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合同範本
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合同範本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範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主的委託對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樓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築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商場經營
第四條、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託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________年及第________年以後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在每月的_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後再支付乙方。委託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商場管理
第九條、委託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託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併、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託期限結束後,乙方如不委託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委託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於為有利於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
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並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通知
第二十條、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送達後,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檔案、補充約定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