搭建方的合法性與資質認可,並承擔現場布臵與搭建等的一切安全問題,若因承租方及其供應商布臵與搭建現場所造成的安全問題,由承租方全權負責,並承擔事故發生的所有費用。若出現違章搭建行為,出租方有權立即停止合同。

  3、承租方保證對活動的形式、內容的合法性,以及在活動中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使用合法的商品名稱、商標、商號(或公司名稱)及服務標誌。

  承租方保證已經得到活動以及活動中所銷售商品的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專利權或相應的合法使用授權,並應主動向出租方出示相應的證明檔案。若承租方在該專櫃簽約的經營活動中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專利權或其他合法權利,承租方應承擔全部責任,與出租方無涉。]

  因承租方的經營活動導致侵權糾紛的,承租方應負責解決,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承租方不得進行違法的商業活動。如發生上述情況,出租方有權立即終止本租賃協議,所收款項不予退還,並保留向承租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承租方放棄對出租方的抗辯權。

  如果,承租方舉行的活動與經營的商品被相關機構或被出租方確認為有上述違約行為的,出租方有權書面通知承租方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通知之日起終止。

  四、租金支付方法

  1、承租方同意,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體育中心 元、何山路大潤發 元)

  2、承租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將所有租金付給出租方。

  五、規章制度

  1、每天按照超市的營業時間開始營業,並遵守超市經營的時間。

  2、承租方應保持租賃場地的整潔,且不許在租賃場地和超市的其他區域扔垃圾,但指定的垃圾區除外。

  六、特別條款

  1、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租賃場地或專櫃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或與他人合作。如果承租方發生上述行為,將被認為是根本違約,出租方有權書面通知承租方終止本協議,且有權沒收出租方已經繳付的所有款項,則本協議自通知表明的日期起終止。

  2、承租方同意,如其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搬離租賃場地和撤銷專櫃,則在租賃場地和專櫃的所有物品均視為是遺棄物品,出租方有權清理、搬走或以任何出租方認為適當的方式進行處理。

  3、如果出租方認為超市需要翻修或重新設計、布臵,出租方有權調整承租方租賃場地的位臵、面積和形狀。如果承租方不同意接受調整,則任何一方有權提前叄(3)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通知截止日起終止,則出租方應將餘下的租金剩餘款不計利息地返還承租方。

  4、承租方同意在以下情況下出租方無責任:——在租賃場地和專櫃內的偷盜或損壞或損失。

  ——非因為出租方的原因導致的任何水,煤氣或電的中斷供應。

  ——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導致的承租方所擁有或佔有、使用的物品的損壞、損失。

  ——超市與商業中心內其他承租方、其僱員、代理人及其他為其工作的人員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七、法律和管轄

  1、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20xx年xx月xx日簽訂於蘇州市吳中區。

  2、本協議以中文作成,一式兩(2)份具有同等效力。3雙方經認真閱讀,充分了解本協議的內容,並已見證簽署文字的日期時的簽名和簽章。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場地出租簡單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場地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廠棚場地基本情況

  1。1甲方將(以下簡稱租賃場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場地位於張關至白巖路7。4KM處,洛磧大天池村委旁,面積約800平方米(木材加工棚屋簷至車輛加水處公路電樁處,以及雙方現場協商的其他指定空地區域作為材料堆積備用場)。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半年,即從20xx年xx月xx日止。

  2。2如乙方需續租,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租金與原有租金保持不變,提前遞交。

  第三條:場地租賃費用及相關事項

  3。1租金半年總金額 元,至合同簽約時先支付 元,待混泥土攪拌完成,攪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餘的 元。

  3。2本場地用途為乙方建設砼攪拌站,材料堆積與看護住宿等。

  3。3供電、供水、排汙及其他為使乙方能夠正常生產,甲方必須保證以下幾點:

  3。3。1有實際負荷50KW以上三相電源以及自來水源,自來水搭接費用為10000萬,由乙方負責抽取自來水,乙方負責支付電費。至合同簽約時先支付 元,待混泥土攪拌完成,攪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餘的 元。攪拌場地電費由乙方掛錶計價收費。

  3。3。2由於廠房土地等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退還影響期間租金以及帶來的生產經濟損失。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對乙方場地內的貨物有妥善保管的責任。因場地管理不善造成乙方貨物損失時,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乙方損失。如屬盜竊性質,待司法機關處理解決。

  2、乙方責任:本租賃場地建設砼攪拌站,材料的堆積以及材料看護住宿。未經甲方准許,不得存放汙染環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租賃場地的轉讓

  5。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場地的部分或全部產權,或進行其他改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租賃權。

  5。2若乙方無力購買,或甲方行為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時間的租金。

  第六條:場所的維修,建設

  6。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場地所有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場地內相關設施保護,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完整移交相關設施及場地。

  6。2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場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在租賃場地內進行的固定資產建設,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租賃場地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場地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力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3、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八條:負責條款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乙方,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檔案。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由此而負責。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

  第十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遞交人民法院總裁。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經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款項後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年 月 日

  場地出租簡單合同3

  甲方:

  乙方:

  乙方租用甲方位於____平方米的空閒區用於建設天線架設,架設高度為高出其樓頂圍牆四米;另租用靠近頂層一獨立房間用做發射機房(面積不小於____平方米),現甲乙雙方就有關上述場地及機房租用事宜,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租用場地具體位置:

  二、租用場地面積:____平方米

  三、租用場地用途:用於建設深圳市移動電視通訊網基站天線架設及機房

  四、租用機房位置:南山軟體園層號房間,面積平方米

  五、租用機房用途:用於建設深圳市移動電視基站發射機房

  六、租用期限:年,從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標準:乙方向甲方租用上述場地及機房,租金為每年人民幣 元整,該費用含場地使用費、管井使用費、管理費、稅金;

  2.支付方式:分期繳納,協議簽訂後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期(合同第一年度)租金計人民幣 元整 。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二年合同期的第一個月的十日前繳交該合同年度的租金,逾期甲方將按欠繳總額的每月萬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滯納金,甲方應提前提供深圳市稅務局正式稅務發票。,因甲方提供發票時間推遲而延誤付款,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所繳納的租金已包含各種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八、雙方權責:

  1.乙方在租用期間,擁有其天饋、機房及其他所有通訊設施的所有權,但不擁有該機房、裝置、設施所佔用地方的所有權,只享有合同期限內的使用權。甲方應提供乙方光纜在甲方區域內架空、埋地或管線井引入機房的路徑。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電,以及停車、裝置和人員進出等施工便利條件。甲方在自有用電額度內,向乙方提供不小於10kva的供電(220伏)接點,並提供從配電室到乙方機房電纜進線的路徑;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乙方使用的電源由乙方自設經中國電力部門檢驗合格的計量表,依法計量,按供電部門規定的統一價格每季度向甲方結算一次,價格暫定為 元/度,以後隨供電部門電價的統一調整而調整。甲方應保證乙方機房裝置的供電正常,若因非乙方責任引起供電糾紛,或其他甲方人為因素造成乙方裝置停機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非人為因素如供電裝置、設施維修保養停電,或故障停電檢修,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電費按甲方指定時間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即:

  收款單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4.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應保證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場地,確保該場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主張或其它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礙或其它損失。

  5.甲方負責協調與大廈物管部門的關係,保證乙方組織的施工單位順利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

  6.甲方協助乙方做好通訊裝置的安全保衛工作,乙方安裝、維護人員出入應遵守甲方安全保衛制度。乙方維護人員應持乙方有效證件和工作聯絡函方可進入現場維修維護,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人員進入甲方區域維護。

  7.基站所有裝置由乙方自行維護和檢修,甲方應提供出入大廈及樓頂的通路。如因維護檢修不當或不及時給大廈或其它人員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九。甲方保證有權利簽署本合同,保證本合同項下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使用的合法性及無爭議性,甲方同時保證在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時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裝置所發生的故障,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人為因素給乙方造成的各種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損失除外。

  十一。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處理乙方租用區域的產權,應在一個月前通知乙方,並負責協調好新的產權人與乙方的關係,確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權益,並確保乙方不再為此增加費用。

  十二。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續簽合同,可延長租用期限,並續簽合同。,但乙方需提前2個月與甲方協商續簽事宜。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不得違約。合同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單獨終止合同,均應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合同總額的20%,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還要支付賠償金。

  十四、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條款可予以變更或終止。

  十五、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場地出租簡單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場地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位臵、面積

  (一)甲方將位於仝夏村麵粉廠後面的廠房及設施(以下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確認,租賃場地面積為1000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費用支付

  (一)租賃期限為 年,即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租賃期間乙方支付場地使用費 元/年。

  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甲乙雙方協商可由乙方繼續租賃,但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承租。

  第三條租賃物的交付

  (一)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賃物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一)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的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等事項。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租賃物歸還甲方。

  (二)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第五條免責條款

  (一)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不可抗力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二)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電話通知對方,並應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檔案。該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檔案,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債權債務處理

  (一)承租前的遺留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租期間,因乙方的行為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餘下鎮人民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共叄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場地出租簡單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經甲、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廠房場地事宜達成意向協議。

  一、廠房廠地座落:甲方將位於望春垃圾中轉站後面鋼管租賃站的鋼結構簡易廠房及場地承租給乙方使用,月租金 元每平方,合計面積3150平方,月租金 元。

  二、租賃期限為 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如該廠房場地國家集體還未徵用,甲方能繼續使用,且乙方願意繼續承租,屆時雙方協商。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季度付一次,先付後租,如不按時交納租金每日按欠費的0.3%計算違約金。如該場地集體(村裡)要求調整價格,甲方出相應調整。

  四、甲方提供現有的電源電錶,水源水錶,公共廁所等。乙方生產生活用電、用水設施自行解決,並按各自所裝分表按月、按規、按實際繳納給甲方,甲方按總表損失作相補差。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對所承租範圍的設施開窗開門,挖牆打洞,損壞已安裝好的一切設施,如確需要改換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方可進行。承租範圍外的一切場地設施都是甲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同時,維護好所有設施,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如由乙方使用不當發生意外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賠償。

  六、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如發現甲方有權通知乙方中止合同,收回廠房場城,同時乙方不得將房屋場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

  七、租賃期間,如一方無原則的情況下擅自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解除合同,應承擔三個月的租金賠償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遇國家或集體需要徵用該廠房場地,乙方應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並及時搬遷,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

  八、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做出相應的補充,補充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合同執行出現嚴重糾紛,且協商不成,受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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