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裝修工程合同範本

關於裝修工程合同範本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裝修工程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修工程合同1

  發包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號:

  承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准或備案,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佔用土地等許可和批准。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准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關於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並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_____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_______(人民幣)_______元。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_____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

  (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_____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_____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合同組成檔案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八條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____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傢俱和陳設採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並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係;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築物主結構及各裝置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於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並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有關材料的約定

  風險提示:對於採購材料和工程裝置的義務與責任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和工程裝置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裝置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裝置,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裝置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裝置,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於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裝置進場後,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裝置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並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關於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關於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關於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後______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後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關於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_________元。

  (2)其他方式: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支付次數支付金額支付時間

  第一次_____%元

  第二次_____%元

  第三次_____%元

  第四次_____%元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稅費,稅費由甲方按實際徵收稅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稅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專案,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後,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專案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專案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專案造價大於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關於工程保修的約定

  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佔有之日起算。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____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專案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透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元,合同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______元。

  3、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並經過承包方催告後仍沒有支付,並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並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工程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裝修內容

  圍牆製作橫幅製作燈箱商鋪門面導視牌電梯間商鋪門面。

  三、工程支付金額: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每月按乙方所製作工程的費用,經雙方核對無誤後支付給乙方。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設計和要求完成工程工作。

  六、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3、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裝修工程合同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國家及武漢市有關工程施工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工程施工內容及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內容:

  (二)本工程的質量需達到優良標準,乙方保修月。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保修期內若工程出現問題,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小時內維修或更換完畢。

  (四)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所有用料的質量及安裝等問題導致的所有責任。

  第三條工程費用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造價:本工程按形式承包,按甲方提供的裝修圖進行施工,人工費總包價為__元人民幣整(¥__),已含稅金。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乙方編制的甲方審定的施工進度計劃,當乙方完成工程總計劃的%的工程量後,甲方支付工程總款的__%;當乙方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工程餘款。

  第四條施工工期

  (一)簽訂合同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的施工進度表,於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為年月日。

  (二)乙方必須按規定期限完成所有的承包工程,如果乙方在執行合同時,遇到不可抗力,可延長工期,其它原因均不視為可延長工期的理由。

  第五條施工組織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按照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二)乙方在正式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進度計劃,並附所有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組織網路機構圖。

  (三)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後的圖紙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否則甲方不辦理簽證手續及乙方必須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損失。

  (四)乙方嚴格執行裝修部分隱蔽工程的驗收制度,隱蔽工程驗收完畢並做好記錄,方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凡隱蔽工程驗收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五)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六)有關工程量的增減、簽證、技術問題的確認等,雙方需以書面文字形式往返,以甲方監理籤認為準。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及電源、水源,乙方自行安裝分表計費並支付水電費。

  2、做好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及協調監督乙方工程進度。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質、按量地完成本合同工程專案。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2、施工期間,嚴格遵守甲方及總包單位有關規章制度,與甲方及總包施工管理部門簽定安全、消防協議書。

  3、負責工地的安全、防火、保衛工作,建立完整的現場管理規章制度,一切人員安全、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4、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成品、半成品及工程設施的保護和及時清理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5、負責保護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損壞、被盜、浪費,乙方按材料價的倍償還給甲方。

  6、協調乙方承包範圍以外的各專業工種之間的技術問題。

  7、應提前天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如因不能按時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導致材料進場拖後,工期不予順延。

  8、如不能按時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__元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

  (一)保密條款:雙方皆對本合同及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一切商業事務負有保密責任,若違反本條約定,則違約方必須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將本工程進行分包。若同意分包,則分包的範圍。

  且乙方須與分包的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它本合同未約定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

  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附件

  (一)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附件: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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