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範本(通用17篇)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範本(通用17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XX鄉X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X,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為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於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XX村委會

  代表人:XX(蓋章)

  乙方:XX(蓋章)

  時間: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_。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為每畝每年_____元,共計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四、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費用。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六、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並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5、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後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並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林業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簽署):乙方(簽署):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積:

  畝四至:東:西:南:北:

  二、承包期限:

  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三、承包價格:

  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xxxxxx小寫:xxxxxx)

  四、付款方式:

  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五、植造樹種:

  梨樹、松樹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並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碼: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縣鎮村民委員會轄區內土名山的林地,面積約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範圍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並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年,即期限為:二0 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計算繳款林地面積畝,每年承包款合計元人民幣。

  1、合同簽訂後現金一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三個月內。承包費為一次性付清。

  四、承包林地現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按下列第項規定處理:

  1.全部地上物作價元,價款由乙方於合同生效當日一次繳交給甲方,交款後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依法自主處置。

  2.全部地上物由甲方自行採伐處理,於二○ 年 月 日前處理完畢,並將林地交給乙方使用,逾期視為甲方放棄處理權,其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範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髮的新版林權證影印件。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承包期內,甲方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係,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4.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4、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桉樹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汙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八、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萬元,並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理。

  十、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透過友好協商解決,透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人。

  十二、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荒山概況(面積、位置等):

  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的荒山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

  二、承包荒山經營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元,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承包荒山用途:

  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七、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及使用權,除乙方所種植的菩提樹以及林下經濟所有樹種,並對已有林木有權進行依法處置,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將山坡林地交付乙方,並確保現有道路暢通。

  3、甲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辦好林權證,如超過時間因林權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按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補償給乙方。

  4、負責協調承包山坡林地與村集體組織、村民之間等外部關係,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國家的林業補貼資金。

  6、保證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且未設定任何擔保。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權,有對山坡林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乙方所栽樹種及產品。

  2、承包期間乙方繼承人在承包期內享有繼承權。

  3、承包期內有權將承包經營權以入股、出資、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於生產的房屋及服務設施等。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對承包的荒山植樹造林,不得荒蕪,如荒蕪兩年以上時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

  6、乙方施工用機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種、管理、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用甲方勞動力。

  7、保護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進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8、乙方所種菩提樹及果實開發等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專案利益。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6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住址:

  一、四至邊界:

  東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承包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草地:( )畝( )畝/元

  2、非耕地:( )畝( )畝/元

  3、耕地:( )畝( )畝/元

  三、地面附屬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樹( )棵,( )棵/元

  3、板栗樹( )棵,( )棵/元

  4、雜樹( )棵,( )棵/元

  四、承包標準:

  承包時間為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承包費為:( )元,每年提前一個月支付

  4、每次承包金交付給甲方當屆村民小組負責人(組長、會計),並由其發給各農戶,甲方提供給乙方正式收款憑證。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將所租範圍內山林完整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租山林無權屬爭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該承包山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承包山地周邊的村民關係及承包期範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範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通往開發區域12米寬的道路,包括山門口一塊空地,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此承包地進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優惠、待遇等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並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地的租金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攤派有權拒絕。

  6、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範圍內的水系、路網、供電及水利等設施進行改造,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道路徵地或政府部分徵地時,其補償費用乙方所有,所剩餘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專案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裝置。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及環境,並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承包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3、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在建設中可以用甲方群眾務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6、本合同簽訂後需由村級和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鑑證,保證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地及其裝置、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廢除本合同。

  2、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六、糾紛解決

  如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由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並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東三人和村委會和村民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資或轉讓他人,乙方的股東全部到場簽字,否則無效。

  4、合同後附清單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佔土地每畝每年( )元,由當年組長收納,並出具收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委會鑑證:

  鎮司法所鑑證: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7

  為綠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孫後代,在各級政府部門,林業部門的支援下。經甲乙雙方討論協商決定,並向全村村民公開承包,黨小組一至同意決定,將所屬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的荒山石巖子(豐收公路兩邊)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二、四至界線:東至二臺公路(豐收公路)南至左衛屯山界,西至溝底(現農戶地)北至大領崗南凹子。

  三、石巖子荒山面積地屬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xx年。

  五、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仟叄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權在所承包的荒山範圍內植樹造林,不得開荒種地。

  七、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徵佔用,所得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八、由於自然災害人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需採伐木料,需要有關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蓋給公章,申請等並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負。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發展農村經濟,甲方自願向乙方出租集體所有權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於經濟作物的種植、經營。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租賃用途

  經濟作物、糧食、蔬菜以及其他種植業。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年。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當年租金共_______元(_______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

  第四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甲方應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權。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等行為。

  3、甲方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5、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乙方對租賃地面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如遇政策因素對乙方承租土地進行規劃,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權補償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補償費。

  5、乙方享受國家對土地的補貼政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如甲方違約或毀約必須賠償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並承擔賠償違約金(違約金以按地面作物時價的總價值的30%計算);如乙方違約或毀約,則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1、租賃期滿後,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裝置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5、本協議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人代表人:

  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資源,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根據開發使用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頂的荒山20畝發包給甲方從事養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包括承包範圍內的廢石池,廢石渣場。

  二、承包期限為: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共荒山20畝計人民幣元(大寫:)為一年承包費。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2年承包費用元,以後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20 年 月 日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僱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養殖需要設定建築物、開挖水道以及養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利用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甲方同時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養殖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稱改變;

  十三、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乙方分離或者合併均要繼續承擔實現合同約定事項。

  十四、合同期滿後,雙方可以協商繼續承包事項,同等條件甲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十五、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設定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設施、建築物歸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的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立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書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圖》《關於正兜村坑仔頂荒山承包決議書》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縣 鎮 村村民委員會(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坐落在細茶窩一塊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林業生產經營。(北以公路為界,西以大茶窩為界,東以陡山博為界,南以烏龍尖為界。)

  二、承包期限:從20xx年12月開始至20xx年12月結束。

  三、整個承包期限內,承包費為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四、合同簽字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時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林業用途,主要是植樹,也可以間作農作物和其他經濟作物;不得建築永久性建築。在政策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滿,乙方將承包山交還甲方,此時,承包山上的樹木由乙方自由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現違約,將按民法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然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發行各自的義務和享有各自的權利。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式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加快農村生態產業發展,促進農村林地、荒山的綜合開發利用,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雙贏的前提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本社毛家山周圍林地、荒山約畝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界址東西南北,由乙方籌建生態農場。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額為每畝300元,承包金實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產有下列權利:

  1、綜合利用和開發林地、荒地,對林地、荒地樹、竹擁有所有權,有確伐和新栽種其它林竹等權利。

  2、在承包範圍內享有臨時建設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對坡、溝、坎有權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國家對上述承包範圍內容各項補助或扶持資金。

  五、甲方(含該社群眾)應支援乙方正常的經營和管理,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治安環境,甲方負責召開本社社員大會,在同意發包林地荒地意見表上簽字按上指印,將此表原件交付乙方儲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將承包範圍內的林地、荒地按現時狀況交給甲方(含基礎設施),其它動產屬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和官峰村委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屯第9、第10生產隊的挖甲嶺、長水灣、馬釘木山、雷勾嶺及屋地碑等五個山地(四至界限:東起上垌屯分界線;南起牛屎灣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溝;北至北角路。)合計約480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25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75元,每年共計36000元(面積480畝),25年共計900000元(大寫:玖拾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

  第一次為合同簽訂日,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 年1月10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並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土地承包後,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承包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裝置(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一、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5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二、協議生效後,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後生效,並各持一份。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特此協議

  甲方9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甲方10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乙方:身份證號:

  見證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13

  甲 方:

  乙 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組)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限即從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五、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七、乙方將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八、甲方保證該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一、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擁有荒山一處,面積約 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並簽訂此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範圍:

  二、承包年限: ,共計________年。

  三、承包費:共計 整,一次交清。

  四、此合同簽訂後,荒山歸乙方經營治理管護,甲方以前的樹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要按照國家政策經營管理,綠化荒山,不能自行其是。

  六、甲方代表人發生變化不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乙方代表人在承包期限內有繼承權。合同到期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在承包期限內,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不退承包款。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載植的果樹、柴樹到期後不準隨意砍伐,由雙方協商作價後賣給甲方。

  十、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解決。

  十 一、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存檔一份 。 此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

  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體村民代表大會商議,同意將林地畝(以林權證

  為準),租賃給乙方從事林業、農業、畜牧業等綜合性開發,經營。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於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

  紛,屬於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於種植養殖、經濟林開發等。

  第二條林地山名為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畝,以林權證為準。

  第三條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規劃、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

  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並由乙方辦妥

  交地手續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____________年每畝承包金為人民幣(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承包期內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簽訂後3天內,乙方付承包款項的5%作為訂金,甲方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林權轉讓手續,從確定交地之日起乙方應在3天內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項的70%給甲方。剩餘25%在交地2天內付清。

  第六條原林地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簽訂後6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60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用的林地內原有設施或該林地所共有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通訊、排灌等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在承包期間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乙方承包範圍內林地的基礎設施由乙方維護,乙方承包範圍外的基礎設施乙方不承擔費用。

  第八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林木砍伐相關事宜歸甲方負責。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權證書,可將林地使用權採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在承包期內,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範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闢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在未承包範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由雙方協商另定,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林地發包後,乙方應搞好造林規劃、設計,儘快實施植樹造林等相關專案。

  第十一條

  1、交給乙方的山林要保證產權清晰,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林區施工和林木管護工作,在承包期間,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養牲畜,如發生損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擾甲方經營的行為。甲方付全部責任。

  3、林地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相關附著物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採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林地承包後,甲方不得隨意在林地內葬新墳或建房,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並協助乙方對違反者進行損失賠償處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墳保留(2-3米),不計入承包林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範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範圍內修整,不得損壞周邊林木。新建墳墓統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過1個月沒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颱風、水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條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徵、佔用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儘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徵用後,從被徵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全部採伐完該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3、合同到期後,乙方未續租,林地上林木歸甲方所有。可拆裝建築物等設施歸乙方處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後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影印件或縣級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交地確認書。

  3、相關部門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續在交地確認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協助乙方辦理。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儘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鎮政府簽章:____________林業站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鞏固和發展 村石榴園,增加經濟收入,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議,特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建豬圈搞養殖和種植,其土地所有權及其產權屬甲方集體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產、銷售權,但沒有買賣權。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提供技術資訊和經濟資訊,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樹,從而得到更好地經濟效益。

  三、承包範圍

  北起 南至

  東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畝數

  五、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 年

  六、乙方應在承包範圍內的零星荒地和空閒地,補栽石榴樹,經甲方驗收後,確定棵樹 棵從第五年元月一日開始繳納承包金,每年每棵應繳6元,上繳承包金時間,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須繳清,否則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額的3%罰乙方違約金 交給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交給甲方的承包金外,國家或上級有關部門收取的稅費等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

  乙方應保護好承包範圍內的松樹,不準隨意砍伐,沒少一棵對乙方進行 元以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訂日期:

  甲方:

  村委會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農村集體荒山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全屋場群眾大會決定,將現有開墾的山地按國家圖紙實際面積計算一併承包給乙方(按實面積為準)。

  2、時間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時限___年)。

  3、承包金額為每畝每年___元人民幣。

  4、前期山林開墾投資費用歸乙方償還。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畝補貼,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費用,無論乙方採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無理要求。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不得違約。

  6、三年後,甲方除享受45元一畝外,如遇國家有對山地補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撥的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國家徵收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建築物的徵收款(歸乙方所有)。徵收多少面積應減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內,應維護乙方利益,支援乙方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規章制度。如甲方出現故意刁難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歸甲方負責,觸接刑法的,乙方有權申請追究刑事責任(損失款乙方有權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雙方無權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終止合同應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在三日之內終止合同,賠償金額伍萬元整)。

  10、在開墾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歸乙方完成。

  11、甲方應儘快將所開墾的山地丈量整冊到戶一式兩份,一份交甲方各戶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檔(整冊時限___天)。

  12、交款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號(陽曆)一併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前三年的每畝80元補助款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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