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種子購銷的合同範本(精選5篇)
農作物種子購銷的合同範本(精選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作物種子購銷的合同範本(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作物種子購銷的合同1
供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 (單位)負擔。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影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農作物種子購銷的合同2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供需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擬定本合同條款,雙方自願共同遵守執行。
一、供方按照需方種植要求,向需方提供農作物種子,種子品種、數量、單價及質量標準要求(質量標準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作物種子質量標準)如下:
二、供方責任和義務:
1、供方保證所供種子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作物種子質量標準要求。
2、供方保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數量交貨。
3、供方開據種子質量保證單及發票。
三、需方責任和義務:
1、需方保證按時收貨,及時付清貨款。
2、需方在收到貨物後應及時核對品種、數量、規格,並對種子發芽率、水份、淨度進行復檢。雙方約定,種子品種、數量、規格在雙方交接貨物現場核對完畢,發現問題供需雙方當場解決;種子發芽率、水份、淨度的複檢,在需方收到種子後15日內複檢完畢,複檢如發現問題,需方應在收貨後的20日內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時處理。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供需雙方即視本次供應的種子全部為合格品,以後由此發生的責任供方概不承擔。
3、種植過程中,因土壤、水肥或雨雪天氣、氣溫偏低等因素影響出苗,供方概不負責。
四、種子抽樣及鑑定:
1、雙方在交、接貨時同時取樣封存樣品,以備日後種子複檢、鑑定。供需雙方派出的`交、接貨人為雙方委託取樣人,雙方承認其所取樣品真實有效,所封存樣品代表本次交易貨物的全部數量。
2、如發生種子質量糾紛,鑑定和訴訟由種子種植地縣級種子管理部門、法院仲裁。
3、雙方封存樣品為唯一複檢、鑑定依據,除非雙方同意,其它方式鑑定無效。鑑定、訴訟費用先由提出異議的一方墊付,最終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五、交貨數量:
以交、接貨時,雙方查驗核對數量為準。
六、交提貨時間、地點、運費承擔: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保證於 年 月 日前,將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運至 運費由供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供需雙方遵循現款現貨交易原則,簽定合同時,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貨款額的_____%做為貨物定金,剩餘貨款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止 年 月 日有效。合同的補充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九、雙方簽字:
供方:需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供方代理人: 需方代理人:
簽定時間: 年月日
農作物種子購銷的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訂購乙方種子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從乙方處訂購合格種子公斤。
二、乙方須保證花卉種子質量標誌:
1、水份≤14%
2、純度 ≤ 96%
3、芽率 ≤ 90
4、淨度 ≤ 98%(要求用75mm篩片清洗)
5、種子加工前在甲方監督下,乙方將碎種、等不合格種子清洗乾淨。
6、乙方需甲方指定包裝袋,容量為10kg/件塑膠袋包裝。
三、價格約定
1、乙方產地提貨價 元/斤(大寫:)
四、交貨日期
要求乙方在4月1日前將加工好的合格種子按甲方要求裝車,裝車費由乙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六、甲方對乙方的種子加工過程進行監控,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指導。
七、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提供的產品達不到甲方要求標準,甲方有權拒收,並終止合同,乙方除退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____________元定金外另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萬元,如種子質量達標,甲方無故拒收,甲方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_萬元。
八、發貨前雙方對種子經銷扦樣封存備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農作物種子購銷的合同4
為了搞好產業化結構調整,發展新品種增加農民收入,高臺縣合黎鄉孫進海(簡稱甲方)於高臺縣合黎鄉_________村________(簡稱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確保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收購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償提供優質進口黃皮洋蔥品種____________保證質量。
2、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由乙方種植洋蔥_______畝,由甲方收購。
3、甲方收購的洋蔥為出口標準,直徑為5cm以上,無畸形、無腐爛、無損壞、扣除不合格,合格洋蔥按淨重扣水雜5%—8%。
4、甲方收購的洋蔥直徑5cm以上,每公斤定價0.6元,如果市場上漲,甲方在此基礎上根據市場行情(在同等價格的基礎上每噸低於50元)由甲方決定上調,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漲價。
5、收購時間:20xx年7月25日至9月20日前收完,乙方如果在此期間未向甲方出售視為違約,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甲方沒有收購。
6、收購地點:在本村定點收購,由乙方裝袋並負責拉到指定地點,過秤付款。
7、如果甲方無故拒收乙方的洋蔥,給乙方造成損失,按5cm以上的標準定量每公斤0.6元進行賠償。
8、由於不可抗逆的自然災害、氣候原因(如干旱、冰雹、火災、高溫、瘟疫、乾熱風、病蟲害等)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保證種植由甲方提供的進口品種_____________,不得隨意摻入其他蔥種,收購時如發現,甲方拒絕收購併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拒收,乙方應及時向公證部門辦理提存,否則不得證明是甲方拒收,不得隨意無故拖延交售時間或提前收購。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種植技術指導,應及時提供洋蔥生長所需要的水肥條件,澆水除去雜草,確保高產。
4、乙方種植必須是甲方提供的品種,在收穫前15天或倒秧後禁止澆水,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拒絕收購。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擅自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出售,否則乙方向甲方每畝賠償1000元違約金。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月日
農作物種子購銷的合同5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種子名稱/品種名稱/單位/數量/質量指標/單價/種子價款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於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透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於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託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籤管理辦法》的規定製作的種子標籤。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儲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儲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諮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 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於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於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70%;另10%的種子價款於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20日內付清。
三、收貨後應及時複檢。淨度、水分兩項指標應在收貨後的5日內複檢完畢;發芽率應在收貨(種子經過休眠期)後的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應在收貨後該作物該品種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複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逾期視為種子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指標和法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時間:是 年 月 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 ;運費由 負擔。
第五條 申請種子委託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 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交付種子或少交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存在種子質量、品種權、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複復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 出賣人(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