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購銷合同範本

原木購銷合同範本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原木購銷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原木購銷合同1

  供貨方(簡稱甲方):

  購貨方(簡稱乙方):

  甲方在景谷縣扶貧辦宣明林場購買到一片按樹原木第10林班共4小班,第16林班共3小班11小班,採伐總面積約973畝,樹種為按樹原木。甲方需要採伐35000立方米,乙方願意購買,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原木木材購銷合同書:

  一、樹種、規格、等級、數量:

  1、甲方於20xx年10月30日到20xx年10月30日止,供給乙方按樹原木35000立方米。

  2、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製材規格,即從1米—4.2米長,尾經4公分以上的按樹原木全部製材並按同種規格碼方,全部銷售給乙方,不再賣給第三者。

  3、木材皮要剝光,枝節也要削平,兩頭鋸口要平直,頭尾不能破損,造材時必須按乙方規定的規格製材。宜短則制短材,不能方材短制,宜短留長,3米以上材要從第二節起製材,集材歸堆要分別材種按頭尾同向不能直立倒亂放。

  二、供貨時間、地點、方式:

  甲方須把所採伐的木材送到乙方指定存貨場後交給乙方,檢尺方法按雙碼檢量,滿尺進位。

  三、結算方式:

  乙方必須預交木材款定金200萬元給甲方,並於20xx年12月10日存到甲方賬戶,甲方每購滿200立方米木材應立即付清貨款給甲方。如乙方遲延付清貨款給甲方,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和數量供貨,影響甲方工程施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所供應木材出現尺寸偏差或彎曲,不能用於工程施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原木購銷合同2

  合同號:

  甲方:

  乙方:

  一、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購銷_______原木,達成如下內容購銷協議:

  二、規格、單價、數量

  三、產地________。

  四、木料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木料的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

  2、木料不允許開裂、水腐、死節、大活節、藍變、心材、蟲眼、斜紋、帶邊皮、變形彎曲;

  3、木料的規格尺寸不得出現負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過____mm;

  4、木料允許小色差,_______mm以下的小活節和______度以下的小斜紋;

  5、木料溼度在_______度左右,正負公差不得超過______度、

  五、包裝標準:按不同的規格分類打捆,包裝帶要打緊並要整齊地在木料兩端打包,不得讓木料在裝卸時脫落四散。包裝物不計價、不退回。

  六、交貨地點_______、

  七、驗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條的質量要求和標準對供方交付的產品進行驗收,對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木料,應在收貨後_____天內通知供方處理。

  八、結算方式:乙方先支付甲方300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定金,甲方為乙方開據帶有公章的收據,______貨物到港後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若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利,甲方無條件返還乙方定金300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並支付1.5‰的利息給乙方。

  九、雙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甲方無條件返還乙方定金300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並支付1.5‰的利息給乙方。

  2、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按逾期額的銀行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十、糾紛解決方式:雙方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當儘量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20xx年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傳真件亦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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