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簡單的合同範本

土地租賃簡單的合同範本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賃簡單的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租賃簡單的合同範本1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大河村東側河灘地_____畝。每畝_____元。共計_____元,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為_____年。即自20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20xx 年 xx 月 xx 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賃費,以後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楊樹棵,每棵_____元,共計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鴨棚間,每間_____元,共計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可自由的選擇經營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日期

  土地租賃簡單的合同範本2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地名:________,面積________。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20xx 年 xx 月 xx 日至20xx 年 xx 月 xx 日(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元。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8、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9、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10、本合同1式________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20xx 年 xx 月 xx 日

  土地租賃簡單的合同範本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租給乙方作為使用。

  二、 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專案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 月 日,承包費為每畝 元,每年共計 元(大寫: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專案,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 %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 %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 %。

  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 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20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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